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个女人果然是在虚张声势。”
方彤的血还没有变冷干涸,刚刚咽气不到三分钟,身体没有开始僵硬,这个时候阿坤已经从被衣服堆满的衣柜里翻出她的笔记本电脑,开机后发现,这个生活邋遢毫无章法的女人,果然连密码都懒得自己记。
戴着黑手套的双手十指飞快的在键盘上操作,很快调出方彤记录密码的文档。
大概是为了设定不同的密码组合,以防止一个账户被入侵会连累其它相同密码的账户,所以方彤的社交网络聊天软件、邮箱、银行账户都分别用了和自己身份字号、手机号码毫无关系的密码组。但是由于组合繁琐,方彤这样的酒鬼怕是自己都会忘记,索性就将它们记录在一个电子文档中,还设定了“隐藏”。
这样拐弯抹角的步骤乍一听有些复杂,然而却是任何一个可以熟练操作电脑的人都能找到的。何况是阿坤这种杀人成瘾的高智商凶徒,在挖掘猎物的个人**,溜门撬锁,处理尸体上,都是熟练工种。
这会儿,阿坤的嘴角挂着嘲讽的弧度,将电子文档中的密码黏贴到邮箱的密码输入框中,点击确定,邮箱登录。
果然,草稿箱中迸出一封存稿邮件。
点开一看,阿坤的原本带着笑意的目光,不由得定住了。
笔记本屏幕上溢出来的白光罩进阿坤的眼里,仿佛在那片阴测测的黑中浮上了一层白昼,阿坤一眨不眨的望着这封方彤用来要挟bill的所谓告密邮件的发送时间和收件人,隔了许久,才轻轻的眨了下眼。
呵,有意思。
发送时间确实是一个小时后,也就是上午十点。
阿坤撇了下嘴,竟带着一丝戏谑,他将时间删除重新设定,赫然成了上午九点二十分。
——时间提前了四十分钟。
与此同时,阿坤微微抬眼,目光越过笔记本屏幕的上缘,望向已经将方彤的尸体打包捆绑的大型旅行包中的bill。
为了有效地节省空间,方彤的身体必须呈蜷缩状,双手后绑,双腿蜷缩至胸前,并且要将头尽量埋低。
做这一整套工作之前,需要现在地板上垫上一大块吸水力极强的棉毛制品,bill从床上抽出来一张毛毯,覆盖在已经洒了一地血的地面上,并将方彤搬到毯子上开始捆绑,最后还要用一比九十九的漂白水洗过地板,这样才能有效地破坏dna的排列组合,就算是后期用蓝光检测到人血,并采集到样本,也不能检测出完整的dna结构。同样的,即使bill在进行这一套工作时留下了自己的皮屑和指纹,也会被漂白水破坏掉。
阿坤带着颇为欣赏的目光望着bill利落的动作。
在bill双手忙碌时,他的大脑是放空的,只专注在这样的专业操作上,暂时放下了其它思绪,诸如他是否该继续助纣为虐,诸如要不要就这样去自首,现场采证的结果可以证明他没有参与凶案。
人在极度专心的做一件事时,是无暇理会外间的一切的,尤其是bill这样热衷与医学事业的性子。而事实上,撒过一次谎的人就不得不用一百个谎言去掩盖第一个,上了贼船一次就是不归路。
见bill已经将毛毯包好,扔进了洗衣桶里,并将自己身上暂时用来防止沾染血渍的塑料布也摘了下来一并扔进去,同时灌入清水和漂白水。
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火烧,然而bill没有打算将这个屋子都点了,更不会将这些沾了不知道多少证据的东西带出这个屋子。“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是法证之父艾德蒙.罗卡说过的话,所以眼下最好的处置方式就是不要二次挪动运输,而是就地解决。
洗衣桶开始运作,声音很大,这种洗衣桶型号老旧,勉强还可以用,幸好马力十足。可透视的原型盖子里,塑料布和毛毯在淡红色的液体中翻滚着。
立在桶边正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的bill,望着脚面已经出了神。经过刚才的一番折腾,他的胸膛尚在剧烈起伏,头上出了汗,幸好用帽子罩住了,否则汗水流下来也会制造痕迹。
阿坤收回了观赏的目光,心情极好,这时又一次将目光投放在那封存稿邮件的收件人上。
他突然感到了一丝后悔,也许不该这么早杀掉方彤,尽管表面上看那只是一个蠢得不能再蠢的女人,可让人意外的是,她对这封邮件的设定很有意思。
方彤居然将收件人设定为“樊小余”,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知道樊小余收到这封邮件后,会作何感想呢?
