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在计划生育政策来临之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不止一个孩子,少的两三个,多的七八个,甚至还有那种生了十几个娃儿的人家。
而孩子一多,当父母长辈的最难做到的事情,只怕就是一碗水端平了。
端不平的。
且不提重男轻女这回事儿,即便都是男娃或者都是女娃,那也没办法完完全全的做到一视同仁。
何小花的娘家就是如此,她家三姐妹,最出息的应该是二姐何小梅,但事实上她爹妈最疼爱的闺女却是她这个幺女。
疼老幺还算比较常见的情况,尤其是在兄弟姐妹年岁差得多的情况下,偏爱最小的那个孩子,也不算什么多过分的事儿。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偏爱“懂事”的孩子。
所谓的懂事,更浅白一些说,其实就是听话。
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在很大程度上虽然会让父母下意识的忽略,但其实还是非常讨人喜欢的。
像上辈子的毓秀,还有就是来弟。
如果说毓秀是因为所谓的救命之恩,才让李桂芳另眼相看的,但不得不说,这只是个开端,真正让李桂芳将她疼到心坎上的,还是因为毓秀的听话顺从。
谁不喜欢乖乖听话的孩子呢?尤其像李桂芳这种霸道脾性的人,她才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霸道的人,喜欢的只能是愿意听她的人,甚至乐意将她的话当成圣旨一般去执行的人。
巧合的是,毓秀天生就是个软性子,再加上从小就受到了李桂芳的影响,逐渐变成了胆小怯弱的性子,事事都以李桂芳的意志为主。
甚至说拿李桂芳当成自己的天,都丝毫不夸张。
上辈子的毓秀就如同是第二个苗解放,可她比苗解放天赋好,非但越长越好看,关键是到了上学的年龄后,她的聪明被激发了出来。更凑巧的是,七十年代末高考就恢复了。
高考是什么?
鱼跃龙门。
一个只听自己的话,拿自己当成头顶的天,乖巧顺从长得漂亮,还聪明会读书的孩子……
李桂芳会喜欢毓秀,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再说来弟,她其实样样都不如毓秀的,典型的低配版毓秀,但胜在她不搞事,安静到几乎没这个人的存在,带她特别省心省力,到了读书的年纪,她也能回回考第一。
她其实也是李桂芳钟爱的那种孩子,只是因为前头已经有了毓秀,她才没办法成为家里的千金小姐。可即便如此,来弟在家里也没吃什么苦头,何小红不敢使唤毓秀,也一样不敢使唤她。
偏爱这种事儿,是属于潜意识的行为,兴许李桂芳都不知道自己偏爱哪种孩子,毕竟她只有独一个儿子苗解放,无论苗解放如何,她都是疼爱的。
等到有孙辈的时候,因为盼着有个大孙子,她对前头两个孙女都没什么感觉,算是不疼爱但也没太讨厌的感觉。
说白了,在这个家里面,她最讨厌的就是何小红。
如果是上辈子的,大概后来的甄美也会被她列入讨人厌的名单里。
可惜,这个时候,甄美尚未出生,倒是甄珠……
应该是苗要弟小朋友,首先刷新了李桂芳的认知。
哪怕此时的李桂芳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哪一类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清楚的知道,她讨厌自家三孙女。
苗要弟太烦了!
真的太烦太烦了!
从她会开口说话以后,她就在不停的要吃要喝,别的字说不清楚,饿这个字倒是嚷嚷的比雷还响。等她学会走路以后,就不断的闯祸,看到什么都往嘴里塞这个行为,简直让李桂芳头皮发麻。
乡下地头很多东西是不能吃的,倒不是说吃了就会被毒死,而是会闹肚子,严重了还要送卫生所。甚至很多小孩子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小毛病,而早早的夭折了。
李桂芳是刻薄,但不是歹毒,哪怕再怎么盼着孙子,她也不会出手害了孙女。
再又一次,苗要弟不知道吃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发烧拉肚子后,她是真的烦了。
等病情稍微一好,李桂芳狠下心来,毒打了苗要弟一顿。
然而完全没用。
这孩子满脑子都是吃,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胃口就是比一般的孩子要大。不让她吃饱,她就会忍不住到处乱跑,看见一样东西就往嘴里塞。
偏生,孩子还小,跟她讲道理是肯定讲不通的,骂一顿她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打一顿……
还能咋地呢?好了伤疤忘了疼呗!
