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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十里亭(1 / 1)

开封郊外的十里亭,因其地理位置而得名。

一场大雨驱走了晚春的最后一点凉意,夏已经迈开了脚步肆无忌惮地走来。万里晴空,没有一丝的云彩,火辣辣的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热气,将整个京城大地恣意地蒸腾。虽然平地上已经是骄阳似火,可十里亭却因山丘上茂密得树木而格外的清凉。

明晃晃的日光因为树木的遮挡而成了斑驳的倩影,灼人的暑期因为这满山的树木而变得清凉。通往山顶地石砌台阶儿因为几天前地一场大雨而被冲刷的异常的干净。草木匆匆,偶有蚂蚱跳过,拨动那斜插的青葱。

一个清瘦的身影波澜不惊地走上了十里亭的石阶,一袭青灰色的长袍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惨淡的白光。此人行进稳健步履轻松,被梳理的一丝不乱的头发上面系着一根老旧的绳带,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的波澜。

只有那狭长的眼中透露着几分不情不愿,要不是临时得到了消息,他现在应该还在处理着他的紧急要务,可现在不得不来到这里,见他并不十分想见的一个人。

是的,萧拯回来了,比原计划的半月之余要早了许多,虽然这并不是他的情愿,可人生在世,怎么会每一件事情都随了自己的心思。

封遥被杜月仙控制在了冉府,虽然那个傻丫头并没有觉得身边有什么危险,可南风却不敢有半点的马虎,就在封遥入住冉府的第一晚,他的信鸽就已经飞离了京城,飞到了萧拯的手中。看到消息,萧拯没有多想放下手中的事情马不停蹄地赶了回来。时间还不算晚,因为封遥住进冉府也就刚刚五天。

或许这是一个繁忙的季节,十里亭也并未因为它的凉爽而吸引什么人,相反,一路向上,只有那清瘦而狭长的身影和萧拯为伴。

萧拯一步一个脚印,离开京城,离开这个当年的是非之地,萧拯在那个乡野小山村一待就是二十年。二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当年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然白了华发,当年雄心壮志的少爷已然学会了掩藏于心。

时间过去了太久,以至于那个荒野山村的村民都把萧拯当成了那里的村民,萧拯自己也快忘记,自己曾经是京城的少年。

二十余年过去,京城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想着自己这粒小小的尘埃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可没想到,才来了不过月余的光景,就有人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见他!

十里亭上已经有一个人在极目远眺,一袭淡粉色的薄纱裙衣随着山顶的微风轻轻摆动,一抹女人美丽的倩影儿就出现在了萧拯的面前。那夫人身上的裙衫是极为奢华的,那夫人头上的金簪玉钗是极为名贵的。萧拯看着她,表情没有任何的波澜。本来,他们之间就没有什么过往,只是,她是那个时间的见证人,她经历了他变故的年代,她懵懂地知道了一些当年的过往。

隐藏了那么久,没想到第一个找上自己的竟然是这个女人!

其实萧拯并不担心自己被谁发现,只是不想被人要挟,尤其是以封遥为筹码。

亭子中的女人似乎已经听到了萧拯的脚步还有他无声的驻足,可她并没有急于回头,平淡无奇的脸上突然掠过了一丝淡淡的微笑,眼角儿得余波也多了几分得意和张扬。她红唇轻启,笑脸微张,“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那个女人将身体回转,和那身体相得益彰,她的长相也是极好的。只是,脸上多了数不清的红色的斑点,大大小小的挂在脸上有些吓人。萧拯只是瞟了两眼就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女人回转身体,她看到了站在她眼前的萧拯,这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老人,头发花白,虽然精神仍旧矍铄,可那周身的打扮和她这个贵妇人相比实在是有些寒酸。妇人娇媚的脸上现出了几分吃惊的神色,一只手轻轻地掩住了半张脸惊讶道,“才十几年的光景,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难道这荒郊野岭的日子不好过?还是拖儿带女的生活太过艰辛?”那神色不只有吃惊,还有或多或少的嘲讽。

萧拯没有理会女人的尖酸刻薄,他看着眼前这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子,淡淡道,“十几年不见,杜家小姐仍然是风韵不减当年。”

“哦,不对,我现在不应该称呼你为杜家小姐了,应该称呼你为冉夫人!”萧拯像是恍然大悟的样子。杜月仙并不奇怪萧拯这样说,对她而言,过去就是过去,就算是她过去为杜家小姐,可谁敢不认同她是现在冉府的夫人?有这就已经足够了!