第一时间否定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将信任毫无保留的送给bill?还是通过前一天晚上的女死者liliai脖子上的刀口,联想到bill的刀法?
阿坤就这样望着那三个字出了会儿神,直到bill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他身边,眉头紧皱,目光不可置信的盯着笔记本的屏幕。
【收件人:樊小余】
而现在距离发送时间,就只剩下二十七秒。
bill立刻出手,要抢过操作权。
阿坤却也不慢,在bill拽走鼠标的瞬间,手疾眼快的笔记本合上。
笔记本瞬间进入休眠状态,阿坤将它夹在腋下,向旁边跳开,躲过了bill的抢夺。
bill瞪大了双眼,脸色很白,双腿岔开,微微倾身,呈现要进攻的姿势。
而阿坤则有意识的侧过身,将夹着笔记本的手臂置于后方,另一只手上这时多了一把手术刀,刀尖明晃晃的,上面还站着方彤的血,正对准bill。
时间只剩下二十秒,显然不够时间让两人恶战,即使bill赢了,也会超时。
阿坤要做的仅仅是拖延这二十秒。
bill气急败坏道:“你把笔记本给我,邮件不能发!”
阿坤却笑得很开心:“为什么不能,我挺好奇的,樊小余收到邮件会怎么做,难道你不好奇吗?这是检验你们之间信任的最好机会。再说,杀人的是我,你心虚什么?”
bill急切的喊道:“没时间了,快给我!”
bill又向阿坤逼近几步。
阿坤口中发出“啧啧”声,轻慢的说:“我会再杀人的bill,你我都知道,早晚大家都会知道你和我是一伙的,咱们是个'tbeshy!”
阿坤越发轻佻,bill就越暴躁,此时此刻再也顾不得那么多,脚下一跳,身体就像阿坤扑了过去。
两个男人瞬间滚到一起。
与此同时,二十秒滑向终点,邮件发出……
阿坤摔在单人沙发里,沙发撑不住这样的冲击力向后仰去,发出巨响,bill的头则“碰”的一声撞到重物,一时间眼冒金星。
笔记本滚落在一旁,摔成了两半。
阿坤最先回复行动力,撑着地面,同时伸长手臂,将笔记本重新够到手里,随即爬起身。
bill甩了甩头,试图清醒,半仰在地上,正要翻身爬起来。
就在这个瞬间,那扇并不隔音的窗户外,却传来一记短暂的提示音。
这声音一点不陌生,恰恰是有新邮件的提示。
bill和阿坤同时一愣,面面相觑一眼,遂一同压低身体。
bill爬起来,透过窗帘的缝隙看向窗外,而阿坤落后了两步,则全身紧绷进入戒备状态。
窗外的矮阶下街道旁,已经多了一辆车,车上走下两个人,一是樊小余,二是时夜。
屋里两人看的真真儿的,樊小余走下车子,正专心看着手机,并没有注意到旁边bill的车子,反倒是时夜侧首看过去,目光有一瞬间的凝固,正落在车牌号上。
与此同时,樊小余手机上的邮件已经滑开。
【发件人:方彤】
***
时间倒退回一个半小时前,liliai死后第二天,早晨八点二十分。
早晨一觉醒来,樊小余破天荒的没有去晨运,而且还比平时晚起了一个小时,她洗了个澡,将自己整理利落后,下了楼就见时夜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樊小余没吱声,目光一扫,见餐桌上放着一个很厚的画本,以及一叠白纸。
她坐了下来,拉过画本,就见摊开的那页上是用彩色铅笔画的惠丁顿牛排,旁边密密麻麻的笔迹,字迹苍劲有力,尤其是夹杂其中的一撇一捺,末端上扬飞舞,透着神采。
樊小余又翻了翻那几张纸,已用黑色笔简单画出了表格,并注明了一周七天,一个月三十天,并且将画本中的菜名在经过挑选后逐一誊写。
看来,前一天晚上她要求附加的菜谱条款,某人已经开始着手了。
樊小余撑着下巴,又瞄了两眼,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将眼神从那个画本中□□,加上炉灶那边又传来香味,感觉整个人的食欲都被调动起来。
