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雅醒来的次日,约翰爵士和詹宁斯夫人告辞回巴顿庄园。看着他们的马车驶出德拉福庄园的门口,何丽雅暗地里便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好好整顿一下自己了。
她转头,看了看身侧站着的布兰登,嘴角露出一抹狡猾的笑容。
“布兰登上校。”她用柔软的声音呼唤,后者听到她的声音,带着吃惊和疑惑转过头来。何丽雅用食指抹了抹鼻尖,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像是染透了彩霞的苹果。“谢谢你。”
布兰登心里某一处温柔被瞬间打开了,但他并不清楚。他只是看着何丽雅,有些不知所措的笑了笑。“丽雅小姐,”他轻咳了一声,表示郑重,“欢迎你在德拉福做客。”他微微一躬,金黄色的半长发飘逸,随着夏风飞舞。
何丽雅在获得布兰登的许可后,正式开始了使用书房奋发学习的历程。她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十分满意这次不用再看见约翰爵士的脸。不过当她随意拿起一本书后,她猛地抽了一口气,才知道自己是高兴得太早——
“英文!”何丽雅死死盯着书上的蝌蚪文,悲嚎一声。“全是英文!”
在英国学英语,没有中英双语词典,目光所及全是英文字。所有的书上全贴着英文,要么是拉丁文,要么也许有法文、德文、意大利文——
何丽雅扑倒在书桌上,将自己的小胖脸放在一本烫金封皮的厚书上,拳头捏紧,痛苦地用锤子给书桌做按摩。
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将何丽雅视为眼中钉,原因是每天早上的单词听写后,被叫到办公室重写的人当中一定有她。每次英语课讲语法,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的人当中一定有她——英语老师不喜欢何丽雅,何丽雅也不喜欢英语课,单词从来没记过,语法一塌糊涂,奇怪的是口语和听力倒还不错。高考那年英语卷子最难的偏偏就是她的弱项语法和单词,何丽雅撞了大运,居然考了120分。她还记得英语老师知道了她的成绩后嘴角的抽搐,一想起来她就想笑——世界上最暗爽的事情,莫过于此。
报志愿的时候她考虑了很多专业,就是没打算学英语,没成想她刚从中文系毕业不到两个月,工作单位刚落实,就到了这里。
早知道,何丽雅暗叹,早知道有这么一出,当年就该读英语系,就算背不来单词。
她拿起桌上的羽毛笔,蘸着墨水,在一旁找了一张纸,艰难的写下几行汉字——《大不列颠德拉福庄园:何氏中英双语字典》。
快接近正午,夏日的虫鸣从窗外隐约的传来。卧室书桌前,布兰登正在写着庄园近期的经营计划,管家伦斯特垂首站立在一旁,仔细听着主人一边疾书,一边下达的命令。布兰登是个精明而老练的庄园主,他从自己的兄长继承庄园的时候,这里远没有现在的规模,相反,由于他兄长的一些愚蠢的经营方式,这里岌岌可危,说实话,可以说接近于破产。然而布兰登从印度归来后不到两年,通过自己在印度获得的积蓄妥善经营,这里又一次起死回生,并且在这些年的积累后,已经今非昔比。
布兰登写下最后一个字,将计划表交给伦斯特。等到管家离去后,布兰登略微对着窗台凝神片刻,便起身出了自己的卧室。
早上送别约翰爵士和詹宁斯夫人后,何丽雅笑着告诉他想要使用他的书房,希望获得他的许可。他自然毫不迟疑的答应了。此时他很好奇她会在书房做些什么,虽然他知道冒昧打扰一位小姐独处的时间是不太礼貌得当的,但是他忍不住自己想要进入书房的想法,踟蹰了一会儿后,最终还是向着书房走去,他已暗下决心,若是丽雅小姐在书房内安静看书,那么他会很快退出,不多做打扰。作为德拉福庄园的客人,何丽雅独自处在陌生的环境内本就很值得同情与爱护,布兰登不希望自己的举动给这位中国少女再带来任何的不适。
