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弟你疯了?”于恒直接走上前来,示意身后的警察将配枪放下。
我摇了摇头,扔下手中的片儿刀,在地面上发出“当啷”一声,非常自觉地伸出了手。
在于恒的指挥下,我和所有社会青年都被戴上了手铐。
陈安琪班都不上了,直接和我们一道上了警车。但和一般的处理流程不同,我们没有直接前往警察局,而是被送到了最近的医院。
毕竟像这样的情况,整个一流血伤人事情,肯定要先以处理伤势要紧。
警察们分散开来,各自看着戴着手铐的社会青年。
于恒就坐在我对面,叹了口气说道:“老弟,你真不该这么冲动的。”
“你应该知道,正当防卫是个很难界定的事情。还有种说法,叫防卫过度,也是会被判处的。”
我“嗯”了一声,一边让医生酒精消毒,一边忍着痛楚说道:“你放心,就是找法医来判,他们也只有轻伤。”
“我解剖学真没白学。”
于恒惊呆了,半晌才古怪地说道:“你老师教你解剖学,就是用来干这种事的?”
“还有,那是那么多拿着家伙的人啊,你一个人全打翻了?”
说到这里,他都显得特别难以置信。
我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这个时候,一直在旁保持沉默地陈安琪,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妻子接起了电话,应该是公司那边问她的,怎么还没有去上班。她回答说出了点急事,可能要耽搁一段时间。
等到她挂断电话之后,我真的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
就因为得罪了李刚,我和妻子的生活和工作全被打断了。连出个门都要小心,随时可能出现性命之忧,这是人过的生活吗?
我心里一狠,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这次是遇到一群战斗力不高,只是心狠下得了手的社会青年。那下次,要是再遇到那种真正混黒社会的中年人呢?
那些敢于拿着,直接往郭静头上招呼的狠人,来一群我又怎么办?
郭静说得对,这已经不是那个打打杀杀的年代和社会了,最重要的还是权势。
再能打,把找事的混混或者黒社会打趴,也只是治标而已。
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李刚拉下来,不能让他高高坐在云端,随便一个念头,就能给我和妻子带来无尽的麻烦!
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了个初步的计划和念头。
在处理好伤口之后,我们所有人都被送到了警局。
我惊讶地发现,踏马的原本我这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现在对警局审讯的流程都很熟悉了!
真是特么的造化弄人。
基本的案件定性很明显,不仅有妻子报警的阐述,还有那两个热心上班族做的口供。
街道红绿灯路口那边的监控,远远地也能看到一些事情经过。
加上钢棍和片儿刀这些管制刀具,妥妥的也是违禁物品。
这样证据确凿,几乎没有意外,他们被定义为了“聚众斗殴、故意伤人”。
托于恒的关系,我都在一边听他们审讯,对照那些社会青年的口供。
在“作案动机”这一栏的时候,挨个审讯的混混都显得含糊其辞,说不清楚,一眼就能看出有猫腻。
“砰!”
于恒一拍桌子,厉声呵斥道:“都当街用刀具行凶伤人了,你跟我说没有什么作案动机,就是看他不顺眼?”
“你当我审讯这么多年是个煞笔?!”
看到这里,我知道了,是该用点特殊手段了。
我轻轻拍了拍陈安琪的手,笑着对她说道:“老婆,你在外面等我一下好吗?”
妻子一向聪明,顿时露出了有些诧异地目光,基本猜到了。
“嗯。”她应了一声,主动走到了门外。
然后就是我和于恒哥俩的暴力审讯时间,他的刑讯知识,我的人体解剖学应用,配合得天衣无缝。
第一个被刑讯的人被弄得哇哇哭喊,一个劲求饶,但真的显得很有义气和职业精神,愣是一口咬定了就是看我不顺眼。
踏马的个巴子,别说于恒了,我都听不下去,能想个靠谱点的借口吗?
“算了,下一个吧。”于恒有些无奈地点着香烟,递给我一支,被我推了回去,说戒了。
“这就下一个了?”我有点不能理解,总感觉只是我们下手不够狠。
“总有那么一些硬骨头,不好处理,耗费时间和精力。反正有这么多人,他们又被分开对不了口供,总会有人招的。”于恒作为刑警队长,可以说是经验老道。
“嗯。”我这才答应下来,毕竟这是他的专长。
果不其然,沦到第二个的时候,他就遭不住了,直接改口道:“我说,我说!是有人给了我们二十万,让我们弄死——”
说道这里,他立即反应过来说漏嘴了,再次改口道:“让我们收拾教训他一顿的!”
但不论是我还是于恒,都已经彻底听明白了。
“我的命就只值二十万?”我是真心觉得很荒唐,特别可笑。
“正常。”于恒冷笑一声,“这些人都有问题,你没看出来吗?外面已经有人毒隐发作了,这种人已经疯了,为了钱什么都敢干。”
“我们已经查过了,这些人都有案底,有的还进过戒毒所。没一个好货。”
“以前我们还破过一个案子,顺藤摸瓜查出了一个买凶杀人群。里面明码标价,十万块一条人命。”
“当时都闹上新闻了,你以为这个世界当真岁月静好?”
“只是有我们这些人。警察也好,军人也好。都在你们看不到的地方,拼命在保护着你们而已。。”
于恒一时有些感慨,我看到他的拳头都握紧了,似乎恨不得直接打死眼前那个败类。
我真的很难说清心头那种感叹,觉得这段时间见了太多世界上阴暗的一面,很不是滋味。
但我很快将这种念头压了下去,直接对他说道:“于老哥,不说这个了。现在最关键的是,让他把幕后主使人供出来。”
“还有,这不是故意伤人。”
“该定性为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