樊小余想了想,严格来说她自认不是个口腹欲很重的人,生活作息有序,饮食清淡,又不喜欢沾酒精,平日的消遣就是做运动,怎么就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对美食没有抵抗力呢?好像那些世界闻名大厨做的菜,她也是吃过的啊。
樊小余本就是个性子里有点小较真儿的姑娘,有时候一个事想不通就会使劲儿想,好像非要将固若金汤的墙顶出一个窟窿才肯罢休,这会儿一琢磨就发现很多事经不起细琢磨,一时间竟然对那些所谓世界大厨做的美食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樊小余发了会儿愣,还是想不起来,直到时夜不知何时已经关了炉火,端着两个白瓷盘子放在餐桌上,这才将樊小余拉回现实。
樊小余一怔,随即将盘子里的培根送进嘴里,瞬间就感觉到味蕾分泌的快感,不由自主的发出“嗯”的一声,说道:“味道真不错!”
那边时夜刚拿起叉子,还没碰到食物,就听到这样的赞美,着实愣住,定定的看了樊小余片刻。
樊小余拨冗间抬了下眼:“怎么?”
时夜下意识道:“难得听到你的夸奖。”
樊小余不假思索的回:“不会,你有很多优点啊,我肯定不止一次说过。”
两个人相处,若是一个人钻起牛角尖,另一个必然会被带动。
樊小余的回应反倒让时夜放下了叉子,双臂架在桌面,嘴角要笑不笑的样子,好像这个话题有什么值得深聊之处,竟让他感到兴味。
“嗯?什么时候?”
樊小余咽下一口食物,记忆力瞬间堪比金鱼,几秒钟就忘:“什么什么时候?”
时夜提醒:“你说你不止一次说,我有很多优点,什么时候?”
樊小余皱了下眉,陷入短暂的沉默,一来觉得早餐时间被这样盘问很让人不耐烦,二来还是稍微回想了一下,这才顿住。
樊小余一沉默,时夜就来了劲儿,与此同时又觉得此情此景好像分外熟悉,可他分明记得他和樊小余事实上并没有很熟,在这栋别墅里进进出出时,也不过是见面点头,连微笑都敷衍了事的关系。
这会儿也不知怎的,时夜竟然想逗逗她:“不然你举几个例子,我有什么优点,我也好和自己心目中的对应对应,看看大家口味一致。”
说话间,时夜刻意倾身,背着窗户的身体,被洒在背后的阳光罩上了一层光圈,脸上的轮廓仿佛被阴影衬托的更加立体,那双眸子带着笑,就像是平静的湖面被蜻蜓漫不经心的点过,划开一小片涟漪,一点点扩散,又归于平静。
樊小余一时间看出了神,脑海中突然闯入一句话:“哦,你厨艺是不错,正好我家里有个大厨房,平时除了让我放兵器也没开过伙,你来了可以随便用,我不介意。”
“兵器”,什么兵器?
樊小余眨了眨眼,那句话又从脑海中挤了出去,像是没进来过,后脖颈攒起一小撮战栗,她不答却反问:“时夜,在昨天以前,我都吃什么?”
时夜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的一愣,随口说:“你我都是各吃各的,你的伙食由秘书负责。”
樊小余垂下眼,喃喃道:“那我真该炒了她,这么长时间竟然没让我吃过一顿好的……”
时夜不禁扬眉,笑了:“以后家里厨房的事,都归我。”
樊小余一下子抬起眼,撞进对面那双漆黑的眸子里。
这句话也仿佛有了重声效果,好像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人也曾经这样对她说过,用的也是这样的语气,那双眸子也是这样的黑。
***
樊小余愣神的时候,时夜已经离开了座位,折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些文件资料和一个小塑料袋。
时夜见樊小余的盘子已经空了,她整个人盯着桌面发呆,以为是她吃的太饱血液涌进胃部正在放空,遂将东西放在一边,将空盘子收了放进水池。
等时夜再回到桌前时,樊小余已经拿起资料开始翻看,而且看得很仔细,好像刚才出神的并不是她。
樊小余:“这些是命案那晚的宾客名单资料?”
