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小说 > 其他类型 > 将军令:夫人不准改嫁 > 第五百四十七章 公主往事

第五百四十七章 公主往事(1 / 1)

惠歌公主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只是这份情谊分给丁天的,只剩下那么一点点,不过也只要这么一点点,丁天这条命是保住了。

但是孟白云想,他的下半辈子,也会活在痛苦之中。

痛苦的不是因为得不到公主,而是杀了范太医这件事,孟白云感觉得到,丁天并不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人。

他恐怕真是太想要得到公主的关注和爱,太害怕失去,所以才会杀了范太医。

这,足够他一辈子良心不安。

*

在公主府又住了几日,孟白云再提出要进宫看看炎泓懿的时候,公主已经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直接答应了。

进宫的马车上,孟白云看着公主脸上的神采,想到这几日万事通身体恢复的不错,她就知道这些神采是为谁绽放的了。

那是一种女儿家,牵肠挂肚的温暖表情。

年过了四十的惠歌公主,好像是重新回到了青春时候,脸上总是洋溢着光彩。

果然爱才是最滋补的养分。

分别是痛苦的,无论是生离,还是死别。

她和龙傲寒已经这样了,她不会放弃寻找。

可是炎泓懿的幸福,只要争取,就在那里等着他,只差他离开这座谎称,奔向那个等着他的人。

万事通的病,还没算好完全,卑鄙也好,现在正是谈条件的好时候。

她斟酌了一番,打算从孩子切入话题。

“公主,你这些天,为什么一直没问我那个孩子的事情。”

惠歌揉了揉手腕:“最近真的很累,也无暇顾及,这次进宫之后,我们就和懿儿商量一番,把孩子接进宫吧,我知道懿儿无心那个位子,但是有些责任总要有人来担,我还年轻,还可以帮他培养儿子,老实和你说,有了这个孩子,我真的松了一大口气。”

惠歌现在和孟白云说话,总是用“我”字自称,平易近人,甚至带着几分慈祥,虽然平辈之间,这个词用起来实在不贴切。

可是她身上有岁月沉淀的丰韵和沉稳,这种感觉分明像是个长辈。

孟白云心里有些罪恶感,但是她这辈子,亲人很多,可是有些不能认,有些不要她了,炎泓懿是她珍惜的人,就和龙飞鸿一样。

她或许有很久很久很久都见不到他了,离开之前,她想看到他幸福。

于是,她斗胆开了口:“公主,我并不是邀功,也不是威胁您,只是万事通的病,若果没有我确实不能到这地步,他的伤口线还等着拆,而这个世上,只有我会拆线。”

惠歌刚刚还挺和蔼的表情,瞬间变了。

“你什么意思?”

“我想请公主帮忙,让三王爷能够离开皇宫,亲自出来和那孩子和孩子的母亲见一面。”

惠歌显然有些恼怒了,没想到孟白云好端端忽然会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

“出宫,难道带孩子和孩子的母亲进宫不行。”

“您明白我的意思的。”孟白云的语气很坚定,虽然知道眼前的人是谁,知道任何一句话如果惹恼了她,或许自己就离不开羊城了,可是她赌,赌惠歌的有情有义,也有几分,能匀到她的身上。

她对惠歌是有恩的。

此刻,她想求个回报。

车内的气氛,方才还挺好的,此刻瞬间冷凝。

惠歌脸色阴沉,叫停了马车:“停车。”

那双黑眸看向孟白云,对上孟白云无惧却诚恳凝视的眼睛,半晌,她冷冷的开口:“你想带着懿儿离开?”

“是。”

“你老实说,你跟懿儿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

“哼!”惠歌不信,“朋友,你千里迢迢而来,救他离开皇宫,你们之间的关系只是朋友,孟白云,不要以为你治好了万事通,本宫对你客气三分,你就当成是福气了。”

“公主对我好,确实是我的福气。”孟白云面对动怒了的惠歌,神色依旧平静,“公主能遇上我,也是公主的福气,不然万事通早就没命了。”

“你放肆。”惠歌盛怒,“你反复提醒本宫此事,是想说本宫若是不答应,万事通的病,你就打算撒手不管了吗?”