老苗家就住在村口,但凡要出生产队,都必须从他家门口经过的。就算不出生产队,门口小道上来来回回的人也特别多。
反正,只要从苗家门口经过,必能听到苗要弟的哭喊声。
大声的哭叫,大声的喊饿。
再又一次目睹了李桂芳把苗要弟打得哇哇大哭后,何小花心情很是沉重。
很多时候,人是没办法预料到后续发展的。
何小花本来就不聪明,要不然也不会两辈子都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上辈子就不说了,单说重生以后吧,她压根就连个计划安排都没有,完全是想一出是一出。
觉得大姐二姐丧尽天良,就冲出去一通老拳……
她就是那种最典型的,做事完全不顾后果,往往头脑一热就做出了后悔一辈子事情的人。
本来,她是寻思着上辈子的种种不幸都是来源自她的大姐二姐,就连何家洗不掉的黑点,全都是来自于那俩混账玩意儿。就算最终那俩混蛋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很多人看来,既然罪魁祸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就不应该再继续揪着以前的事情不放了。
这是与此事毫无关系的路人的想法。
换言之,雷劈不到你身上,你当然可以笑着说原谅。
但与此事息息相关的那些人呢?
何小花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事儿,就算她懒她馋她还拜金,可这算什么错?她从未干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别说她了,她弟弟何小军又做错了什么?凭什么要何家其他人为何小花、何小梅的过错买单?又不是他们唆使那俩混账做出犯法的事情。
然而,旁人不会理解的,他们甚至宁可去理解犯错后接受法律严惩的何小红,也不愿意宽容对待罪犯的家人。
就因为家里出了两个罪犯,何家人在那些年里受尽了白眼和唾弃,连带那些到了岁数的孩子没办法说亲,年岁还小的孩子甚至都没办法继续在学校念书。
重生归来的何小花坚定的认为,这一切的一切,起因都是那一夜两个孩子被何小梅调包了。
所以,本就不聪明的何小花,粗暴简单的阻止了调包这件事儿,为此甚至搞得自家提前走上了被人唾弃的路。
结果呢?
何小花倒是不在乎两个姐姐的夫家跟自家断亲,甚至她巴不得如此。可她也真的没料到,自己会被学校退学,都还没开始相亲就绝了嫁人的路,还有家里人屡遭旁人白眼的事儿。
她想不到的。
事先完全没想到,事后也没那个意识,直到一桩又一桩的事情摆在了她的眼前,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她早先的预料。
在她原先的想法中,阻止两个孩子的调包,就是让一切都导入正轨。
毓秀去了她亲生父母身边,虽然会失去来自于奶奶的疼爱,但有父母和哥哥的疼爱也够了。
甄珠也会回到老苗家,她会跟她上辈子最好的朋友胖弟一起长大,成为真正的好姐妹。兴许不会读到高中,但因为烈士后代读书免费的缘故,念完初中总归是没问题的。再说了,如果不考大学的话,初中文凭跟高中文凭其实差距也没那么大。
可现实并非如此。
毓秀在甄家过得如何,何小花不是很清楚,主要两家本来就没什么往来。但何小花还是很相信甄家俩口子的人品,没的说对甄珠那么好,却反过来对毓秀不好的。毕竟,毓秀是出了名的乖巧听话讨人喜欢。
然而甄珠……
何小花不止一次的偷偷去看望甄珠,其实也谈不上是偷偷的,她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前往苗家。因为何小红是要下地挣工分的,多半都不在家里,而李桂芳其实并不介意何小花来家里,甚至巴不得她多来两趟,只因每次何小花都会帮忙看着点儿那倒霉孩子。
在又一次,李桂芳以要去溪边洗衣裳为由,毫不在意的将苗要弟推给了何小花,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完全没有任何的担忧。
换个在意孩子的,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距离何小花发疯只过去了两年多时间。队上其他社员都还记得此事,没道理李桂芳会忘记。
说白了,不过是不在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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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的咸鱼人生》
文案:
【勋贵之家老太君】穿【贫困山村老婆子】。
永平王府老太君薨了!
