47 第四十六章(1 / 1)

留都城西,花梭子巷。

小巷极为狭窄,墨色的屋檐拉伸得格外长,又遮掩了更多的阳光,使得巷内从早到晚皆是一片阴森的寒气,世界上的青苔总是湿漉漉的,被虫蛀得斑斑驳驳的灰色木门下沿也一直挂着潮湿的露珠。

花梭子巷中的绣娘们成天见地躲在屋里做针线,平素只靠几个当帮闲的相好介绍生意、应对外人。帮闲大意便是“哪里有闲事哪里来帮忙”,拿钱办事绝不多嘴多问。

便有这么几个人,给了帮闲足够的银钱,悄悄么么趁夜搬进了花梭子巷最里面。

织机吱吱呀呀转着,一边纺着线,一个名为玉娘的绣娘好奇地往墙檐那边瞧了瞧,又捣了捣旁边另一个绣娘:“小怜,最里头住的是什么人啊?比咱们还要神秘似的,跟大家闺秀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噗!好人家的姑娘会住到这儿来?”

小怜脸上点着些淡淡的雀斑,年纪也不大,转过头来眯眼儿笑:“他们来的那天夜里,我偷偷瞧过一眼,不是大姑娘,而是个俊俏小哥儿!稍微有点儿黑,不过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啧啧,总归两个字,漂亮!”

连个年轻小绣娘你挤挤我、我挤挤你,悄悄咬着小耳朵,直到上方传来一声怒斥:“胆子真是肥了,什么事都敢瞎打听!”

“红姐……”玉娘和小怜顿时吓得不敢说话,红姐曾是留都红极一时的花魁,自赎身后便做了花梭子巷里的管事人,很是严厉。

红姐两手叉腰,柳眉倒竖,训斥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我早跟你们说过,进了这里,要比婊|子更小心,还要比寡妇更规矩!小心当初卖你们进窑子的老子娘找上门来拖你们去沉塘!”

“是,红姐……”玉娘与小怜顿时红了眼圈,乖乖低了下头。

红姐叹了口气,抬起头,看向仅有一墙之隔的最靠里的院子,紧紧皱眉:“不过,你们也没说过,里头这家子,不像好货。”

“红姐?”

红姐冷笑:“哪个好人家会偷偷摸摸让人做百来套的孝衣,还专挑偷鸡摸狗的时候送货取货!”

玉娘大惊:“前些日子的孝衣……是他们让做的?”

“我从门缝里悄悄看过,是一伙人。”红姐挑起薄薄的唇片,又是一句毫不留情的嘲讽,“赵二(帮闲的名字)他们也是,钻钱眼里去了,什么活都敢接,什么人都敢往里头放!百来套孝衣,哼,也不知道死了哪个见不得人的畜生!”

……

死的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畜生,而是整个金陵城的救命恩人,徐文正公。

生前鞠躬尽瘁,死后也难安。眼下,有一帮小人假借文正公之名攻击应天府尹林如海,扯的是“正律正典正风”的大旗,怀的却是见不得人的龌龊勾当!

若再容他们放肆下去,若再被他们利用下去,文正公一世英明尽毁。他怎能允许?那是他的——父亲啊!

花梭子巷最里的小院中,墙角处一股老树枯枝干瘦,遮住了本就不多的阳光,越发衬得小院一片昏暗,少年清秀的脸庞上也被投下了一抹阴翳。

这是徐龄与董夫人唯一的儿子,徐校,将满十四岁。

因在抗灾时被父亲带往堤上扛沙袋,徐校黑了不少,早早就脱去了清秀少年的稚嫩,眉宇间依然稍微的刚硬,隐约露出一丝徐龄生前之影。

“徐公子。”有人缓步走向院中,目如贼鼠,语气中带着十足的恶意,“都说徐公子与文才上不输当年三元登科的徐大人,徐公子已经想了这么久,难道连一片祭文都想不出?”

“方大人谬赞,愧不敢当。校比之‘少东家’,还是差远了。”

两眼乌黑,干瘦得如一把骨头的老者正是在禁军抄家前脚底抹油的留都国子监祭酒,方士升。听得徐校提起儿子,眼里恨色更浓:他的儿子方清铎被判了秋后问斩,今夜便有西北风起,几日后便是秋后,便要问斩!

——所以他仓促订做了孝衣,仓促行了这与王子腾、吕陶一起定好的计划,他的儿子即将问斩,他必须在这几日内以悠悠之口逼住林如海、逼住大皇子,才能救得儿子性命!

文人最怕“清议”,况且,他手上还有这个杀手锏——徐校,徐龄唯一的儿子!

管你林如海再有道理,管外头那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文章写得有多好,作为文人最清楚不过,文章都是虚的,辞藻都是空的。真正的苦主在他手里!整个留都都记着徐龄的恩,只要徐校出面指责林如海,风向立即便会倒向他这边,到时候,就算是大皇子也得顾虑悠悠之口——那位将来的太子殿下可是要镇守这一方南直隶的,除非他是傻子,才会在这时候就将留都的民心失了个干净!

徐校紧紧攥着拳头,咬牙问:“我祖母和娘呢,你把她们关到哪儿去了?”

方士升挑起笑容:“只要徐公子助我救出吾儿,我自会让你们一家团圆。”

……卑鄙至极!

徐校握紧的拳头忽然松了松,如父亲一般刚硬如剑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决然,而后——忽然从背后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

方士升立即后退一步,却见徐校将那柄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指尖,毫不犹豫地,一刀划下,鲜红的血珠溢了出来,滴落在旁边早已废弃的斑驳的磨盘之上。

方士升紧紧盯着他:“你做什么?”