时夜:“嗯,刚才你公司的助手整理好送过来的。资料上画圈的当晚都有来。”
樊小余粗略的扫了一遍,说:“那天晚上可不止这些人。”
时夜:“自然有很多人浑水摸鱼。”
樊小余又捡起旁边的小塑料袋,倒出里面的东西,是一枚镀金的时装戒指,用料和做工比较粗糙,设计是抄袭某奢侈品牌,显然是个山寨货。
“这又是什么?”
时夜:“这是在大猫别墅的主卧柜子下找到的,应该是命案当晚落下的,上面检测到的指纹属于一个叫方彤的女人,也在名单之中。”
樊小余拿出写着方彤资料的那张纸,头也不抬的问:“怎么证明是那天晚上落下的?”
时夜:“我后来问过负责打扫房间的佣人,她确定前一天并没有发现这枚戒指,因为掉的地方比较靠柜子的里端,所以法证前来搜证时也没有发现,还是佣人今早准备将主卧沾了污渍的地毯换掉才发现的。”
樊小余:“也就是说,这个叫方彤的女人进过主卧。”
时夜这时站起身,绕过半张桌子,来到樊小余身边,居高临下的立在一边,随手拿起纸和笔分别写下几个涉案人的名字。
樊小余侧了下头看过去,时夜边画关系图边解说:“我假设,方彤进主卧的时间恰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将这个时间段缩短到最小,她看到了凶徒的模样,已经杀害liliai的手法,所以惊慌失措的离开主卧,冲下楼梯,连party也不愿多待,奔出门口。”
时夜将“方彤”和“凶手”之间连上直线,并标注箭头。
樊小余提出问题:“也有可能方彤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没有发生命案。她临走前无意间落下这枚戒指。”
时夜笑道:“确实有这种可能,如果不是这份供词,我也不敢肯定。”
时夜将资料的最后面的一张供词抽了出来,指给樊小余看:“你看,这里有两个宾客称,命案当晚到达party时,正好一个女人从里面冲出来,因为她形色慌乱,还把手里的包撞在地上,化妆品和身份证一起掉出来,其中一个宾客捡起来还给她,因此看到她的名字叫方彤。这个时间,正好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段相近,也就是说方彤一定是看到了凶手正在行凶才会吓得逃跑。如果她早一步到,liliai正在浴室里泡红酒浴,这不吻合方彤受到惊吓的心理活动,如果晚一步到,凶手已经得逞,那么方彤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尖叫,同时喊人过来。”
隔了一秒,时夜在“方彤”指向“凶手”的箭头线上端,写下“目击者”三个字。
樊小余盯着那几个字,说:“那你说,凶手有没有看到方彤呢?”
时夜:“如果看到了,现在凶手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到这份宾客名单,找到方彤的地址。不过有意思的是,刚才助手送资料来时告诉我,大猫家门前监控录像的副本不见了。原本警方拿走了一份,副本交给律师团方便查询,但现在,竟然不翼而飞了。”
不见了?
樊小余不仅陷入沉思。
能拿到副本的人并不多,或者说知道她让助手复刻一版并交给律师保存的人并不多,都是自己人,也就是说,凶手要么就在这些人当中,要么就是认识的。
与此同时,时夜在“liliai”的名字旁边画下两个问号。
停顿片刻,他拿着笔点着第一个问号,说:“警方最初之所以第一个怀疑大猫,是因为liliai死在大猫的卧室里。这个疑点明显存在逻辑矛盾。首先,假设liliai等候的男人是大猫,可她死在浴池里时,大猫正在一楼舞厅,明显一时半刻是上不了楼的,那么liliai为什么要空等。其次,假设liliai是和另外一个男人约定了时间,那么为什么两人要约在大猫的主卧里,按理说liliai是受大猫雇佣的party策划师,她哪来的胆子在主人房和男人苟且?”
