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1 / 1)

叶舒华被打脸了, 她对于电灯泡同志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度, 尤其是当他们三个人站在国营饭店门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叶舒华由衷地感到后悔。

早知道真该想想办法让这位电灯泡知难而退, 那样她现在就可以愉快的跟宋大哥谈情说爱, 比如聊聊他家又给他寄来了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能趁机摸清宋大哥的家底,算算她未来能分几个肉罐头~

一失足成千古恨,叶舒华现在只能含情脉脉看着近在眼前的包裹,却什么都不能为它做了╮(╯3╰)╭

叶小妹表示心很累,看得到摸不到, 还不如让她眼不见为净呢。

所以远远的发现沈思默的身影时, 她可开心了,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引起这位同志的注意,“沈同志, 宋大哥在这边,他等你好久了!”

距离稍微有点远,她有没有成功引起沈思默的注意还未可知, 叶小妹上蹿下跳的样子, 倒是引起了现场另外两人的侧目,尤其是宋清徽,真正在这等沈思默一起回大队的人明明是他, 可他都没从那么远的地方发现自己的同伴, 叶小妹眼睛倒是特别尖, 还兴奋成这样, 这让他心情很有些复杂。

宋清徽突然想起叶小妹被误会喜欢沈思默的事,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连知青点最八卦的同志都不再提这茬了,他们知青点的“新闻主角”变成了他和叶小妹。

但这个时候,宋清徽却莫名其妙的旧事重提了。可能正因为是他取代了沈思默、成为叶小妹绯闻对象的缘故,才让他如此“敏感”吧。

很多时候,宋清徽都对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感到羞耻,可是没有办法,既然脑补到这个份上,他面对叶小妹的心情就很难受理智控制,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大型爬墙被抓现场。

宋清徽看着叶舒华的眼神也渐渐复杂。

无独有偶,常娟娟和宋清徽的反应堪称神同步,她也第一时间想起了叶小妹和沈思默的“绯闻”。

旁人说千遍万遍,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宋大哥就站在叶小妹面前,她却无话可说、沉默了一路;远远看到沈思默的身影,反而兴奋的手舞足蹈、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叶小妹的态度,怎么看都是对沈同志更有意思吧?

这么一分析,常娟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她不想承认,可叶小妹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她这样的美貌就算性格一无是处,都不怕嫁不出去。再说叶小妹也不是除了脸以外,毫无可取之处。她家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父亲还是一言九鼎的大队队长,又有三个踏实能干的哥哥,尤其是在纺织厂当工人的叶军华,就冲着他这个工人身份,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把他妹妹娶回家。

知青也不是真的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宋清徽和沈思默要比其他男知青更受欢迎,也跟他们长得一表人才且穿着体面不无关系。所以如果叶小妹对宋清徽势在必得,常娟娟也只能在“他们都是知青,思想方面更有共同语言”等角度给自己打气,却否认不了叶小妹是个劲敌的事实。

这样的劲敌,那当然是越少越好了。

常娟娟这会儿都恨不得让叶小妹和沈思默站在此地不要动,她去给他们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虽然这样想是有点对不起好友,不过常娟娟觉得自己是帮理不帮亲,继红缠了沈同志两年,沈同志若对她有感觉,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新社会爱情自由、婚姻自由,既然人家不愿意,继红也该放手了。

然后常娟娟就心安理得了,甚至往叶舒华身边靠了靠,用小姐妹说悄悄话的语气打趣道:“叶同志,看见沈同志这么开心吗?”

“是挺开心的。”叶舒华看了常娟娟一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亲近有点不适应,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决定忽略了,诚实回答对方的好奇,“这样你们就可以早点回家,不用在这儿吹冷风了呀。”

她也可以早点从尴尬的氛围中解脱出来了。

常娟娟:……

她都决定要抛弃好友,帮他们牵桥搭线了,结果叶小妹的理由如此别具一格,她还怎么继续下去?