夏季真是个令人躁动的季节。
何丽雅撸起袖子,正以很随意的姿势趴在书房里的大书桌上,用羽毛笔一点点的写着汉字。天气那么热,房间就像个大蒸笼,坐在里面的早晚都会成馒头。如果不是因为碍于这里是德拉福庄园,何丽雅要是是在自己的房间,早就脱得只剩内衣了。她毛躁的从自己穿的衣服上扯下一根丝带,然后把头发盘了起来,她的黑色烫卷发可是一点也不服帖,乱七八糟的在她头顶造型。
她决定要编纂自己的英语字典,《大不列颠德拉福庄园:何氏中英双语字典》。是的,她决定以后把想到的汉字词语都抄写下来,然后在弄懂了它的英文写法后把英文写在其后。相当于高中时努力的背单词,只不过这一次,革命全靠自觉。
布兰登走进书房的时候,就看见一堆晃眼的白色在书桌上抖动,何丽雅把一面放大镜放在左眼前,对准面前的桌面,拿着羽毛笔写着什么,嘴里还念念有词。
布兰登从未见过这样的阵势,此时立刻呆滞,目光虽然盯着何丽雅,却全然找不到焦点。
他受到的冲击太大了,何丽雅乌黑的头发垂在额前,散漫不羁,带着少女的天然魅力,像是春天里吹来的一阵暖风,霎时可以使空气中弥漫芬芳。
为了寻求自己心里突然慌乱的原因,他立即逼迫自己联想养女贝丝,希望从她的身上获得一点启示。在她的幼年,布兰登享受过一段时期抚育子女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件事的起由很是让人苦涩,然而不得不说,结果却是令人满意的。贝丝开始成长后,展现出的性格有些随意与放荡,这大约是由于布兰登的溺爱,造成了贝丝的自由散漫,但布兰登心里总习惯于刻意忽略贝丝的不当举止,仍将她视为自己从爱人手中接过时那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贝丝逐步长成漂亮的少女,每年夏季也会来到德拉福庄园跟随布兰登一起消暑。只不过她天生对书籍没有过分的爱好,布兰登很少见到她在书房里的身影。
何丽雅抬头的时候,看见布兰登靠着门,脸上露出宽容的微笑。
从她的视角望去,布兰登挺拔而修长的身姿刚好得以呈现。他的脸颊略有些过长,然而此刻的角度看起来却刚刚好。他的五官不算出众,眉间的蹙痕和鹰钩式的大鼻子让他看起来有些严谨的征兆,薄唇素来是刻薄寡情的标志,但他漂亮的W式唇型却使他不仅表明了温和,也拥有了一份性感的味道。
何丽雅看得有些呆了,她在电影里已经被布兰登上校勾得神魂颠倒,更何况现在和真人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心里的小鼓咚咚咚的敲响,她捂住胸口,从书桌前离开,觉得好像有红旗插在布兰登头顶,在朝自己招摇。
错觉,错觉,何丽雅觉得一定是今天来书房的时间选得不对。
何丽雅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一段感情,男生是外地人,两个人爱得山盟海誓,死去活来。毕业的时候那个人上了回家的火车,何丽雅刚在站台将他送走,就收到了他发来的手机短信:分手。两个字就可以把四年当作过往,何丽雅差点没当场在火车站崩溃。她疗伤,还没舔干净伤口,就到了这里。
她在心里咆哮:该死的!我不想要立刻再引燃另一段感情……
更何况,是忍不住的一见钟情式花痴。
不过,布兰登上校怎么可以这么有魅力?就算今天及时刹了车,也许明天自己就会爱上这个男人,更何况,看过《理智与情感》后,明明知道他是个那么好的男人。
有些尴尬的笑了笑,何丽雅晃了晃手里的放大镜,轻声说:“布兰登上校,你好。”
“丽雅小姐,恕我冒昧打扰。”布兰登快速的回答,一只手放在身后握着门把手——他觉得现在是自己退出房间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