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如今城市里的人最喜欢什么度假活动,莫过于所谓的农家乐了。亲更多文字内容请百度一下或者搜索乐文都可以的哦亲更多文字内容请百度一下或者搜索乐文都可以的哦既可以体验田园乡村的浪漫情怀,又可以尝试自己亲手采下蔬果的美味。没办法,城市生活太浮躁了,让不少在喧嚣环境下受了大家的社会劳动力不得不暂时脱离那份压迫感,躲到云彩都更加潇洒的乡村,享受片刻宁静。当然,他们不可能永远呆在这里,等情绪恢复之后,他们又必须持着斗志昂扬的心态,继续到一线奋斗,只为买房娶媳妇儿...或者...嫁个好人家。其实,大家过的都不容易。
不过,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对于叶般来说一点儿都不重要。他和所有在城里长大从没来过乡下的小孩儿一样,对于农活有着别样的好奇与执着。为了好好的体验一把难得的乡村生活,叶般难得拜托了爱睡懒觉的恶习,天蒙蒙亮就蹭蹭地起床了,顺便推醒了还在梦中的霍烨。
“般般?今天怎么起的那么早啊?”难得霍烨对叶般就是个没脾气的,不然这大清早就被喊起来,搁谁谁不闹心啊。
“还早啊,鸡都叫了。”叶般理所当然的推搡着霍烨,让他一块儿起床洗漱,“这么懒散,都不符合这里人们的生活风格。”
霍烨:“......”原谅他吧。这孩子也是第一次知道在叶般的意识里,“鸡叫了和太阳晒屁股”是一个性质。
可是,当俩小孩儿收拾妥当准备好好劳作的时候,才发现,能清早做得活儿都没有适合他们的。倒不是说他们想偷懒,不愿意干重活,主要是人农民伯伯不放心放俩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儿去糟蹋他们照顾了一整年的田地。
无计可施的俩人只得慢悠悠地沿着田野散散步,算是难得观赏一番清晨的景致。不要说叶般这个懒鬼,就算是霍烨也极少看过露水还未蒸发的清晨美景。
在小学课文里,有不少关于乡村美景的描述,多少优秀的近代作家都对乡村有着别样的情怀。叶般体会不到这样的情怀,但田野之上熹微的晨光,和天际隐隐而现的朝霞,的确让他感受到了一股别样的风情。
叶般不会矫情的说,他希望永远住在乡村,毕竟习惯了大都市便捷生活的他,要回归到跟着大部队一块儿去赶集的生活,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习惯的,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代人民的智慧结晶,叶般是深有体会的。
但是,他也和所有正在谈恋爱的人一样,有着一股子烧也烧不完的冲动,比方说,“霍烨,咱以后要是非私奔不可,可以来乡下种田嘛。”当然,这一切都是冲动,叶般心里明白的很,因为事情还没发生,叶般也不能确定,如果到时候真闹僵了,他会如何选择,但要他没有丝毫估计的放弃自己的家人,他是说什么也做不到的。而他如今这些冲动的话,不过是他打心眼儿里希望霍烨明白,他是真心想和他在一起,一同面对所有困难的。
当然,这份心意,霍烨自是丝毫不落地接受了。他拦着坐在身边的叶般,摸了摸他的小脸蛋儿,“般般不必担心太多。一切都有我呢。你只要好好呆在我身边就行。所有的事情都由我来解决。”他明白叶般心里有多么不安和愧疚,但是,既然他已经做出了决定,自然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事情变得美满起来,如果他连这点儿担当都没有,又有什么理由信誓旦旦地要求叶般跟他走一辈子呢?
“你说的倒容易,你觉得我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么?”叶般埋怨的说:“我到时候肯定不忍心他们就骂你,你是吃定了我心肠好。”
霍烨刮了刮叶般的脸,“你也自恋。”
“我哪儿是自恋啊,我是客观的分析了一下自己的性格。”叶般偏偏脑袋,“如果不是你对我好,老子才不管这些破事儿。你要是摊上个没良心的,都不知道你到时候该上哪儿哭去。”
“是是是,我就是上辈子积德了,所以才遇上你嘛。”对于小孩儿的虚荣心,霍烨一向乐于满足,况且这也不全是哄人的话,在霍烨眼中,能遇见叶般,的确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儿了。
叶般默默无语的望着霍烨在晨光照耀下,逐渐晕红的脸。霍烨长大了...叶般在心里感慨着,从前就觉得这小正太长得像外国人,真稀奇,可如今这张脸看了那么多年,怎么还是那么稀罕呢?他伸手搂上霍烨的腰,“唔...我也积德了。”我也积德了,所以才能遇上你。叶般以为,他是注定孤独终老的命,因为他性格不讨喜,人际关系一塌糊涂,很难想象能有什么人,能忍受他的沉闷,跟他过一辈子。
可是他遇到了霍烨,这个让他逐渐变得开朗,变得讨人喜欢的大福星。只要有霍烨在,叶般总是不会受委屈。他将脸埋在霍烨颈间,偷偷吸了吸鼻子。这么没有男子汉气概的想法,也就只有他这种废柴才能想出来吧。
“嘿,那俩小孩儿...”正当两只在品味自我心情的时候,突然听见后头有人在喊他们。转过头去才发现,是他俩的房东先生——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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