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奴隶制,究竟向何处去,经由对联邦社会的观察,渐渐的,方然发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
他意识到,藉由科学技术的发展,联邦、乃至世界面貌的极大改变,尤其是生产体系的空前庞大而复杂,统治阶层、有产者的权力,从未像今天这样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被挑战、甚至被剥夺的巨大风险。
顶层与奴隶,在遥远的旧时代,是一对矛盾尖锐的对立体。
但在那遥远的奴隶制度中,顶层,掌控社会的极少数人,即便被揭竿而起的奴隶推翻了统治,被愤怒的矛枪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每一次反抗,却无法终结那万恶的奴隶制度,而注定会陷入旧有制度的轮回。
究其原因,用今天的视角去观察,本质上是因为奴隶群体的落后性。
换言之,用一句海因里希主义者的惯用语,奴隶,虽然遭遇悲惨、令人同情,却并不掌控先进的生产力。
再怎样强壮、坚韧的努力群体,受限于那一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在脱离奴隶制度的组织框架下,也没办法组织起高效率的生产活动,没办法积聚足够的力量,与周边的其他奴隶制国家相抗衡。
社会的运动、发展规律,是客观规律的一部分,并不以人的一切主观意志为转移。
正由于这种时代的局限性,让历史上的奴隶制,出奇的稳定。
但,今时不同往日,新时代奴隶制中的底层,信息技术领域埋头苦干的数百万it工作者,则切实掌握着惊人的力量,事实上,正是这数百万技术人才,一砖一瓦的搭建起联邦社会的庞大无人化、智能化生产与生活体系。
这一体系,即便名义上并不属于it劳动者,而归于投资方,事实上的控制权却是一个很微妙的话题。
联邦的庞大生产体系,从矿山到工厂,从企业到机构,放眼四顾的一切都名下有主,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合同,协议,规则乃至法律确定其所有者,而创造了这一切的劳动者,则不占有其中的任何一部分。
至多以所谓股票的形式,形式上取得一部分煞有介事的所谓“所有权”,其实呢,也根本无法行使这所有权对应的权利。
这种规则,这种现状,哪怕再多御用专家摇唇鼓舌,鼓吹其多么合理,
终究也不过是一种荒谬可笑的罪行。
有产者的鹰犬,喉舌,是怎样为主子们辩护呢,借口,要多少就有多少,围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xx”的莫名其妙真理而展开,一大批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吹鼓手们,大可以从创世光一直讲到末日审判,动用种种看似无懈可击的逻辑,为当今时代,有产者掌控一切,劳动者一无所有的现实,昧着良心慷慨陈词。
然而再多华丽的辞藻,再多狡诈的诡辩,也终究无法自圆其说的解释清楚,为什么追溯到遥远的过去,同样生活在一片大草原上的古猿,除自身外,没有任何附属财产、甚至没有财产概念的原始人,会步步演化成今天的样子。
一大群人昼夜辛劳,一小撮人坐享其成,待到清算时,前一群体非但所得寥寥,甚至还可能身负巨额债务,后一群体则赚的盆满钵满,甚至还会掌控全世界。
劳动者,非但一无所有,甚至还倒欠不劳而获者许多钱,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吗。
面对如此锋利的批判,御用文人们,仍然会闭着眼说瞎话:
“工场主、统治者也一样在殚精竭虑,他们的劳动,比普通工人的劳动价值高得多,理应拿走丰厚的报酬”。
是的,想到这里,方然也的确要承认,联邦的有产者们,并非一群窝在沙发里嚼薯片的混吃等死废物,在生产过程中,甚至还会十分活跃,从谈判桌前到喷气机上,到处都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
但他们这样忙碌,动机又是什么,真的是在参与劳动吗;
如果是,那是不是也可以说,小偷、强盗昼夜辛劳,才弄到些钱财,凭本事弄来就合情合理,干脆也都不用坐牢了呢。
有产者,不管再怎样忙碌,
也不过是在努力的巧取豪夺,盘算怎样压榨劳动者,仅此而已。
唇枪舌剑的商业谈判,险中求胜的投资决策,表面上看,的确是相当一部分有产者、工场主擅长的活动,这些活动,似乎也的确在经济循环中发挥了一些作用,甚至还是十分关键的作用。
这一切,未免令人心生疑虑,怀疑有产者们是否真的不事生产,从不工作。
然而换一个角度,倘若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有产者”,而是劳动者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协调起来组织生产、并满足人类的生产生活需要,又哪里需要什么“尔虞我诈的商业谈判”,哪里需要“赌徒一般冒险的决策”呢。
不论商业谈判,还是投资决策,都是资产主义特有的现象,是有产者彼此倾轧的游戏。
在这其中乐此不疲,并不意味着有产者们真的在工作,真的创造了财富和价值,而只不过是一种红桃皇后般的丛林态势。
生命中每一刻都殚精竭虑,为资本增殖而效尽犬马,这,绝不是劳动,而是在犯罪。
然而凭借这罪行,从古至今,有产者们毕竟近乎于掌控了一切。
这种态势,在新时代的奴隶制,也同样体现于联邦的社会运行之上,然而这一次,统治者掌控生产体系,进而掌控一切的基石,却是如此摇摇欲坠,不出意外,很快就会遭遇奴隶阶层的强势反击。
这种反击,与历史上的奴隶暴动完全不同,其动机绝非宣泄怒火、改朝换代,用换汤不换药的新奴隶制政权取代上一个旧政权,而是劳动者对有产者的大反击,将一切凭空施加在生产体系之上、并非以切实掌控为依据的脆弱产权声明彻底砸烂。
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幅迥然不同的景象,剧变之后,只有体系的创造者,切实把控这体系的管理员,才有能力、因而也才有资格声称其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