风光大葬四方路祭,更有圣人赐字缅怀。
眼睛一闭一睁,杨太君变成了大坳山下礁磬村杨婆子。
家徒四壁,食不果腹。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借尸还魂后的她还是能吃到……上辈子子孙给的供品!
杨太君:儿子,我要肉/油/钱/书/草纸再来一份!
本文又名《爱的供养》,配bgm看文效果更赞。
章节试阅读:
第001章
外头阳光正好,杨冬燕随手操起搁在门后的半大竹篓子,又将割猪草用的小镰刀丢进了竹篓里,抬腿就往外头走。
“娘你干啥去?”灶屋那头,二儿媳妇小杨氏探出头来问道。
杨冬燕把手上的竹篓子略抬了抬,一言不发的走了。
小杨氏看着婆婆走出了院门,略一犹豫,拿旧围裙擦了擦手,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生怕惊动了婆婆,她也不敢跟得太近了,只远远的落在后头,看着婆婆出了村子往后山去了。
……
他们这儿唤礁磬村,前有一条大宽河,后头还靠着大坳山,按说这依山傍水的,日子该是过得不差才是,可事实上这里却是个实打实的穷山沟沟。
事实上,大坳山是正经名字,它还有个诨名叫秃头山,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石头泥块,就算是平常想打个猪草拾个柴禾都要往山里头走上好久。礁磬村倒是名副其实了,光看这村名就能猜到田地贫瘠。
哪怕来这儿已经有十来天光景了,杨冬燕还是不习惯。
习惯得了才是怪事了!
却说这杨冬燕,可不是原先那个村里出了名的受气包杨婆子,此时的她早已被换了芯子。
如今的杨冬燕,本是国都南陵郡永平王府的老太君,光是跟前伺候的大丫鬟就有八人,至于院子里其他伺候的人加在一块儿怕是得有二三十人了。
杨太君原本是过着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且像这样的日子她都过了几十年了。只可惜,便是拥有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买不到寿数。好在她这一辈子什么事儿都遭遇过了,便是面对死亡,也坦然得很,只盼着老王爷能等等她,好叫二人在地下团聚。
就这样,杨太君留恋的看了一圈陪伴在自己身畔的儿孙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毫无遗憾的阖眼离开。
结果,眼睛一闭一睁,她傻了。
破败的老屋,乌黑的墙面,漏风的窗户……
哦对了,还有她身上盖着的薄被,丝毫不保暖不说,还散发着一股子怪味儿。更糟心的,她居然是躺在稻草褥子上头,这家穷得连破褥子都没有了。
于是,她果断的又将眼睛给闭上了。
哭声四起。
“娘啊!娘你醒醒啊,娘啊娘啊娘……”
这哭声她熟啊,早在她阖眼的那一瞬间,就听到耳畔响起了儿子儿媳并孙子们的哭声。不过,差别还是很大的,她的儿孙都是地道的南方人,在国都南陵出生长大,不像现在耳畔传来的哭声那般带着明显的北方口音。
就这样,在哭声中,杨老太君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
她借尸还魂了。
好处也不是没有,起码年轻了不止二十岁,按说这笔买卖很值当,毕竟人都死了,如今又活过来了,不是白赚的又是什么呢?
然而,她并不高兴。
从南到北倒是问题不大,可从养尊处优的王府老太君变成了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人家的老婆子……
这是何等人间疾苦?!
说真的,杨冬燕觉得她还不如死了呢。
借尸还魂的第一天,她躺在泛着酸臭味的土炕上发呆,拒绝相信自己又活过来的事实。
借尸还魂的第二天,她饿了,就着破了个口子的粗瓷大碗喝了一碗清得能瞧见碗底污垢的稀粥。
借尸还魂的第三天……
她看开了。
要说杨冬燕也不是生来就是好命的,最早以前她也就是个乡下穷丫头,到了年岁就按部就班的择了户人家嫁过去,结果摊上洪涝灾害,横竖活不下去了,俩口子索性豁出去离开家乡挣命去了。也就是她有这个命了,愣是叫她在那乱世之中挣出了一条生路,甚至因为从龙有功,她男人被雁国的开国皇帝赐封成了异姓郡王。
算了,就当重头来过吧。
说真的,杨冬燕还是很庆幸的,庆幸她借尸还魂的对象是个年近四十的乡下婆子。婆子嘛,青春是不在了,好歹家里有儿子有儿媳,这要是不幸穿成了个二八少女,搞不好还得重新嫁一回人,受气遭罪就不说了,关键是太造孽了。
就在她已经认命的时候,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她不是饿吗?
