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的妙处(1 / 1)

我有胃病,其实很讨厌酒。这东西吧,喝少了不说别人不答应,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似乎大好的青春就这么浪费掉了。喝多了,稍稍能安抚别人,不过自己的胃又不答应,老是想搅点什么事出来,不是疼痛就是抽搐,结局就是我上医院打止痛针和挂点滴,花上一百来块钱做做善后工作。至于烟,抽过的人都领会过这样的感觉:抽的时候难受,不抽的时候更难受。再加上抽烟每能影响他人,故此我对烟更没有好感。

向来烟酒不分家,烟是让你糊涂的时候清醒。而酒恰恰相反,是让你在清醒的时候糊涂。看不出两者的优劣——人在大多数情形下是清醒的,追求糊涂乃是自然天成的举动,故此有“难得糊涂”之说,从这点看,酒无疑要好于烟;然而糊涂终究是生活的奢侈品,偶一为之不伤大雅,经常如此,难免“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从这里看,烟又有它积极的一面。既然分不清道不明,何如让其自然存在吧。

我记得自己最早抽烟是在初中,和一帮混混躲在厕所后的垃圾箱里偷偷摸摸的吞云吐雾。虽然周围都是散发恶臭的东西,然而我们却恍然未“闻”,且乐此不疲。其实那时我抽烟都是玩闹装酷,烟从来不经过肺,生生的浪费了很多尼古丁。不过也幸好如此,否则我现在就是个烟鬼了,想来每月必然为经济拮据而烦恼。第一次把烟吞入身体深处,是在我感到初恋终结的时候——为了庆祝我的长大和仿佛看懂了爱情。那刺激辛辣的滋味我至今难忘。随之而来的飘飘欲飞的感觉虽然在其后的日子里我多次品味,但终究没有那么强烈了。

中国的酒文化渊源流长,相对于抽烟,大人们对孩子喝酒的举动大多不会特别约束。因为约束少,所以我对酒的兴趣反而没有象对烟那么大。最早什么时候喝酒,我已经记不得了。而第一次喝醉,是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据说我喝醉了之后大肆批判校领导,大家都道:妙人也,不外如是。我反正糊涂了一把,也就表示无论我说过什么做过什么都和我没什么干系。事实上后来也没人找我麻烦,我顺利毕业。可见对于糊涂的人,大家都不会去计较的。

如前所述,我更讨厌烟。然而我能清楚明白道来的都是关于烟的经历。这固然和烟的本质有关,但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人都是贱骨头,愈加禁止的东西愈要去尝试,而且对于这种偷尝的jin果更难忘怀。譬如性爱,这大概是保守的中国人最忌讳谈及的东西,以至于上生理卫生课都要男女分开讲授:男生去了解男性生殖系统,女生则去了解女性生殖系统,以避免产生尴尬的局面。这大概也算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一件事了。现在的情形要好多了,***在其中大概也起到了一点良性作用。话题扯远了,就此打住。

要说烟的妙处,我只在疲劳和郁闷的时候能感到。尤其是在想写点东西排遣烦闷却又大脑僵化的时候,烟更能显出其作用。烟能使人清醒,其实是能使大脑兴奋。兴奋得过头了,各种幻觉便纷繁沓至。这些幻觉自然不能凭空产生,它们也仅仅是现实的变异而已。如果说我写的东西晦涩难明,那其实是我兴奋过度,产生的幻觉严重脱离现实而致。不过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所以我每写三百字就要抽支烟。到写完东西,我大概也去了半条命。不过能忘记一些事情,受这点罪还是很值得的。

酒呢?给我的印象就是胡言乱语,称兄道弟,抱头痛哭……不过这也正是酒的妙处所在。所谓“一笑泯恩仇”,无论是喜是悲,都能在这糊涂的世界里得以发泄,得以解脱。为人一世,求的什么?不外“舒心”二字。当你哭过笑过,才能真正明白沉淀在这看似简单的两个字中的深意。

今日旧同事因新婚而请客喝酒,此等喜事不得不把盏言欢。然求酩酊不得而仅微酣,故小子借些许酒意胡乱涂鸦,以尽其意。“糊涂人别有怀抱”,只求忘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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