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郡位于王国西南部,上边是西部郡,东边挨着枫叶郡,西边呢,则是南方贵族邦联;听说那边现在正乱着,好像那些恶棍(在托瑞尔王国的宣传当中,没有王室的邦联贵族们全都是恶棍)是要选出国王来才肯罢休;
他们选不选国王塞塔并不在意,但正是由于这些家伙们都忙着内战,弄死了不少人,所以邦联国里现在恶魔肆虐;
甚至,已经到了卫兵如果不够强力,贵族们都不敢出门的地步!
“真是一群蠢货,恶魔都已经打到家门口了,居然还有心思互相乱咬!”话虽然如此,但塞塔还是清楚这些家伙的想法:
无非就是恶魔来了,最多是吃几个平米,甚至还不一定是吃自己领地里的;当然最好是吃邻居的,他们反而会非常开心呢!
但不同于恶魔,在他们看来最危险的敌人,反而是同为人类的邻居,是的,就是这样;邻居非常危险!
怎么危险?
天啦!
因为他们会想着要了你的命,然后霸占你的女人和家族的领地!然后将你美妙的冠冕戴在他们自己的头上!
恶棍!无耻!
“绝对不能让这些家伙得逞!”如果自己没希望了,那么就算让恶魔将领民全部吃光,自己也绝不会便宜了这些可恶的恶棍!
嗯,是的,这就是那些蠢货的愚蠢的想法!
以至于他们根本不会考虑如果领民死完了,自己还活着的话,谁来耕种领地这样的问题;塞塔摇摇头,很好奇这样的一群家伙是怎么维持着这个国家2oo多年不被灭亡的!
来自南边迷雾森林的风,带着特有的大树的气息,让人身体舒畅;皮特·葛东世袭爵士看到来自枫叶郡的菲尼爵士摇头叹气,便问道:
“亲爱的菲尼爵士,是什么事情让你忧心?”
葛东爵士声音粗狂低沉,他是一个穿着猎衣的花白头汉子,他已经有5o多岁了,虽然仍然有着粗壮的胳膊和锐利的眼神,但他毕竟是老了;
他手上握着一张猎弓,取下腰间的酒壶灌下一口:
“哈!”砸吧着嘴,重新将酒壶挂好;
他是葛东子爵家族的旁支子弟,而主脉家主胡利安·葛东子爵则是迷雾郡的郡守,2o多年前,他凭着子爵给出的1oo个卫兵的支持,拓展出了现在的领地;
领地很大,完全有一个男爵领的面积,但是由于靠着迷雾森林,也由于开时间太短,所以还显得很荒芜;
老爵士看了旁边的年轻爵士一眼,微微一笑;
这是他新认识的朋友,是从东边的枫叶郡过来的,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上位骑士(是的,升到12级之后,塞塔将自己公布出去的等级有往上调了一级,变成了7级的上位骑士),这可真是了不起啊!
这么年轻就已经是7级的上位骑士了,以后有着很大的机会突破到白银阶!白银阶!那可都是些大人物啊,所以出于种种考虑,他亲自接待了这位来自远方的爵士客人;
两人四周有着十几个卫兵守护着,他们紧握着长枪,警惕的看着周围,茂密的树林当中总是不能让人完全放心;
两位贵族今天是过来打猎的;
当然,迷雾森林他们是不会去的,因为那里面非常邪门,只要在里面猎杀了动物或者砍伐了树木,就会有着各种倒霉的事情生;
甚至听说曾经有个家伙因为砍了一个粗壮的大叔,全家都死光了!
所以在附近人的传说中,迷雾森林里是有着精灵的,因为在传说故事当中,精灵不就是不允许人类砍伐树木么?
只是这些个精灵似乎完全没有传说中的可爱,居然会杀人!
听到老爵士的话,塞塔转过头去,笑着摇头说道:
“不,没有什么忧心的事情”看着老头不相信的眼神,只好说道:
“事实上,我只是觉得对面邦联的那些家伙,实在是有些没脑子,居然在魔劫的时候爆内战,难道他们就不害怕最终魔劫不被控制吗?”
“哈哈哈~”老爵士笑着说道:
“亲爱的菲尼爵士,这是因为对面那些家伙,他们不但是恶棍,还尽是一些蠢货!”他的领地挨着邦联那边,所以彼此间的关系自然算不上好;
还因为去年魔灾最眼严重的时候,对面那些家伙突然搞起了内战,将这个这一片区域弄得人心惶惶,导致老爵士被恶魔攻下了1个庄园和1个村庄!
要知道领地本来人就不多,这样一来人就更少了,所以每每说起这个,他总是会尽可能的嘲笑对面一番;
塞塔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了,经过这几天的交流知道其中的缘由,所以就笑着不说话;等到老爵士笑完了,才说道:
“亲爱的葛东爵士,我准备明天就出了;非常感谢你这几天的招待,等我从邦联那边回来,我诚挚的邀请您到菲尼领地做客!”
老爵士知道眼前年轻的爵士是要去邦联那边磨练自己的战技以及勇气,和普通的贵族不同,他非常支持这种做法;
‘唯有实战,才能够磨砺骑士!’这就是和他的想法;
所以此时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肯定说道:
“好,我一定会去的;塞塔,我叫你塞塔吧,自己一个人到了邦联那边,注意安全!虽然我不觉得一般的恶魔有什么危险,但还是要小心”
“不要被围起来,同时也要小心恶魔贵族!”
“谢谢,葛东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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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石城
位于南方贵族邦联国的东部边境,靠近托瑞尔王国的迷雾郡;
以前这里是防御入侵的第一线,有着数量众多的贵族联军,并且邦联在这里建设了完善的防御设施;
此时,塞塔牵着一匹驽马,走在街道上四处看着;城墙上的防御设施还在,但是曾经密密麻麻的贵族联军,如今却只剩下细细洒洒的几个歪瓜裂枣;
摇摇头,再次对邦联贵族的智商提出疑问;
他是早上离开葛东爵士领的,在路上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到达了这一座巨石城;此时已经快要到傍晚了;
很快的,在付出了2个铜币之后他被一个机灵的小孩子,带到了这城里最豪华的酒馆;酒馆门很宽,抬头看去,漆的通红的圆柱上面写着几个大字:
野玫瑰酒馆!
暗自吐槽一句,真是无趣且重复的取名方式;
看到一位牵着马的客人立在自家酒馆门口,一个侍者迎了上来:
“这位先生,您请进,我们野玫瑰是整个巨石城最好的酒馆,能够满足您的所有要求”说着话,细细打量看去:
虽然颜色不起眼,但是针脚密集,并且布料也是很好的那一种;再看向一旁的马,虽然说是驽马,但那只是相对高大的战马而言的;在侍者的眼力,这也是一匹非常好的强壮的马,只是比战马矮了一点罢了;
顿时,念头不知道转了几次的侍者,面上的热情更加的真诚了些:
“这位阁下,您请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