别看那清得见底的稀粥被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但事实上它属于好东西。在大雁朝,只有南方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鱼米之乡,北方这边稻米稀少且珍贵,因此这稀粥都能算是极好的补品了。
原就是看她都咽了气又醒转过来,可人是醒了却不吃不喝的,她大儿一狠心,才拿了家里剩下的钱去镇上换了一把黄米,拿回家熬好了喂她吃的。眼见她都好了,自然也就跟着家里人吃起了粗粮。
拉嗓子的粗粮啊,她院子里的粗使婆子都不吃的玩意儿,差点儿没把她噎死,连灌了好几口水才勉强下咽。
一想到她将来每一天都要吃这玩意儿,甚至连这玩意儿都不一定能吃得上,杨冬燕就觉得人生太艰难了。
吃黑面饽饽吧,会噎死。不吃吧,那铁定饿死。
她是黄连成了精吧?这也太苦了!
在万分挣扎之下,杨冬燕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个什么心境,反正就是人饥饿到了极点,眼前都出现幻觉了,只仿佛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她本能的伸手一捞……
一个圆滚滚红彤彤的大苹果就这样出现在了她的手上。
也是恰巧,当时屋内没人,杨冬燕好歹也是经历过事儿的人,懵归懵,手上的动作却是不慢,赶紧把大苹果藏了起来,借口窝家里太久了,趁着天气好出门逛逛……
回来她手上就拿了个苹果,还说是在山上捡的。
说真的,这借口挺瞎的。
人称秃头山的大坳山啊,外围一圈全都是光秃秃的,上山捡苹果?枯枝烂叶都捡不着!
不过,也不能完全怪杨冬燕,她当王府老太君太多年了,老早就将早年间的苦日子忘了个一干二净,再说那会儿她也没去过大坳山,哪里会知道山上是个什么情况。
反正那日,她就是在村尾瞎晃了一圈,回家就拿出了大苹果,跟大孙子一人一半,将又香又甜水分还超多的大苹果吃了个一干二净。
再之后,她每天只要认认真真的盯着半空,时间不一定,快则三五个呼吸间,慢则小半刻钟,总是能看到眼前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只要快狠准的抓住……
反正就目前看来,她是一次都没落空过。
每天都能得到一个大苹果。
就是吧,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总感觉这凭空出现的大苹果异常得眼熟,瞧着就很熟悉,味道就更熟悉了,就好像她还是王府老太君时,最不爱吃的那种。
“唉。”杨冬燕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遥想当年,她还是王府老太君,最爱的水果就是樱桃和荔枝。特别是熟透了樱桃,当时她的牙口已经不太好了,但熟透了的樱桃啊,抿一下肉就下来了,吃到嘴里能一下甜到心里去。
其实仔细想想,好日子也没过去太久,可上辈子对于她而言,却如同一场梦。
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
噢,还有大苹果。
想着做戏做全套,杨冬燕径直穿过村子上了山,走过光秃秃什么都没有的山间小径,她本来是打算随便割点儿草回去,喂不了猪也能喂鸡,结果却是啥都没有。
算了。
等走累了,她就找了块还算干净的石头坐着,两眼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空气。
十几个呼吸间后,大苹果就到手了。
就是吧……
盯着大苹果看了一会儿,杨冬燕总觉得手里的大苹果看着不如昨天前天水灵了。不过,她也没多想,将苹果往竹篓子里一放,提起篓子大步向前,下山去了。
却说一路尾随她上山的小杨氏,眼瞧着婆婆上了山,隐约看到人在路边歇了歇,不多会儿就往下走了。
小杨氏只躲在了一旁的岔道上,生怕被发现还特地伏低了身子,沾了满身的土。一直等到婆婆走远了,她才起身拍了拍身上,急忙忙的往山上去,还围着婆婆歇脚的大石头转了两圈。
没啊,啥都没啊!
