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巧遇(1 / 1)

吉姆望着一群混在牛羊中的鹿,有点儿不满的对着简恒说道:“你这儿就不能找个地方,可以打这样大点儿的猎物么?到目前为止全都是这些小东西!”

简恒听了说道:“这里的鹿就算了,不是有小鹿的就是怀了小鹿的,没有看到这些鹿全都没长什么鹿角么,都是母鹿,要是想打猎的话,明天吧,明天早上咱们好好的收拾一下,我带你们进山里打猎去!”

“进山啊?”吉姆一听眼睛不由的一亮。

不光是吉姆,连和小鹿的玩的贺业也抬起了头:“进山好啊,哪儿的山,进去几天?要是能有野营的话那就更好了!”

“怎么着也得要三四天的样子,反正你们也不急着走,咱们进山打猎,进山可就不是打这些小东西了,要知道我这里可是有狩猎证的,可以猎杀几只狼还有最多两只熊!”简恒说道。

吉姆一听立刻开心了:“为什么我们不今天出发?我看你这牧场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一只白色的狮子是挺拉风的,不过并不好玩!鹿和这头野牛也挺少见的,就是不能玩……”。

说着吉姆又开始抱怨起了大牛和乾隆,当然了吉姆怨气最大的是丹佛,小白狮是可爱,现在就算是稍微长大了一些,也是长绒绒的,脖子上的鬃毛还没有长出来呢,活脱脱就是一只大白猫,肥肥的爪子,胖胖的脸,圆滚滚的肚皮,尤其是这家伙毛都顺滑的发亮,一切都是那么讨人喜欢,吉姆自然想上去抱几把什么的。

可惜的是他喜欢丹佛,丹佛不喜欢他啊,白狮丹佛儿除了对简恒和大麦、小麦亲近之外,对于别人就不是那么友善了,也不是说它就要咬人,而是当别人一摸一抱的时候它发会发出刺耳的叫声,伴随着激烈的转动身体。

它的叫声又尖又锐,听了极为刺耳,正因为没人受的了,所以别人抱住它的可能性几乎就等于零。

大牛和乾隆到是可以抱,但就凭吉姆,哪一只他也抱不起来,一个个的都在几百斤往上走,哪这么容易抱的。

贺业说道:“你就知足吧,非洲野牛能让你靠近那就是好的了,它的脾气可是出了名的暴。对了,简恒你这非洲野牛是杂交的吧?”

“嗯,不可能吧?”简恒瞅了一眼贺业,心道:你怎么就看出来杂交来了?这可是哥们亲自从非洲野外带回来的。

“你看看,这牛角明显的和非洲野牛有区别啊?”一边说,贺业一边伸手指着牛角示意给简恒看。

简恒这边一看,心道:我了个去!还真是如此。

原来非洲野牛角像是从脑门顶上长出来然后向两边一沉,再往上走翘起,现在这野牛牛中间居然分开了,原本一只手指宽的角缝,现在居然分开了有一掌宽,而且牛角也慢慢的向脑门顶上抬了。

现在这么一看,任何人只要是见过真非洲野牛的,都会觉得这野牛是杂交来了,因为这牛的角明显带着一点儿家牛的风了。

一直以来简恒可能都看习惯了,一些潜移默化的变化也不太看的出来,现在贺业一指出,却让简恒有些无语了。

吉姆听了则是带着一种可怜的眼神望着简恒,嘴里安慰说道:“没事,走私出这种事情是挺常见的,有一次一个宠主花钱买了一条宠物蟒,谁知道卖家运过去的脾气爆的岩蟒,买家养着养着,然后家里的宠物就被吃了,然后差点儿把主人也勒死了,幸亏邻居那一天去他家借东西,用斧头直接砍了蟒头……”。

听到吉姆的话,简恒不知道说什么了,张口问道:“你这是安慰我么?”

“我可能说的不确切,但是的确是安慰你。而且依我看这牛也不错的,杂交了好,你没看个头长这么大。刚才贺不是也说了嘛,纯非洲野牛性子太野蛮,现在你看多好!……”。

“算了,我不想和你说这个事情”简恒不知道和他怎么说了。

吉姆也一副自己可以理解的表情,不住的说道:“我明白,我明白!”

