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娇驾着赤兔马驰聘在人烟稀少的旷野,冷风呼呼地吹着,扯着她头上的红绸猎猎作响,像极了一簇燃到极致的烈焰。
她一点儿也不觉着寒冷,奔腾间,她仿佛在又回到了南唐,驾着她的“烈焰”战骑,冲锋陷阵,驰聘沙场。
那场铺天盖地的雪花,纷纷扬扬从远古飘来,落到了她的肩头,如当年一般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南唐保大九年十月,那时的她,还是一名待字闺中的少女,正由着婢女为她梳妆,依着父母之命去见她不想见,却不得不见的人——皇六子李从嘉。李从嘉,那个不问朝政,常常流连于花街柳巷温柔乡的公子哥,她早已耳闻过他的风流韵事,说得好听是放浪不羁,说得难听就是自甘堕落。
堂堂七尺男儿,本应当,热血疆场,杀伐天下!
若不是前线突然传来父亲中毒身亡的消息,若不是攻敌破阵的计谋中最紧要的一环,便是父亲独传于她的“烈焰踢”!一名女子,不管她有多高的才干,多大的野心,都不可能成为十万南唐军的统领。
她至今也无法想明白,父亲的死,到底是成全了她,还是毁灭了她!
临危受命,她毅然决然地披上了父亲的战袍,提着红缨枪,迎着凌冽的北风,越过楚江,灭了楚国,一战成名!
那年,她,是南唐声名赫赫的大将军孙阎夕。
所有人都尊称她一声大将军,除了他。
她驾着“烈焰”,回金陵复命,他乘着一匹白马,从身后而来:“听闻孙姑娘的‘烈焰’迅猛无比,不知可否与我的‘清风’一较高低?”
孙姑娘!
到底是多狂妄的小子,竟敢这么呼唤她!还想与她的“烈焰”战骑一较高低,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她蹙眉回头,瞧见了那双琥珀色的桃花眼。
目生重瞳,气势如虹。
那目光似一粒火星悄无声息地掉入了她的心,骛地窜起熊熊大火,铺天盖地的燃烧了起来。
只一眼,她便知道,此生她便是逃离不了了!
原本,她是可以早些遇着他的,以一名待字闺中的少女身份,而不是南唐的大将军。她以为,他被锦衣玉食浸泡的身骨应该是萎靡不振的,何曾想,他生得这般绚烂夺目,如此的丰神潇洒,气宇轩昂。
那一刻,意气风发的孙将军竟有些微的失落。
她应该早看出了啊,此人的不凡之处,目生重瞳,那是帝王之相!而她现在,不过是南唐的臣子!
只是,那时的他还不是南唐国主,他与她,还不是君与臣!他待她为知己,她待他如至友。她怀揣着一丝美好的幻想,以朋友的身份待在他身边,与他一起骑马射箭,那段时间,真是她人生中最快乐最美好的时光!
谁能料到,一场倾城的雪,轻而易举地就倾覆了她那座关于爱的城池。。。。。。
赤兔马越奔越急,似飞一般带她从回忆里穿了回来,她勒紧马缰,“吁——”马长嘶一声,停在了孙将军府的大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