按理说,既然要捡到大苹果,那起码也得有一棵苹果树对吧?可小杨氏在附近转了好几圈,也没看到可疑的树木。实在是没奈何了,这才垂着头往家里走。
难不成是婆婆走累了不打算去捡苹果了?还是先前是赶了巧了?可连着三天都捡到了苹果,按说婆婆肯定舍不得放弃啊!还是说,苹果没了?捡光了?
小杨氏琢磨着,最后一个可能性还是蛮大的。
结果等她回了家,看到的就是婆婆和三岁小侄子分吃苹果的温馨美好的画面。
一个没忍住,她跑去找了她男人。
“魏二牛!魏二牛你说娘她……”小杨氏皱着眉头把事情一说,“反正我就觉得这事儿有些古怪。”
魏二牛不觉得啊!
“你才刚嫁过来多久?照你这么说,大坳山上啥都没有,那山里的猎户不都得饿死?我给你说,这世道就是有本事的人吃肉,没本事的人吃糠。”
小杨氏差点儿没被这话给气死:“那照你这么说,你就是那没本事的?”
“我让你吃糠了?”
“那娘呢?就是有本事的?”
“吃苹果……起码娘能捡着苹果,比你有本事。”魏二牛瓮声瓮气的说。
别管这话听着有多气人,起码逻辑还是通的。
小杨氏被气了个半死,本来她也不想管自家婆婆有没有本事,可问题在于,每天的一个大苹果就没她的份儿啊!
“这还是我姑!有她那么当姑的吗?”小杨氏气恼的转身离开,边往回走边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却说这小杨氏与杨冬燕不仅仅是一家子婆媳,更是一个娘家出来的亲姑侄。
礁磬村这一带土质不好,几乎全是下等劣田,就算每日里辛苦劳作,一年到头也就堪堪填饱肚子,碰上年景不好时,挨饿更是家常便饭。
也因此,这边的儿郎不好说亲,就不说小杨氏了,当初杨家愿意将原主嫁过来,都是魏家这边砸锅卖铁凑的聘礼。到了原主的俩儿子要娶妻时,更是把本就不富裕的家底彻底给掏空了。
原主实在是没辙儿了,这才回了娘家,好话说尽又许了不少承诺,这才说服哥嫂将侄女小杨氏嫁了过来。
小杨氏尚在闺中时,那又懒又馋的名声就已经传开了。想想魏家也不差,穷是穷了点儿,可婆母是自己的亲姑姑,再说魏二牛长得人高马大的,脾气又温和,看着就是能过日子的。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聘礼给足了。
可小杨氏一直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就她这品貌,便是嫁到镇上去享福也使得,凭啥嫁到穷山沟沟里吃苦受罪的?仗着自己年轻貌美,婆母又是她亲姑姑,在嫁过来的这一年时间里,小杨氏是真的没少在魏家作幺。偏她大嫂也不是个善茬,妯娌俩是见天的拌嘴掐架,搅合着整个魏家不得安宁。
原主啊,那就是被这俩儿媳妇活活气死的。
这一点早在杨冬燕刚活过来时就知道了,她就觉得原主不行,真不行,居然被儿媳妇给气死了?要知道,她以前都是气死儿媳妇的。
曾经的王府老太君也有儿媳妇,确切的说,她有仨儿子,其中前头那俩是她亲生的,最小的那个是庶子。但那不重要,甭管是哪个儿媳妇,都被她拿捏得死死的。她说一,儿媳妇不敢说二,她要往东,儿媳妇不敢往西。
杨婆子啊,就是不如杨太君。
这也没法子,杨婆子比杨太君可倒霉多了。
同样都是守寡,杨太君那边,老王爷功成名就,还被开国皇帝赐封了异姓王爷,之后更是舒舒服服的过了近十年的富贵生活,五旬以后才没的。
可杨婆子呢?她是不到二十岁就没了家里的顶梁柱,真当是一个寡妇家家的,一手将俩儿子拉扯长大,又给他们分别娶了媳妇。
偏生,老大家的是本村人,膀大腰圆啥活儿都能做,进门不久就怀孕次年就给老魏家生了个大胖孙子,自此便壮了胆气,越过婆婆当了家。
老二家的就更不用说了,娘家侄女啊,还是杨婆子跟娘家哥嫂许了一堆承诺才求来的,年岁轻不懂事儿,又爱掐尖要强,见天的生事端,每次都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闹腾,还见不得杨婆子偏疼大孙子。
可讲道理,要是有俩孙子,那偏心眼儿确实不对,可这不整个老魏家就一孩子吗?不疼他疼谁?