徐校举起鲜血淋漓的手,勾起一丝冷笑:“方大人不是要我写祭文攻讦林大人么?既是鸣不平,何物比得上血书?”

说着,徐校大步走进屋内,也不点灯,展开一片白纸,以染血的手指在上快速书写着,指尖刺痛不已,徐校却丝毫不皱眉,刷刷书写成文,白纸上顿时一片淋漓的草书。

方士升背着手走到他身边,就像平素检查学生功课的严苛的国子监祭酒一般,看了一段,不由摸了摸胡子,心里道一句:果然是徐龄的儿子,天生的好文采。

——就是,气性差了太多,没他老子那么硬那么难啃的骨头。

徐校专心致志地以鲜血成祭文,刚刚割得太深,鲜血顺着袖管一缕缕流下,连靴尖都染上了一片红。徐校自父亲身亡后便艰难地支撑全家,此时又失了不少血,难免有些晕眩感,徐校咬了咬牙,指尖在纸上狠狠搓下一横,借着刺痛保持着清醒感,继续写着——

或许、真的要因此赔上性命……那也无妨,反正,爹就是个不怕死的……当儿子的,总不能丢了老子的脸!

方士升贪婪地看着徐校以半完成的血书,却忽略了少年眼底深若寒潭的视死如归,还有一直藏在袖中的左手,紧紧攥着一个攒皱的油纸包。血腥味浓重,已经完全掩住了油纸包的味道;若不然,养尊处优惯了的国子监祭酒定然能闻得出来,那是补气吊命的人参的味道,而且是上好的人参……

一文终于写完,徐校一甩指尖的凝血,以右手拎起血书晾干,转身道:“方大人,这篇祭文,还得由我亲自呈与父亲。”呈与父亲,恐怕得把父亲气得跳起来拧断他的脖子。

方士升皱了皱眉,点头道:“本就该由你去。”反正,徐家两个女人都被他捏在手里,晾这小子不敢有什么乱作!

徐校容颜上是一片阴霾,好似完全认了命似的,死气沉沉地点头。方士升却没有发现,他的左手一直拢在袖中,一直紧紧攥着药香清馨的油纸包……仿佛,抓紧的是唯一的希望。

……

薛家大宅,宝钗捧着那篇“一生真伪复谁知”,再读一遍,依旧觉得唇齿留香,真是难得的灵秀文章。

薛蟠虽然不懂文,但他看妹子的表情,也觉得乐呵,忍不住抓抓头:“这骂得叫个痛快!正该让全城人都瞧见!”

高顺赶紧顺着往下说:“全城人都想看呢,由文正书院那片儿扩散开的,好些人在抄,好些人在抢!”

宝钗也点头笑道:“哥哥说的没错,真得让更多的人瞧见才好。”想了想,吩咐周嬷嬷,“家里不是有上好了钒的好宣纸么?都拿出来,找些字写得漂亮的账房来抄;还有,找些大的绢帛来,写大字儿,做成旗,拿到文正书院那帮嚎丧鬼跟前去,好好臊臊他们!”

“这主意好!”

薛蟠抚掌附和,却让妹子拿眼神儿一瞟:“这件事就交由哥哥来办吧。”

薛蟠吓傻了:“妹子,我我我我……不识几个字啊!”

“有周嬷嬷和顺子陪你去呢。”宝钗使了个眼色,周嬷嬷立即福身:“全凭大爷吩咐。”

高顺也把胸脯拍得啪啪响:“大爷放心,有小的呢!”

薛蟠还要申诉,宝钗却已捻了张单子摊到他跟前,带着笑意的声音有意拖得长长:“哥哥,盖章。”

薛蟠恨不能“嘤嘤嘤”,只得委委屈屈地取出自己的小猴子抱桃子图章,歪歪斜斜地盖在了上头。

把哥哥欺负得泪奔而走,宝钗忍不住掩唇一笑,而后又恢复了淑女端庄贤淑的坐姿,舀起一个冰碗正想吃点,却又见蓝鸢急急忙忙跑过来:“姑娘,后门那里,徐大人的家人找过来了!”

宝钗急忙放下冰碗:“哪个家人?”

“是那天夜里接董夫人回去的老婆婆,奴婢认得!”

那天夜里……是董夫人被休回去的那夜?宝钗也想了起来,蓝鸢与青鸾一起出去送了参。宝钗忙问:“是来要参的?”她当时说过的,若董夫人吃完了参,尽管再来薛家拿。

“不是。”蓝鸢紧紧蹙眉,“那位老婆婆怎么都不说话,嘴里含含糊糊,就是跪在地上一直磕头!”

宝钗也皱起了眉,想了想,还是站了起来:“……我亲自去看看。”

……

后门处,还是那个头发花白、干瘪瘦黄的老婆子,满眼是泪,见了宝钗便不断磕头,宝钗却扶住她,掰着她的头不让动,凑近她的嘴巴,闻了闻。

一股子烧灼的味道。

宝钗起身,纤指攥紧,眸光一片寒:“她被人毒哑了。”

蓝鸢猛然捂住了嘴,眼中尽是不可思议。

老婆子又狠狠磕头,磕得额上都是血,颤抖着伸出手到宝钗跟前,只见手心处是一个用利刃划出的“方”字,也是鲜血淋漓。

宝钗忽然转头,厉声问道:“徐家人现在住在哪里,是不是城西?”

“好像、好像是,大皇子赐了一套宅子,就在城西……”

宝钗环视一圈,眸光坚定,决断更是掷地有声:“找些健妇,还有最近铺子里的伙计,都带上家伙,跟我一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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