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小说 > 其他类型 > 这个废物你惹不起 > 第470章 同类比敌人还要可怕!

第470章 同类比敌人还要可怕!(1 / 1)

这一次,严欢是单独出现的,没有独眼方涛的影子。

严俨九世为人,前八世的时候,他贵为至尊天帝,杀伐果断,一怒而天下震恐,死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

因此,严俨从来都不是心慈手软的人,而且,他是一个心肠刚硬的人,尽管这一世的时候,由于骆洛神的关系,严俨的心肠软了不少。

但是,当看到严欢的时候,严俨的一双星目中,还是闪过了一丝怜悯之色,尽管严欢曾经打“死”了他。

在遇到严俨之前,洪大婧只是她师傅张有楠的一个试验品。为了让洪大婧练习一门新奇的武功,张有楠故意改变了洪大婧的经脉。

现在,严俨看清楚了:严欢似乎比以前更年轻了,三十岁的人,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

在严俨看来,这种现象,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

首先,严欢的血脉,被改靠了!这种改造的血脉,自然使得严欢强大了许多。但是,这种血脉改造,同时也改变了严欢的身体构造,引起了严欢在心理、情感、意志等方面一系列的变化。

可以说,现在的严欢,从一定程度来说,就是一台杀戮的机器。

但是,改造血脉,也有着很大的副作用。

第二个原因,就在于严欢和无名居士一样,也成了太监之身。

不过,无名居士是主动的,不知严欢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前八世的时候,严俨贵为至尊天帝,手下有一些妃子,自然也有一些太监。

通过与那些人的接触,严俨知道:被阉割的人,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的,都是一些性格扭曲的人,一些不健全的人,一些性格分裂的人。

严俨亲眼看到:他手下的那些太监,在他的面前,比哈巴狗还要听话和顺从。但是,一旦这些太监掌了权,对待其手下的人,架子比老天爷还要大。

包括现在的无名居士和严欢。

当严欢刚走上擂台的时候,他只把注意力放在了无名居士身上,并没有注意到严俨。

无名居士一看到严欢,心中就涌起了强烈的戒备之意,那是一种遇上了天敌的戒备状态。

由于严俨光华内敛,还朴归真,等无名居士首次看到严俨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多么大的威胁。

但是,当无名居士看到严欢的时候,却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这就如同一只狼看到一只羊,不会感到危险。

但是,一只狼看到了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就感觉到危险了!

有时候,同类比敌人还要可怕!

无名居士一下子就看出了严欢是同类——两个人都是太监之身,却都怕人知道,犹如讳疾忌医!

无名居士的害怕还在于:根据大燕皇帝的承诺,他只有在战胜了严欢这个“大楚猛士”之后,才能真正拥有“大燕第一勇士”的称号,才能真正拥有明珠公主这位“大燕第一美人”。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严欢就是无名居士锦绣前程上的绊脚石!

为了自己的锦绣前程,无名居士必须踢开严欢这块绊脚石,尽管这块绊脚石看起来很强大!

无名居士如临大敌一般,双手各取出了一枚绣花针。

严欢也取出了他的兵器:两把娥眉刺。

两个人的兵器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短兵器。

谚语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但是,如果贴身肉搏的话,长矛等长兵器反而碍手碍脚,施展不开。

无名居士和严欢的决战还没有开始,擂台下面的观众,已是欢呼声此起彼伏。

这些观众,并不是对无名居士特别有好感,却都盼望着无名居士获胜。

因为无名居士一旦获胜了,大燕皇帝就要兑现他的承诺:让明珠公主下嫁给无名居士。

很多人都相信无名居士是太监之身,也都乐见无名居士娶了明珠公主。

一句话,这些人乐见明珠公主守活寡——大家都是人,凭什么你明珠公主不仅出身高贵,还美貌如花?让你嫁给一个太监之身的男人,也算是一种公平。

严俨也希望无名居士获胜,他并不是对无名居士有什么好感,相反,无名居士曾经要杀死他。

严俨希望无名居士获胜,只是为了想看一场好戏。要知道,倘若严欢获胜了,戏就演不下去了。

忽然,无名居士一声大吼,抢先出手了!

手中的一根绣花针,闪电般刺向严欢的咽喉!

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无名居士这一刺的速度!简直就如同闪电的光芒,一出现,就照亮了千里。

几乎擂台下的每一个人,都在脑海中闪电般地掠过了同一个念头:“幸好无名居士所刺的,不是我!”

但是,在严俨的眼中看来,无名居士的这一刺,并不是特别快!

以严俨前八世的经历,论出手之快的人,无名居士绝对进不了前一百名!

这就好比奥运会的短跑冠军,在常人的眼中,已经是特别快的了,几乎超过了人类体能的极限。

更高,更快,更强,绝对不只是一句口号。

但是,在猎豹的眼中,奥运会的短路冠军,跑的并不快。

甚至,在严欢的眼中,无名居士的这一刺,并不是特别快。

这是因为,无名居士似乎是必杀的一刺,竟然在间不容发之际,被严欢躲了过去。

无名居士似乎早有准备,他另一只手的绣花针,刺向了严欢的心口。

这一刺,似乎比第一刺还要快,还要令人难以闪避。

但是,严欢并没有闪避,他手中的一把娥眉刺出手了。

严欢的出手,似乎比无名居士的出手要慢。

但是,却是攻敌所必救。

因为严欢出手的部位,正好是无名居士此刻唯一的破绽。

无名居士要是不收招的话,固然可以刺中严欢,但是,同时他的要害,也会被严欢刺中。

无名居士及时收住了攻向严欢的招数,先防御自身。

无名居士的这一手,是正确的。

倘若无名居士不收招的话,存了一个同归于尽的念头,那么,当他手中的绣花针刺中严欢的心口的时候,就一定不是严欢的要害了!

因为严欢的血脉经过改造了,变得十分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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