饶是杨婆子被换了芯子,冒牌货杨太君也一样偏疼大孙子。瞧,一天一个大苹果,就跟三岁的孙孙分着吃,连儿子们都没份,更别提儿媳妇了。
小杨氏气得肝疼。
结果,她大嫂方氏也没多高兴。
方氏是本村人啊,她打小就帮家里干活,就没少往大坳山上跑。打猪草、拾柴禾等等,这些都是她从小干到大的,要说摘果子吧,搁在十几年前兴许外围还有一些涩果子树,可近些年若再想摘果子,只怕就要往深山里头去了。
仔细一琢磨,只怕说是在山上拣果子是假,偷摸着拿钱去集市上买果子是真。气人的是,她都嫁到魏家四年光景了,这老虔婆还防着她,明明自家男人才是魏家的顶梁柱,赚得的钱不该让她捏着?
再想到先前婆婆病得快死了,她男人抢了她攒了好久的铜板,愣是跑去镇上买了一把黄米……
哎哟诶,她的心好痛啊!
方氏忽略了每天起码半个苹果都是进了她儿子的肚子,只在那头心疼花销掉的铜板。居家过日子,那是处处要费钱,有买果子的钱为啥不攒着留到后头紧要时候用?
就为了这个,方氏已经背地里跟她男人魏大牛吵了好几次了,偏魏大牛是个闷葫芦,你说任你说,我当没听见。
这天吃夜饭时,俩儿媳妇终于忍不住了。
小杨氏仗着自己是婆婆的娘家侄女,抢先发了难:“娘,我知道你疼孩子,可二牛不也才十七?他又要下地干活,又要去河边担水,也一样得补补。我这可不是为了自己,你当娘的不心疼我这个儿媳妇,也该心疼心疼自己的幺儿啊!”
没等杨冬燕开口,一旁的方氏就将筷子拍到了桌上:“要我说,吃什么不是吃呢?有钱买果子,倒不是先攒起来以后用。眼瞅着娃儿大了,吃还是小头,扯布做衣裳鞋子不得要钱?将来修房子娶媳妇不得花钱?咱们这种人别饿死就成了,吃啥不都一样?”
杨冬燕老神在在的吃着夜饭,就算黑面饽饽拉嗓子,那她也不可能就靠吃苹果过日子,吃呗,还能咋滴?
面对俩儿媳妇的突然发难,她是连眼皮子都没抬。
还是魏大牛不解的看了他婆娘一眼:“果子不是娘捡来的?又没花钱?”
这种哄小孩的话你也信?方氏真想把这话砸到她男人脸上,不过她最终还是咽了回去,只道:“捡来的也能攒一起等赶场子的时候卖掉啊!就是能换个一文钱都是好的。”
“大嫂还真是会过日子,孩子吃还不算,连娘那份都要算计。”小杨氏翻了翻眼皮子,阴阳怪气的道,“真不愧是礁磬村出了名的精明人物。”
“你啥意思?”
“我说我的,大嫂你觉得啥意思就是啥意思。”
得了,两句话没说完,这俩又跟斗鸡似的掐起来了。
杨冬燕忽的就放下了筷子,还未开口就先红了眼圈:“孩子他爹你咋就这么早走了呢?丢下我一个人拉扯俩儿子长大,那日子啊,就跟泡在黄连水里一样,好不容易儿子大了也娶了媳妇,想着总算苦尽甘来能过舒坦日子了,没曾想……我还不如跟你去了!”
噗通、噗通。
两声之后,魏大牛和魏二牛齐刷刷的跪在了杨冬燕跟前,两个高高大大的庄稼汉子啊,这会儿全红了眼圈,争相恐后的给她赔罪。
“儿子不孝,儿子没能耐让娘过好日子,都是儿子的错!”
“娘,等地里的庄稼都收上来了,儿子回头就跟村里人一起上镇子打零工去!”
杨冬燕一脸感动的看着跪在地上的俩儿子,颤颤巍巍的伸出手:“儿啊!娘都明白,娘知道你俩都是孝顺孩子,我的儿啊!”
“娘啊!”
