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小说 > 其他类型 > 七禽变 > 002 二选一 胖与瘦

002 二选一 胖与瘦(1 / 1)

春山暖日和风,阑干楼阁帘栊,

杨柳秋千院中。

啼莺舞燕,小桥流水飞红。

柳絮满天飞舞,三月春意正浓。

便是在这大好的春光里,唐甜却因她父亲的那句“那墨家的小公子到是秉性尚好,年龄相当。”而离家出走。

那墨家的小公子唐甜虽没有见过,却是听说过。

墨家原本有两子一女,唐甜是知道的。

长子墨水河,次子墨水流,长女墨子鱼。

而唐甜之所以会知道这些,也是因墨家的家势。

便如同大多的江湖中人也会听说过她唐二小姐般。

而墨家的家势怕还要略胜于唐家。

江南墨家和蜀中唐门虽同为七大世家之一,却也有着先后之别。

而无疑墨家是要排在七大世家之首的。

而墨家之后才是唐门,接下来才轮到小城的东方世家,南海的邓家,岭南的温家,江南的雷家,最后才是丰都的封家。

而墨家的家史要比唐门厚重得多。

墨家的创始人本是三大流派孔,孟,墨之一的墨翟,也就是墨子。

墨家主张兼爱,非攻,明鬼,天志。

其兼爱为平等,非攻责反战,明鬼为传承,天志是自然。

这些原本也只是学术的一种流派。

可在几百年之后,墨家的子弟忽然间发现一个问题,也就是学无实用。

因这世上有两种这样的人。

一种是,你跟他说不清道理。

另一种是:他不跟你讲道理。

说不清道理者为冥顽,不讲道理者为仗势。

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和他讲道理呢?

为了对付这样的人,于是墨家的子孙又创出了另一种流派。

而这一流派却相符于四燕国慕容氐所创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说法大致相同。'

便是后世的一位始祖所说的,枪杆子里出政,权是一样的道理。

那墨家的子孙也是聪明,竞在自家先祖所提倡的兼爱,非攻,明鬼,天志上下足了功夫。也是黄天不负有心人。

竞让他们生生地创下了属于自已的四大绝学。

并命名为,杂,守,无形,天意。

其杂,为兼爱,便是博踩众家之长,融会贯通,为已所用。

其守,为非攻,以不变应万变,待机而动,一击必命。

其无形,一击不重者,可遁。

其天意,到也无人可知到详细,实因那天意为墨家之秘法,只有其家主可以偷习得。余人等皆为不知。

据说,这一功法,可以毁天灭地。

而这些又在墨家历代子孙不断地完善下,得以大成。

而传至现任家主墨长空手中时,以达鼎盛。

可墨家再鼎盛也是和唐甜无关的。

而如果硬要说有关的话,到是唐甜因墨家的小儿子而离家出走。

而这,也是唐甜第一次离开唐门。

也是唐甜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精彩。

所以唐甜是兴奋的。

新奇到好奇,无知到求知,唐甜欲罢不能。

山川的秀丽,溪水的蜿蜒,江河的大气,田园的风光让唐甜入目生花。

可这样的好景唐甜也并没有持续上太久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唐甜用最后一个铜板买下一碗混沌时,她还在暗自寻思:这是自的最后一碗混沌,一定要好生品味。

于是她用了近一上午的时间,细嚼慢咽地吃下了每一个混沌。

后,又小口小口地喝下每一滴汤水。

那时她说:持家有方的秘诀之一,你可以用一个钢板买一碗混沌,然后用一上午的时间把它吃完。

这一刻唐甜为自己能成为会持家的好女子而开心。

可她的开心也没有维持太久的时间。

也只是短短的两天时间,事实便告诉她,没有钱的家,是没办法持的。

于是唐甜又放弃了持家的理念,只是想好好地吃上一顿。

吃饭须要银子这个道理她懂。

她不懂的只是银子从何处而来。

唐甜为此而苦恼。

而冥冥之中自有天定这话是有道理的。

就在唐甜百思而不得其解时,竞然忽然间想起了自家下人偶然问说过的一句话,而这句话又偏巧地被唐甜听到。

可惜的是这句话唐甜并没有听全,只听到了下半句。

所以上半句是什么唐甜并不知到,可又是偏巧得很,因为这下半句才对唐甜有用。

而这下半句是:饥寒起盗心。

唐甜忽然觉得这句话是自己的明灯,给自己指引了方向。

于是唐甜有了自己的决定。

这也是唐甜在十五年的生涯里维一一次自己下的决定。

窃国者候,窃钩者诛。

这句话唐甜是知到的,所以唐甜又下人生的第二个决定。

既然要干,那就干票大的。

最起码也要买上三碗混纯方可。

盗亦有道。

这句话唐甜也是听过的,可唐甜觉得自已离盗还是有些距离的,自己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偷字。

可偷也是要讲良心的不是。

于是唐甜又下了自已的第三个决定。

一定不能去偷那穷苦之人。

穷苦之人以经够可怜的了,干嘛还要去偷他。

而最主要的也是穷人之所以叫做穷人,是因为他真的很穷。

既然这样,那他那会有多余的银子方便你去偷。

唐甜不喜欢干那些不方便的事。

于是唐甜便去闹市的街头寻找那些看上去的有钱之人。

在闹市中寻找所为的有钱之人到也算不得什么难事。

首先你要把目光锁定肥胖的人群。

然后再从肥胖的人群中划分出两种人。

一种是,脸上油腻衣裳不整者,这种人可能会是厨子。

另一种是,没有屁股的,所为十个胖子九个富就怕胖子没屁股,便是这个道理。

余下的皆为富人,可偷之。

于是唐甜很快地便锁定了目标。

那是一个胖子,而且还是一个矮胖子。

满面红光且不说他,最主要的他还鼻孔朝天,这样的人他要敢说自己没钱,不被打死才怪。

既然有了目标,那起快下手为好。

唐甜快步地走到了胖子的身后。

可到了近前时她才发现,原是那胖子的身边还有个瘦子的。

瘦子和胖子并肩而行,而胖子的另一边是些摊位,跟本没有唐甜的容身之地。

而这一边又被瘦子挡住,到让唐甜无从下手了。

看着那瘦子的背影唐甜暗恨。

可又一想既然能和胖子同行说不定也是个有钱之人,所为的物从类聚,人以群分。

可能是为了隐藏自己的富有,才故意长成了瘦子的身材。

便是所为的人不可貌相。

想到这的时候唐甜又做了人生中的第四个决定。

先从这瘦子下手。

于是唐甜便心惊胆战,小心翼翼地把自已纤纤弱手伸向了那个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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