“是。”

惠歌面有怒意,身侧的骨节捏的卡卡作响,孟白云心里却益发平静。

回生气,人之常情。

最爱的人的性命被别人拿捏在手里,当作了交换之物,那种无能为力,谁也会生气懊恼。

孟白云不想激怒她的,但是她现在不得不这么做。

惠歌盛怒的眸光盯着孟白云半天,最后终于不得不做出妥协:“好,见到那个孩子,本宫就让你带走懿儿。”

“见到炎泓懿,我才能把孩子给你。”

“你……”

“公主为何就不能成全她们,三王爷此生,可有如此真心的爱过一个人,您为何就不能成全。楚帝为了爱情能够放弃的位置,为什么非要逼着三王爷放弃爱情来继承,何况,他的个性你最清楚,他连对一个人的责任都还没学会担负,你要他如何担负对天下人的责任。”

“你和本宫说这一对大道理没用,难道这南楚江山,就要这样毁在爱情这两字之中吗?本宫又为这江山牺牲了多少,本宫若是的当年选择的也是所谓的爱情,现在又何至于如此。”

“所以你不幸福。”

一句,似刺中了惠歌内心最痛楚的那块肉。

她身形明显晃了晃。

孟白云重复道:“所以,你一点都不幸福,所以……你追悔莫及。”

这一句,更是像把那块痛楚的软肉,彻底的撕碎。

后悔莫及,是的,当年之事,她后悔莫及。

年少的她,不同一般的公主,是父皇最疼爱的女儿,处理政务乃至上朝都总会将她带在身边。

她天资聪颖,对治国之道更是有独到见解,父皇经常夸她如果是个男儿,必定就立她为太子。

她一直以来都十分骄傲,自负,甚至因为从小被众心捧月,脾气很差,性格也很糟糕。

直到十六岁那年,跟随父皇微服出巡结果走丢了,结果被一群山贼看上掳上了山要她做压寨夫人。

是他救了她,为了躲避山贼的搜山,在他的秘密地库里住了十天。

那十天,他打磨了她的脾气,告诉她人若是活的太尖锐,容易刺伤身边的人,尤其是那些真正爱你关心你的人。

他还告诉她,不要怕,地下室虽然昏暗,也有蛇虫鼠蚁,但是点了灯,就会见到光明。

他给她住了田鼠,她嫌弃不吃,非要他去猎捕兔肉,对他颐指气使,发了脾气。

他冷着脸烤了田鼠,竟一丝都没留给她,一个人全部啃光了,半夜她肚子饿的难受,他丢来一堆骨头,告诉她没有人天生就需要迁就另一个人,却在她呜呜哭泣的时候,从床底下拿出了一只香喷喷的烤鸡,说是他进宅子偷来的,就是怕她半夜肚子饿。

那天之后,他走路瘸了很多天,她后来才知道,他潜入山寨偷鸡,结果被抓住打碎了小腿骨,还是后来山寨起了火,他才忍着痛趁乱跑了回来。

那场大火,山寨烧个精光,是她父皇派人来寻找她的下落,得知她被掳到了这里,所以出动了军队屠了寨子。

但是他们在山洞里,对此一无所知。

是因为他的腿疼的厉害,晕了过去,脸色惨白呼吸困难,她怕他死了,哭着拼死想要回去山寨求人帮忙,最后发现寨子里到处都是尸体和官兵。

她得救了,他也活了下来。

回宫后,父皇热情的款待了他,要给他封官进爵,可是他都拒绝了。

他在人群里看着打扮的光鲜艳丽,众人簇拥的她,微微一笑,翌日一早就消失在了她的生活里。

她在他不辞而别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郁郁寡欢,一个说话没头脑的宫女笑她是少女怀春了。

一句点醒梦中人,她才发现和他在地下室里的这段时间,竟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他说,不是全世界的人都要迁就你,却又冒着死的危险去为她寻觅食物。

他说,不要活的太尖锐了,因为这样会刺伤身边最爱你疼你的人。

他走后的一个月,她去了他在宫里住过的房间走了一圈,想到床底下他变出来的那只烤鸡,弯下腰看向床底,发现了一封信。

他写的,歪歪扭扭的几个字,没什么文化的感觉,却让她哭了整整一天。

原来,你真的是公主,你不是公主该有多好啊,那样我就能喜欢你了。

伺候的十年,她一直有派人寻他,直到十年前,找到了他的下落,他去了北梁,在北梁的边城金州做了点小生意,瘸着一条腿,人们都叫他金瘸子。

再相见,他未娶,她未嫁,似乎心里都守着一个人,再也走不进另一个人。

她们度过了美好的三个月,他从来不提她身份的事情,她也从来不说。

就好像这是横亘在两人面前的一条河,大家小心翼翼的淌着水,朝着彼此走近,可是公主的身份就是决堤是洪水,顷刻之间就能将吞没两人的爱情。

三个月后,她母妃病重,派人来寻她。

回宫前的一个晚上,她说,我们成亲吧。

他笑着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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