常娟娟尴尬得连温柔和善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宋清徽的反应则跟常娟娟恰好相反——他差点笑出声来,只能连忙低头掩去眼底的笑容。

其实宋清徽也不想偷听女同志间的谈话,可离得这么近他也不能说聋就聋,还是不可避免的听了一耳朵。也幸好他听见了,不然就该闹笑话了。

闷笑之余,宋清徽不免也反省了一下自己可怕的脑洞,他刚才竟然还怀疑叶小妹对沈思默“有意思,实在是太高估这姑娘了,如果让叶小妹在他和沈思默之间做选择,结果肯定毫无悬念。

毕竟他都把身上的糖全都给她了,包裹里可能还有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今天的他在叶小妹眼里应该非常亲切可爱了。

宋清徽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

常娟娟被叶舒华不按剧本的回答弄得非常尴尬,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笑容,努力打着圆场,“叶同志太幽默了,呵呵。”

说话间,沈思默已经来到跟前了,扫了一眼这神奇的“三人组合”,眼底有些不易察觉的疑惑,作风却一如既往,言简意赅的两个字:“走吗?”

宋清徽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微笑:“正等你呢。”

高冷的沈同志轻轻颔首,转身就要走。

宋清徽也想学习小伙伴的作风,可是人设不允许他这么做,只好风度翩翩的跟两位女同志道别,“小妹,常同志,我们先走一步了。”

常娟娟虽然还想在叶小妹和沈同志之间发光发热,但是跟宋大哥一起回大队明显更为重要,只要叹息一声暂且放下了,“宋大哥,我跟你们一起走,叶同志,待会大队见。”

叶舒华笑容灿烂:“回吧,我就不送了。”

宋清徽已经很了解她的没心没肺了,还挥手告别了一下。

常娟娟被她搞得持续怀疑人生,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不远处只剩一个头发蓬乱的后脑勺——叶小妹连礼貌性的目送他们都懒得做,自己竟然还觉得她可以跟沈同志在一起。

沈思默这样优秀的男同志跟木头似的叶小妹在意,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常娟娟在心里吐槽了一通,最后也只能劝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叶小妹对沈同志没意思,肯定也对宋大哥没意思,毕竟她都不巴不得他们赶紧走,根本不是对心上人该有的态度。

* * *

叶舒华没意识到今天的她依然是不及格的追求者,她还沉浸在送走了看得到摸不到的肉罐头、世界终于清净了的快感中,然后一门心思的等着她娘满载而归了。

王翠芬同志战斗力惊人,跟她一起来的那批娘子军还没出来,她已经背着满满的背篓过来找她的傻闺女了,只不过一眼就看到那个蓬头垢面、不知道一个人在乐什么的小傻子,王翠芬脚步顿了顿,已经无法直视了。

母不嫌子丑,母爱还是让王翠芬克服了“羞耻”,坚定的走到傻闺女跟前,皱眉道:“今天怎么梳的头?都乱成鸡窝了,还不如安安分分的绑起来!”

“很乱吗?”叶舒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才花容失色,编得美美哒的发型哪去呢?

她竟然顶着个鸡窝头,跟亲爱的宋知青以及打扮得像女神一样的情敌待了那么久,岂不是给情敌当了大半天的绿叶!

想到那样的画面,叶舒华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小妹这副倍受打击的表情,倒把王翠芬逗笑了,一时嗔道:“看你以后还搞不搞这些花样了?”

叶舒华疯狂摇头了,不搞了,这辈子再也不搞了。

王翠芬压根没信,这丫头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指不定过两天就忘了。

不过小姑娘都要脸面,她也舍不得在小闺女难过的当头过多苛责,只好安慰道:“还好你没戴你哥买的发卡和头花,不然从供销社走一趟,什么花都不剩了。”

叶舒华还真的被这句话给安慰到了,她又摸了摸脑袋,暗自庆幸,乱就乱一点吧,至少型还在,再靠她的颜值撑一撑,还能完美演绎一把凌乱美。

只要没戴叶小妹那几个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头花,就还不算无药可救。

就这样,叶小妹把她丢失不到两秒的信心捡回来了,再摸到那一口袋的大白兔奶糖,整个人又开始膨胀了,神秘兮兮的把手伸出来,“娘,我给你看个宝贝!”

王翠芬原本没把她的“宝贝”当真,随意瞥了一眼,结果惊讶到不行:“你哪来的糖?”

是的,叶舒华把她刚骗来的大白兔跟王翠芬同志分享了,虽然小气巴啦的只掏出一颗,但也足够让王翠芬震惊了。

叶舒华也觉得自己可大方了,毕竟这是大白兔啊,上海产!名牌!包装“华丽”!比队长父亲给她的散糖有牌面多了。

要不是宋清徽的土豪作风给了她底气,叶舒华还真舍不得拿出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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