说到这里时夜可以顿住,目光垂下,略过坐在椅子上正专心听他分析的樊小余。
从这个角度望下去,正巧能看到樊小余头顶乌黑的头发,和居中的一个发旋,那发旋纠结成一小团,就像这个姑娘的性格。早晨刚洗过的头发有些蓬松,额前的发拨开到一边,露出发际线处浓密的碎发,随即是光洁的额头,鼻梁和微微向上翘的鼻尖,两排浓密的睫毛正在炸着,上面两道眉毛末端向上飞扬,眉头拧起。
时夜定定的看了片刻,樊小余浑然味觉,整副心思都在案件里,跟着时夜指出的疑点,脑海中也逐渐形成一幅具象图。
樊小余就这样从善如流的接过时夜的话:“liliai的性格表面上有些唯唯诺诺,但是看得出来藏着自己的小心思。可是,除非她不想要这份工作,否则借她三个胆也不敢把约炮地点放在主人房,除非她笃定大猫不会生气……显然,liliai没有这种分量,那么只能是那个男人。”
可是,那个男人是谁?
大猫可不是个大方的人,就算再大方也不可能将自己的房间奉送给狗男女,除非是过命的兄弟。
那就只有bill。
可是不可能是bill啊,bill不好女色,他是那些八卦杂志都戏称的禁欲系,还有不少狗仔挖掘他的私生活,试图证实他是个gay。可偏偏bill唯一的好兄弟大猫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除此以外在台面上也没有和谁来往过密。
总之,如果要是有人告诉樊小余,bill就是约了liliai的男人,而且还不带回只有几步远的自己家,偏要在大猫的主卧里玩这套,她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
不过樊小余没有更多时间的去揭开这种逻辑矛盾,她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轻笑,低低沉沉的,温热的气息洒下来,正滑过她发旋处的几根头发。
随即就听到时夜声音不高不低的说:“真是个聪明的姑娘。”
樊小余:“……”
反了他了?
这是樊小余的第一个念头。
一个被她包养的男人,平时都礼貌疏远,这两天怎么回事,哪根筋儿打错了,还是见鬼了,不就是发生个命案么,竟然蹬鼻子上脸?
樊小余缓慢地抬起头,皱着眉头,同时错开一点距离,并以警告的眼神扫过去。
可这看在时夜眼中,就解读成了一个有些气恼,眼神有些纠结,性格有些拧巴的姑娘,因不适应被人夸奖而不知道该不该高兴,所以就将表情管理成了这个样子……
时夜扯了下嘴角,表示并不介意,随即垂下眸子望向“liliai”旁边的第二个问号,说道:“这第二个疑点,很有意思。我猜,liliai和方彤是认识的。”
樊小余一怔:“什么?”
与此同时,她脑海中迅速闪过许多疑问,而且彼此之间都互有牵扯,只是不能练成一整条线。
就听时夜说道:“佣人从liliai的卧室里找到一个笔记本,上面多次出现过一个女人的英文名——‘fay’。但是没有提到这个女人的姓氏。而且日记里透露,两人曾是同学,感情不错,不过喜好迥异,但两人无论是身高还是身材都是不同类型的人。”
樊小余翻出写有方彤资料的那张纸,果然见到一个短发纤细的女人,长相偏中性,眉宇之间像是有什么烦心事,拧在一起。
而liliai恰好是性感的类型。
时夜继续道:“liliai得到了专门为大猫做party策划的工作,酬劳颇丰,自然也将在这条富人街区接触到的人和事和这个fay分享。而且日记里还提到,fay的经济状况不太好,欠了债,债主三天两头上门,liliai便想到一个能让fay有机会一夜暴富还清债务的办法。”
樊小余:“你是说找个有钱男人拿过夜费?”
时夜:“显然,这是最有效也最快的办法。如果这个fay就是方彤,那么她一定想不到在她混进party寻找猎物的同时,她的朋友liliai也在钓金龟。按照正常逻辑,liliai这晚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帮助方彤,而不是先顾着自己享乐,可她连这么重要的事也要放到一边,只有一个可能……”
话说到一半,时夜故意停下来。
樊小余很快接道:“让liliai临时改变主意的金龟是个意外收获,可能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所以她不顾一切。”
时夜勾唇笑了:“当然,不管这对好朋友哪一个人得手,方彤的债务危机都会得到解决。”
樊小余点了下头,隔了一秒,又歪了下头,突然说:“时夜。”
时夜挑眉:“嗯?”
