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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1 / 1)

七夕会举行日就在后天,秦寿把罗洁召来了,罗洁长得很漂亮,称得上绝色,身形婀娜,肤如凝脂,眸若灿星,举手投足间皆是诱人风情。

罗洁是晚上到的,见过秦寿之后便去跟容墨复命。

她收起了媚笑,神色严肃:“主子,秦寿已经把任务跟我说过了,我一定会顺利完成任务,哪怕要付出生命代价。”

容墨递给她纸和笔:“把你的个人爱好写下来。”

罗洁狐疑的看着他,脑门上满是问号:“主子,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容墨:“”

罗洁抓过笔和纸,唰唰唰的几笔,容墨看了一眼摇摇头:“详细点,爱吃什么,爱玩什么,喜欢什么颜色都要写。”

说完又把早已写好的一张纸递给她:“这是我的,你也背一背,以免到时候疏漏了。”

罗洁以为这任务就是陪主子去过过场,装装样子,一旦有情况就给主子当炮灰,没想到还要玩这个?顿时表情古怪,面色微红,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

“你有什么话就说。”容墨沉着脸。

罗洁咧嘴一笑,一副怪不好意思的模样:“那个,主子,你该不会真的看上我了吧,趁机了解我?”

秦寿伸手就赏了她美丽的后脑勺一个大爆栗。

“你想得美,主子已经心有所属了,你给我好好干活。”

罗洁的表情有些抽搐,有些惊讶,又有些小失望,哭丧着脸嘟囔:“主子,我跟了你快十年了,从红鸾姑娘到现在那个谁,你好歹喘口气给我个机会啊。”

秦寿对她翻了个大白眼,他就知道不能把这货叫来,可谁让秘密培养的死士里就这个最漂亮最机灵,也最适合在这种场合拎出来使用,他知道主子不想让林姑娘去是怕发生万一,不想给她带来任何潜在的危险,但是罗洁不同,她是容墨培养了十年的死士。

“你再话多我就要换人了。”

罗洁表情一收,很委屈的唰唰唰低头写字:“主子,求别换,我都快闲出虱子来了。”

短短半盏茶的功夫,罗洁的心情跟玩过山车似的,容墨的表情却始终没变,秦寿很有些担心林夕看到了罗洁会怎么想?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罗洁正写完在跟容墨练习默契感,门就被人一大脚踹开了,林夕站在门口,怒气汹汹的:“小寿寿,你跟容墨搞基呢,还不出”

她的话头卡在喉咙里,两只眼睛愣愣的看着跟容墨靠的极近的罗洁,而罗洁只有在面对容墨时才是一只乖猫咪,一见有人踹门,还以为是秦寿什么时候勾搭了一个相好,想着刚才被敲的爆栗,顿时也母猫发威了,冲过去就一拳:“哪来的疯狗疯猫,吃你姑奶奶我一拳。”

林夕一看,哟呵,奸夫淫妇这么快就勾搭上了,还敢公然挑衅,于是二话不说就开打。

容墨和秦寿都脸黑了。

两个女人打得天昏地暗,难解难分,期间有人上去劝架,被打青了眼睛,踢肿了屁股,一个个嗷嗷叫着缩回来了。

女人打架,又是情敌打架,乖乖那可是火星撞地球级别的,有人跑过来看热闹,看的直拍手叫好,一时之间前排的位子很快被小二销售一空,外加被打坏的花花草草和家具,小二都用算盘噼里啪啦的算了一番,然后满意的笑了,这些老家具总算有机会可以更新了还不用自己出钱,这架打得好打得妙。

“你这个疯婆子,姑奶奶我今天不揍你的满地找牙就不姓罗。”

林夕冷哼一声:“就你还姑奶奶,我还是你祖奶奶,臭不要脸居然跟我朋友抢男人,不揍你的满地开花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呸,谁抢你男人了,长得跟煤炭似的。”

“难看你还抢,脑子抽筋了你。”

两个女人一边打一边唇枪舌战,秦寿嘴角一抽,回头看容墨:“我咋感觉她们在骂我呢?”

容墨端起茶杯镇定从容的吹了吹叶沫子,玉白的手握在杯沿,看上去优雅之极:“罗洁的功夫似乎略有下降。”

额,秦寿无语,主子啊,现在不是趁机考量武功的时候了。

容墨淡淡一笑,手指微沾茶水,稍一运气,茶水凝结成珠破空而去,速度之快如电如风。

两个女人瞬间被点穴定格在了原地,只剩下两双眼睛斗鸡眼一样你瞪我,我瞪你。

“打完了?”容墨问。

两个女人不说话,这还用问?

“罗洁,林姑娘的武功所学时日不久,可你竟然没在十招之内胜她,一会自去领罚。”

罗洁面色一沉,略有尴尬:“是。”

林夕得意的对她吐了吐舌头,看到她被自己挠的乱七八糟的发型忍不住就想笑,听到她被罚又觉得莫名爽快。

“还有你,到我房里来,我要亲自惩罚你。”容墨对林夕说,表情却是一本正经的。

罗洁一听,立即嚷道:“我也要主子亲自惩罚。”

秦寿立即过去把她给拖走了,姑奶奶,你可别瞎搀和了。

容墨给林夕点了穴,将她硬拽进房间,小二要把赔账的账本给他,被他门一关差点把鼻子给撞扁了,只得悻悻的捧着账本想着退房时一并算个清楚。

“罗洁是我一手培养的死士,这次叫她过来是有任务。”

林夕打得出了一身汗,口渴的很,伸手拿起桌上的茶杯咕嘟咕嘟的喝了个爽快,触到容墨古怪的眼神,才一个咯噔,小心翼翼的问他:“这是你的?”

容墨点头:“还是我喝过的,不过我不介意。”

林夕嘴角一抽,这算不算间接接吻。

“没想到你居然叫一个智障来做任务,手下没人才了?”

“罗洁虽然是个死士,但是很少与外人接触,所以性子略显单纯天真。”

林夕看到桌上两张纸,一张上的字迹苍劲有力,一张上的跟狗爬蚯蚓似的。

“哟,还玩默契大考验呐。”她抢过来浏览一遍,起先还不屑的冷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原来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最爱吃的是糖醋鱼,最讨厌的是人生离别,最喜欢的宠物是白色长毛狗

林夕慢慢抬头,眸色沉凝:“我从未见你穿过红色,也从未见你吃过糖醋鱼,甚至没见过你养狗。”

容墨淡淡一笑:“只是应付任务随手而就的。”

“不!”林夕缓缓摇头,唇角勾起一个毫无温度的笑,心里渐渐起了一丝凉意:“这都是一个女人喜欢的,一个喜欢小宠物,喜欢穿红色衣裙,喜欢吃酸甜可口的食物,还曾与你有过生离死别的女人,是不是?”

容墨很惊讶,心也瞬间似浮萍,在心海之上飘摇起伏,他伸手拿回林夕手里的纸张,轻轻摊开,淡淡一瞥:“不要多想。”

要对那女人有多深的执念才能让他在不经意间将她的习惯变成自己的?

林夕不想再问,再听,再想,只觉得心中忽然一痛,然后慢慢麻木变成钝钝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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