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兵贵神速!秦风应当及早赴任,可是有件事,他必须在离开长安前做好。
而这就是开发大江南之事。此事已成了共识,然则开发江南是千秋万代之大事,既然已成秦风不得不慎重再三。
“陛下,以臣之见,海上丝绸之路大势所趋,越早向这方面发展,越能获得巨额利处。”次日早朝,在几位宰相发表看法之后,秦风站了出来,再三强调。
魏征笑道:“没有一点依据,就凭大总管一句大势所趋恐怕三岁小孩都说服不了,凭什么说服陛下,以及满朝文武?大总管也未免将一个国家的政务看的太过简单了,有些事情,我们不能操之过急……”
秦风张了张嘴,无话可说:魏征的话虽有些不好听,确实也是大实话。他知道在千余年后动动手指,只要有信号的地方,天涯海角都能够沟通。钢铁疙瘩能够在天上飞,能够在水里游,十数万里间距一日可达。这些都是大实话,可说出来又有谁会信?没被当成疯子,异教徒就不错了。
魏征语重心长的继续道:“秦大总管天纵奇才,但局限于年龄、经验与见识,有些问题看得不是很全面,你要推广自己思想,想要服取信人,首先自己要拿得出足够的例证,而不是空口白话。海上商路据我所知,早在汉代就有。何不从汉代开始调查,将海商的情况,详细表明,以实际资料证明自己的观点?”
魏征在朝会上,竟然像教学生一样的教导起秦风了起来。
“正如魏大人所言,其实我是早有准了的。只不过没有佐证,故而,在商议江南时,没有着重提出,而这一次,我可是有备而来的。”
自想到开发江南、发展海上贸易那一刻起,秦风仿佛回到了以前苦学各种知识的时代,疯狂的找着航海资料。
这苦功夫下去,秦风再一次感受到古人的伟大,他们就如盲人摸象一样,给后世人创造了一个有一个鲜明的事例,给后世人参照,从而超越。
“细查下来,我发现航海的事业从秦朝就已经开始了。秦始皇时期,海路西探,到达东南诸多岛国,还到了天竺。汉朝,汉武帝平南越后,即派使者沿着百越民间开辟的航线远航南海、天竺洋,经过东南诸国,横越一个叫孟加拉湾的地方,到达中南半岛的东南部。三国孙吴横跨江东,开创造船业,训练水师,以水军立国,并派遣航海使者开发疆土,与外通好。北上辽东、高句丽,南下夷州和东南等国。魏晋南北朝也是一样,通过番禹与中国经商的国家多达十数个。
但是因为造船业的发展缓慢,并没有能够支撑大型商船的往来,都是小打小闹的多。然而就算是小闹,一趟成功,也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只是小打小闹的危险程度是极其大的。
首先小船难挡大风浪,大海无情,一个不慎人财两失。其次经海陆而行,将途径多个国家补给,小船护卫不足,也容易让人黑吃黑给吞掉。还有航线的不确定,指南针的不精确,各种问题的存在。正是因为存着这些问题,航海事业也一直没有发展起来,处在小打小闹的阶段。”
“诸位爱卿,可有此事?”皇帝不是万能的,皇帝也是人,不是样样都精通熟悉的神,对于这些历史李世民也是两眼一抹黑,找不到方向。
“陛下,史书确实记载了这些。”渊博的孔颖达、于志宁等大儒出面做证。
有了这些人的证明以及诸多成功的安全,秦风的发展航海事业的说服力大为增强。魏征从最初的半信半疑,在不断的发问中确认了这个提议,成为了忠实的执行着。
等秦风“答辩”完毕,他呈上了一篇长达数千字的奏章,将航海事业的利处一一表明,同时也没有任何隐瞒的将不足的地方说了出来。
这份奏章的反响便是不同了,要什么有什么,不在是空口白话。
针对这份奏章,满朝文武张开了长达一个时辰的讨论。最终得到了房玄龄、杜如晦、魏征能治世奇才的认可,先后认同。
也如秦风说的一样,并没有满目的咱开行动,而是徐徐图之。
李世民从国库中拨出了一笔不菲的款项,支持天文台改良老旧的指南针,悬赏民间知道航海线路的人士,并且研发能够经得住风浪的航海商船。
大唐日后能够成为海军大国,战舰遍布天下,与秦风的这份奏章密不可分……这份奏章也在后世历史上有着极高的价值意义。
秦风得到如此结果,也心满意足了,他无法给出什么高明的建议让造船业前进个几百年,但他相信只要有足够的资金,以中国古人的智慧,一定能够克服大海,制造出能在海上乘风破浪的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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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见岳父,长乐就麻烦您帮忙照看了。”
秦风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第二天清早告别了父母、妻子,前往皇宫向李世民、长孙皇后请辞,之后,将再一次踏上了北上之路。
这一次的作战方式不同以往,经过再三考虑,秦风连马云萝也没有带,只因秦风深知特种作战体系里,女子哪怕再厉害,到了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时期也会变得十分虚弱,而虚弱则很可能意味着行动的失败与死亡,比如说,特种作战里,就有泅渡,而女性受限于先天,一旦月事来了,她们根本无法完成这项课题,故而,秦风不管四位妻子如何的劝解,还是坚持己见。
“长乐是朕的女儿,就算你不说,朕也知道怎么做。你就放心去为我大唐建功立业吧。家里,一切有朕。”李世民拍拍秦风的肩膀,道:“贤婿啊!这一次可不同以往,你是深入虎穴去作战,一切要以安全为重。你要记住,朕可以接受失败,但是,朕绝对接受不了任何关于你的损伤。”
李世民毫无疑问是一个人生的政客,不管有心无心,是做作还是什么:他也确确实实的没有摆出一点大唐帝王的架子,仅仅以长辈、亲人的身份与秦风说话。
秦风心里有些暖洋洋的,说道:“谢殿下体恤,小婿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得为长乐、豫章,以及还未出世的孩子着想。”
李世民哈哈一笑:“这话可是你说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好,咱们废话少说,朕远在长安,无法助你一臂,不过,有个人一定能够帮到你。有了她,一定可以助你事半功倍”李世民大笑道,“玄冰!”
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子从外而入,上前一步,行了一礼,干脆利落。
她与众不同,不似寻常女子,有着柔弱的感觉,给人一股刚强的美,身上有着一股灵秀之气,好比人间的精灵。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配合着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外加一身漆黑如墨的武士服,腰间的一柄长剑,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岳父,是个女的?”
“我不要!”秦风坚决道,他并不是歧视女人,可女人到了战场上,处理不好,会拖后腿的。
即便是后世军队中女兵数量不断增加,可也只是辅助兵种,担任医疗救护什么的。
作战部队的女兵太少,混编的就更少。正如他不需要马云萝的理由一样,他是绝对不会接受这个美得不像话的美女的。
“贤婿,你可想好了,这可是最出色的密探,玄冰曾在在高句丽一呆就是六年,对那里山川河流十分熟悉,你不要的话,可别后悔?”秦风道。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