樊小余一下子就变了脸:“你分析就分析,能不卖关子么,真的很讨厌。”
时夜:“……”
樊小余的语气不轻不重的,也没有夹杂一丝的埋怨和不悦,神情也很平静,不像是在生气,而且那淡淡的指责,听上去也像是温柔劈下来的软刀子,可以理解为是提醒,也可以当做是娇嗔。
可时夜却不敢将娇嗔和樊小余画上等号,除非天塌下来砸坏她的头。
时夜叹了口气,挪开目光,静了片刻才将话题拉回正轨:“好了,现在liliai的两个疑点都说完了。”
时夜边说边在“方彤”和“liliai”之间也画上直线,标注箭头,并在箭头线的上端写下“好友”二字。
樊小余伸出食指敲了敲那两个字,说:“方彤是不是日记本里的fay还有待考证。”
时夜道:“party当晚的宴请名单,是按照大猫的交友圈划定的,这个方彤和大猫此前从无交集,既没和他有过风月事,也不是大猫朋友认识的人。而且以方彤的生活环境,也不像是大猫会请来的客人,更不符合大猫的审美标准,除非是做这份名单的人故意加上去。”
樊小余:“ok,我就当你分析的全对,那么结论呢?”
话音落地,就见时夜面无表情的静了两秒,随即望向她,唇角几不可见的扬起一个弧度:“暂时还没有。”
***
这回,樊小余的眉头是真的打了死结。
合着听他废话半个小时,就得到这么个结果?丫是拿她开涮贱招儿呢,还是闲的没事解闷呢?
可是与此同时,樊小余又不得不承认,时夜的分析头头是道,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而且形成了一道逻辑链墙,很难推翻其中任何一点,这些点面彼此之间环环相扣,彼此互为起承转合,再加上有这些资料和那枚戒指佐证,几乎就是事实的全部。
但樊小余又觉得,时夜有所隐瞒,尤其是他那故意卖关子的神情,像是刻意藏着什么,在刚才她问出“结论”时,他分明停顿了一下,神情也有一瞬间的迟疑……
怎么,是出于什么样的顾虑才没有将结论告诉她?
那结论很烫手吗,还是他觉得需要进一步证实,拿出更有力的铁证?
思及此,樊小余道:“既然如此,待会儿一起去方彤家。”
时夜仿佛很诧异:“你确定?”
樊小余眯了眯眼:“你不就是等着我这句呢么?”
或者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夜肯定心里有数,只是差了一步。
那好,她就把这步给他补齐。
***
樊小余撂下话就转身上楼,时夜耸了耸肩,将摊在桌上的资料收拾好,收进牛皮纸袋里。
正如樊小余所想,时夜已经知道凶手是谁,或者说是经过这番逻辑推演得出的结果。就像是套用公式解题一样,所有人物就相当于解题所需的条件,公式就是逻辑,那么只要完成这道题自然就能得出一个答案。
方彤和liliai是好友。
方彤有债务危机,liliai在城中富豪大猫的别墅里担任party策划师,借此将好友带进别墅。
但liliai却在关键时刻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还死在这个男人的手里。
这个男人百分之九十九是凶手,因现场没有找到男人的尸体。
方彤找不到liliai,只能自己想办法,却误打误撞的闯入大猫的主卧。
方彤因此目击到liliai被凶手割喉的一幕,仓皇逃跑时留下了一枚戒指。
凶手擅长使用手术刀,身材瘦高,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且手臂有力,是常年做解剖或者外科手术的男人,也有可能是法医。
凶手会和liliai相约,必然大富大贵,而且是一个大猫即使将他捉奸在床也不会生气的男人,和大猫之间的友情必然深厚……
方彤离开别墅时,撞到两位宾客,被监控录像拍到。
监控录像副本丢失。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按理说应该将party名单上的所有人都找来盘问,可前一天在警局却不见方彤,这说明警方暂时还没有联系到她,那么方彤是已经被灭口,是因为害怕而故意消失,还是因为会在警局见到凶手,或是被在门口撞到的宾客认出来?