一时间,魏家母子三人哭成了一团。
方氏:……
小杨氏:……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第002章
到底是占了人家身子,哪怕并非出自于自愿的,杨冬燕都不得不承了这份情。要不然,她真想好生数落原主一通。
要咋说呢?
这老魏家啊,一句话就能总结到位了。
大牛憨,二牛傻,原主是个面团子。
先不说雁国以孝治天下,就算眼下这地儿属于天高皇帝远的,当妈的要拿捏儿子儿媳是有多难?
她杨冬燕上辈子,外头喊她老王妃,府里人唤她老太君,儿孙们唤她老祖宗。那可是真正的活祖宗,要人宠着捧着哄着,稍有丁点儿闪失,她能让全府上下哭出血来。
就她这段数,收拾起倒霉儿媳妇来,还不是手到擒来的?
当然,谁还不想过安生日子了?可但凡有人敢欺到她头上来,她定能让人哭出血来。
“好了好了,娘知道,娘知道你俩都是孝顺孩子。快别跪了,地上凉赶紧起来。”
杨冬燕一脸的慈母笑,看得俩儿子顿感罪孽深重。
“娘,都是儿子没用,是儿子没能让娘过上好日子。”
“等地里的活儿忙完了,我这就跟堂哥他们一起去镇上打零工,赚的钱都给娘!”
“对对,我也去!”
俩儿子连番保证,杨冬燕一脸的感动。
她觉得打零工可以呀,毕竟就这一带的土质情况来看,光靠地里的那点儿出产,想要养活一家人只怕很难。再一个,只单单不饿死就能满足她了吗?并不能,就算不求荣华富贵诰命加身,她也必须顿顿至少八个大菜,鸡鸭鱼肉一个都不能少,燕窝鱼翅也是必需品。
“打零工……会不会太苦了?”
苦是肯定苦,卖力气的活儿还能不苦?但魏家哥俩看着老母亲面上的犹豫,立马拍着胸口说,一点儿也不苦,很容易就能赚到钱的。
杨冬燕心说我信了你个邪,面上却是十分得动容,连连点头夸赞道:“我就知道你俩能耐得很,一定能让娘过上村里人人羡慕的好日子。”
啥都还没干呢,夸奖先给安排上。
这一招杨冬燕用得太多了,最早是用在她男人身上的,先把彩虹屁给安排上了,之后能不能成……
不成也得成!
方氏和小杨氏看得目瞪口呆,愣是好半晌没能回过神来。
趁着她俩愣神之际,杨冬燕招呼儿子们和小孙孙赶紧吃,虽说桌上那些个吃食在她看来,连猪食都不如,可有的吃就不错了,想过好日子也得先苟住再想别的。
又一天过去了,杨冬燕躺在土炕上,侧过脸看着乌漆嘛黑的土墙面,忍不住在心里接连叹气。
重新开始,从头再来,这些话说着是容易,可说到底她早已不是曾经的她了。
如果是几十年前的她,打小过着穷日子,饥一顿饱一顿的捱到了长大,嫁人后偏逢乱世,憋着一股劲儿跟男人一起打天下,这才有了后来的好日子。
可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曾经的她别说吃黑面饽饽了,连观音土都吃过,别的罪也没少遭。可放在如今,她就觉得躺着的土炕硌得她骨头生疼,底下的稻草总感觉有虫子爬到,盖着的薄被不保暖也就算了,还有一股子臭味儿。
还有身上的衣服磨得皮肤疼,脚上的鞋子……
她上辈子啊,贴身穿的衣裳都是大丫鬟们一针一线的做出来的。单说着鞋子,从纳鞋底到缝鞋面,甚至连鞋垫子都是绣了花儿的。穿着就特别舒服,大小正合适还不磨脚。
甚至她以前用的抹额,都要大丫鬟们细细做上半个月的针线活儿才成的。
都说日子是越过越好的,可咋能一下子就成云端跌到了泥里呢?
杨冬燕心里苦啊,都苦得没边儿了。
这不,她晚间就没睡好,第二天起来后,人都是颓的。
魏家哥俩见她这样,心中的愧疚感都摆在面上了,匆匆吃了早食就出门干活了,在临走前还不忘叮嘱媳妇们不要惹事。
等儿子们一走,杨冬燕立马把碗一推,伸手牵过小孙孙:“窝头咱们走,奶领你去村里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