“你什么都不明白!”简恒没好气的冲他来了一句。

“看样子是钱花了你不少钱吧?唉!”吉姆摇了摇头,冲着简恒一脸同情的说道。

“这牛不错,串就串了吧,我觉得当种牛值了,先不说肉质如何,光看这体格产肉量就不用问了”贺业也在旁边帮起了腔。

现在两人都觉得简恒这是被‘卖家’给蒙了,没有人会认为一头非洲野牛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会发生如此大的外貌变化。

简恒也不知道,但是其实这是非洲野牛换到了不同的气候条件下,身体本能的适应起了这陈年的气候,如果是没有经过空间的洗礼,野牛的演变出来这样的面貌,估计要几代,上百年的时间,但是现在一切就这么轻松的完成了。

同样,简恒仨人也都没有发现,大牛身上的毛这些日子也厚实,柔软了不少,这时的大牛已经开始准备适应蒙大拿漫长而严酷的冬天了。

“乾隆!?”贺业想了一下眼前鹿的名字,不由的打趣起了简恒:“要是放到了清朝,这一个名字就够的上抄你的家的!”

“所以清朝完蛋了,大家脑门后的辫子都割了,再说了,我这头乾隆可比历史上的那位漂亮多了!瞅瞅,光这一头大长角放国内也值个十来万吧?”简恒笑着打趣了一句。

贺业看了一下说道:“不止,你要卖的话,连鹿带角五十万,我立刻开票带走!”

“能运回去?”简恒知道他开玩笑,于是问了一句。

贺业道:“运不运的回去,不是你关心的事情,我就问你卖不卖吧!”

“不卖!”

“不卖你管我运不运的出去是干什么?”贺业乐呵呵的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吉姆伸起了脑袋,指着远方道:“你们看!”

简恒顺着他的手,看到了老沃什一家爷仨,还有安德森家的帮工多米尼克和卡森。五个人骑着马,带着狗有一只空马背上似乎还放了什么东西。

“看看去?”吉姆这边伸着脑袋,转头望着简恒一脸期待的说道。

简恒心中也好奇,并且上个月老沃什说的把牛赶去冬季牧场的事情一直就没有消息了,正好今天遇到了,简恒也打算过去问一问。

因为再不赶的话,简恒这边打算回家了,这一回家也不是三五天能回来了的,怎么说也要在家里过上两个星期,等回到蒙大拿这里,估计这里都要落雪了,哪里适合再赶牛群啊。

简恒这边嗯了一声,然后四人便并骑而行,向着老沃什的来路迎了过去。

老沃什走在两家牧场之间的道上,简恒看到了沃什他们,他们自然也就看到了简恒,于是老沃什这些人便伸手和简恒打起了招呼。

这个距离靠吼是不行的,不光是抬手还得有个好眼神才能的看的明白。

好在是简恒的目力很棒,看到老沃什伸手,也回应了他一下。

看到简恒这一拨人过来,老沃什他们放慢了脚步,并且也向简恒这边靠了过来。

随着越走越近,老沃什这帮子人带的那匹空马背上背的东西,也渐渐清晰了起来,不是别的,一只硕大的灰狼。

原本北美灰狼就是现存世上最大的犬科动物,就目前这一只公狼看,怎么说也有一个成年男人的重量,在一百六十斤左右,如果是活着肩高最少要在七十五到八十公分,北美灰狼群其实就是北美的森林霸主,一般来说和棕熊啊,灰熊什么的都是同一个层次的。

“好大的灰狼!”

隔着牧场的围栏,简恒冲着三四米开外的老沃什说道。

老沃什伸手拍了一下马背上的狼腚:“没有这么大的个头,也不会吃了我几匹马!”

“损失的是野马群?”简恒问道。

这边的牧场主们如果自然牧场的马太多了,又卖不出去,养又养不起。或者是到了干旱的时节,牧场的水草紧张,为了保住牛的草料,就会把多余的马放回到属于国家的或者州属有的草原上,这样它们就成了野马。

当然了,这些说是野马,其实也是有主的,因为马屁股上都各家有烙印呢。其实这些人说白了就是占政府的便宜,薅美国政府的羊毛。如果你要是把这么样的一匹马牵回来,还说不明不了来历,那么你就麻烦了,所以即便是成了野马,也不是随便可以往家里拉的,况且这帮子老牧场主也不傻,每年春天等小马驹出生的时候,都会去给自家马群新生的小马驹儿打印记。

“嗯,损失了三匹,我这还算是少的,那边的老温斯家里损失了八匹,还都是刚要成年的马……”老沃什和简恒就这么开始谈了起来。

交谈的过程中,简恒看到了老头马后面束的睡袋,明白了,这帮人为了捉狼肯定在野外过了夜,像抓这种大狼,没两三个晚上的蹲守那是几乎不可能抓到的。

仅仅蹲守两个字,可不能道出其中的辛苦。不说别人,现在老沃什的身上还一股子怪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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