更有甚者,凶手是否也见到了方彤,所以方彤避之唯恐不及?
那么,这个凶手是谁,已经呼之欲出了……
只不过,该怎么让樊小余相信呢?
恐怕只能走一趟方彤家,亲口听到方彤的证词。
***
几分钟后,樊小余和时夜一路驱车赶往资料上方彤家的地址,车程不远,但车内很是沉静。
大约是经过方才一番辩论,时夜累了,索性眯着眼就瘫在椅子里,享受片刻晨光的温情。
樊小余则透过后视镜扫了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一眼,也没有说话的**,一边开着车一边在脑海中挑这些证据的刺。
每当樊小余想到关键处,一个人的名字就会像是即将破土的春笋,耐不住性子的要浮出来,但每一次都被樊小余压了回去,并将关键处绕开。
她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禁收紧,指关节微微泛白,从心底生出极其不好的预感,而且直觉告诉她这种预感一定会应验。
于是她脚下油门一踩,将车子加速,车子跋扈的闯入方彤所在的贫民区,轮胎嚣张的碾压地面,然而这条街道年久失修,尘土飞扬,路面坑洼不平,还有许多小石子,因此整个车子就像是要借力飞起来一样。
飞驶不到两分钟,樊小余豁然踩下刹车。
时夜一个不防,身体立刻前倾,要不是有安全带,非得被她甩出去。
他看了一眼樊小余,正要说什么,目光却略过她的侧脸,看到窗户对面的门牌号。
方彤家到了。
***
两人下了车,时夜甩了甩一双大长腿,又揉了揉太阳穴,绕过车头刚踏上人行道,脚下就不禁一顿,静了一秒缓缓回身。
就见距离樊小余的车子几米之外,还停了一辆熟悉的高级轿车,只不过用色低调,又被树荫盖着,所以乍一经过容易遗漏。
时夜目光一定,望住车牌号。
看来,有人先一步到了。
与此同时,樊小余的手机发出短促清脆的提示音,有新的邮件进来。
樊小余站在街边,低头刷开手机,思绪还没有从刚才的猜想中□□,乍一看到邮件内容就愣住,有几秒钟没反应过来。
樊小余眨了眨眼,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时夜走上前,轻声喊了她的名字:“小余。”
樊小余一怔,遂皱着眉将手机屏幕按掉,收进兜里,随即面无表情的踏上那几个矮阶。
谁知,有一股力道却从后方微微扯住她的手臂。
樊小余脚下顿住,侧首挑眉,脸色比方才白了些,被头顶上照下来的暖阳打在白皙的皮肤上,几近透明。
可时夜却看的真真儿的,那一瞬间,自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是慌乱。
事实上方才在家里,时夜就已经在樊小余眼中捕捉到类似的情绪,只不过很轻很淡,那些情绪上还披着一层纱,没有被最后撩开。
而现在,是已经晾在青天白日之下了。
那么,是什么邮件在此时此刻让她情绪加重呢,而且进一步证实她不愿相信的事,和不愿意确认的那个人?
——方彤。
这个人名毫无悬念的闯入时夜的脑海,只可能是她。
方彤有债务危机。
方彤目击了案发经过。
方彤避开警察,因为就算做一个良好市民也不能将自己解救出水深火热。
因此,方彤病急乱投医,走了一着险棋。
是方彤,给樊小余发了告密邮件,因为无论是那个凶手,还是樊小余,都不缺钱,也不怕花钱掩盖真相。
只不过一个是出于自保,一个是出于朋友情谊。
没有丝毫犹豫,时夜百分之百笃定,樊小余绝对会花钱买走证据,保下凶手。
但恐怕……
时夜眉头紧皱,不好的预感一下子涌上心头,再也没有来时的那种闲适。
“小余,待会儿如果见到让你震惊的事,要尽量镇定,随机应变。”
监控录像副本丢失。
这里停着那个人的车,说明人还没有离开这栋房子。
最坏的结果,如果方彤已经是个死人了,那么他们就这么闯进去,只会触发两种结果,一,成为共犯,毁尸灭迹,二,同样被灭口。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方彤没有死,而且已经和凶手达成了金钱交易。
可偏偏,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凶手的手法干净利落,手法纯属,必然作案多年,是个老手,这说明他善于掩饰,擅长演戏,可以骗过身边所有人,更熟悉警方追踪的线索链,才能做到每一次都逃出法网,甚至从没有被怀疑过。
那么,这样一个凶手,他既然有这样冷静的判断力和行动力,又出于主动而非冲动的杀了这么多的人,他还有什么不杀方彤的理由么。
多杀一个方彤,永远堵住目击者的嘴,难道不是最上算的买卖么?