“萧先生谬赞了,不是我风韵不减当年,只是萧先生变化太大让人不得不惊罢了!”杜月仙得意地抚摸着自己的脸颊,要不是那上面瘙痒难耐可能她还真忘记了此时自己的容颜。

“二十年风华正茂,五十年岁月沧桑,岂是一副臭皮囊所能涵盖的?”萧拯微微一笑,他向着亭子的中央走去,阳光照耀在他清癯的脸上,将那岁月刻下的印痕清晰呈现。

“我本一届女流,自当没有萧先生那样的顿悟。我只知道人生在世,享得一世的繁华,就算死也是值了的。”杜月仙摆动了两下裙摆,的确,她这辈子就是为享乐而来的。

“冉夫人的境界老夫望尘莫及。”这是一句讽刺,可惜杜月仙并不在意。

“不过说实话,就算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对萧先生的技艺记忆尤新。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钟情于玲珑阁的胭脂水粉,不完全是因为他们的脂粉对我还有所益处,更多的是,我在那里面可以找寻到萧先生的踪迹。或许老天也被我的真诚所打动,直到有一天,我得到了一盒凝肤膏的东西,我深深的确定,这就是我期期艾艾企盼了二十年的东西,它一定出自这个世上最牛的高人之手。”杜月仙眉毛轻佻,她向着萧拯走了两步,浓重的香气袭来,萧拯本能的皱了皱眉头。

萧拯是研制胭脂香料的,可他却并不喜欢这浓烈的香味。他的香就像他的人,温文淡雅,却能持久弥留。

“叫冉夫人能够这么心心念念还真是老夫的罪过!”萧拯往一旁挪动了一下脚步。

“哦?你在恭维我吗?这好像不是萧先生的性格。”杜月仙鼻孔一声冷哼。

“我的性格?我萧某早已经是那沧海中的润石,既无棱角又无性格了。”萧拯捻动着胡须。

“其实萧先生也不用这么妄自菲薄的,当年叱咤京城的萧拯那简直就是翻云覆雨般的人物,你一手操持和创办的草木香更是声名鹊起。京城所有的人都在等着萧先生声名远播,好多豪门贵族的小姐都在等着萧先生的一顶迎亲的红轿。可惜,萧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就那么转念之间的事情……看来这老天就是这么爱和人开玩笑,想想我都替萧先生感到惋惜。不过这世道总算是有轮回的,就算时间长了点儿,可萧先生不还是回了京城了。我相信以萧先生的手艺,想要东山再起并不困难!更何况,现在的你不就已经在重整河山吗?”杜月仙说得头头头是道儿,萧拯在一旁只是冷眼旁观。

“怎么?萧先生把过去的事情都忘了吗?”看着萧拯无动于衷,杜月仙故意火上浇油。

“冉夫人所说的过去萧某的确已经不记得了,老夫现在只是一个做着胭脂水粉的手艺人,什么东山再起,什么重振山河,那都与我无关。我只做我的香,过我的日子,混口饭吃,仅此而已!”

“混口饭吃?别说萧先生这话我不信,就是萧先生自己相信吗?别怪我说话尖酸刻薄,混口饭吃,难道山野荒村不比京城更容易混?萧先生一把年纪了为何还要来此遭这样的罪啊?”杜月仙追问。

“这是老夫的私事,与冉夫人无关!”萧拯不想和她多谈。

“多少年过去了,萧先生还是那么高傲。虽然当时的我年少无知,可对萧先生可是印象深刻,其中这最深刻的,还属萧先生的清高。说实话,那个时候的我还真着实地对萧先生着迷了一番呢!”杜月仙掩面一笑。

“请冉夫人自重!”萧拯神色凝重。

“自重?难道在我欣赏的人面前表达一下我的景仰之情就算是不自重了吗?”杜月仙走到了萧拯的近前,她将整个身子都向着萧拯靠近,那扑鼻的香气着实叫萧拯消受不了。

“萧某一届莽夫,名节早已置身度外,要是毁了冉夫人的名节就不好了。”

“我都不在乎,你在乎什么?”杜月仙谄媚一笑。

“如果冉夫人执意如此,萧某只好告辞了!”萧拯转身欲要离开。

“怎么?这就要走了吗?难道你就不关心有的人了吗?”杜月仙并不起急,她心里有她的打算。

“冉夫人怎么说也算是名门贵妇,行事自当光明磊落,难道就非要做出那些三教九流才肯做的下三滥的手段来侮辱自己的名声吗?”萧拯看着杜月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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