除非奇迹出现,凶手突然被雷劈了醒悟了,决定重新做人?
呵,绝不可能。
因此,方彤还活着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
屋外,时夜的话刚刚落下。
屋内,bill的身影已经来到门口,耳朵不用贴在门缝上,也能听到只隔了一道门板两人的说话声。
时夜声音虽然不高,却像是针扎在bill心口。
他迅速回身,脚步极轻的越过脚下的障碍物,拎起装着方彤尸体的旅行袋,另一手用力揪住阿坤。
阿坤却一动不动,恶狠狠地目光瞪着bill,从牙缝里逼出来一句很轻的话:“他们已经找到这里,你说知道凶手是谁的可能性有多大?”
十有□□。
可bill却说:“不管有多大,现在先离开这里。”
阿坤一下子甩开bill的钳制:“都知道了,当然是要一起干掉!”
bill:“你疯了!樊小余是我的朋友!”
阿坤阴测测的笑了:“是你朋友,又不是我的。”
bill又一次抓住阿坤:“我不管你杀多少人,总之樊小余不能碰。还有,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跟我走,二是留下来,但我一定会站在她那边对付你!”
阿坤的眼神一下子锐利起来:“你才疯了!”
bill静了一秒,将阿坤曾说过的话扔了回来:“你可以试试,我数到三。”
阿坤:“……”
bill:“一。”
阿坤:“……”
bill:“二。”
可这一次,bill也没有数到三,阿坤就挫败的叹了口气,脸上一阵红一阵青,随即脚下一转,向后窗的方向走去。
bill终于松了口气,见阿坤拿着笔记本,又看了一眼四周,大概确定没有其它证据留下,就算也来不及销毁了。
最后,bill又看了一眼持续转动的洗衣机,跟上阿坤。
阿坤已经打开后窗,箭步登上台子,身体已经跳出,正回过身,要接过一百多斤的旅行袋。
然而就在这时,另一头却响起了门铃声。
bill用力将旅行袋传给阿坤,但袋子太鼓太长,很费力才能穿过狭小的后窗。
***
门外,门铃响了一会儿,停了。
樊小余放下手,竖起耳朵听了下,只听到门里有什么东西发出的“轰隆”声,像是那种廉价笨重的马达发出来的噪音。
于是,樊小余又转而拨打方彤的手机。
不到三秒,门内就传出彩铃声。
与此同时,bill和阿坤也不约而同的愣住,那手机铃声就从旅行袋中发出。
阿坤很快说:“快点,别磨蹭!”
说话间,旅行袋已经离开了后窗,bill跳上台子,半个身体伸了出去。
手机铃声也灭了。
另一头,樊小余见方彤迟迟不接电话,敏锐的直觉和不愿相信的事实真相又一次尖锐的窜了出来,加上时夜刚才的提醒,一再加重她心里的焦躁。
——bill是个用刀好手,手术刀在他手里不仅能救人,也能瞬间取人性命。
不知何故,这个认识突然跳到樊小余的脑海中,很奇怪,也很突兀,bill难道不是一个普通的外科医生吗,原来曾做过法医,后来转做急诊室……
为什么她会将杀人和bill挂上钩,为什么她对他杀人的刀法这么笃定?
樊小余有一瞬间的怔忪,就像是之前出现的几次思维错乱一样,可比这个更让她吃惊的是,下一秒她就抬起了腿。
接下来的一切都像是电影被按下了慢动作播放,每一帧画面都分外清晰。
大脑还没有给身体下达命令,樊小余就看到自己抬起腿,膝盖曲起,遂用力踹出去,脚上的靴子正中那扇破烂不堪的门板。
“咚”的一声,门板应声倒地,发出巨响。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