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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老子是肉票(1 / 1)

林不喜瞄瞄他,再瞄瞄周围站岗的几个汉子,嘟哝道:“你是谁?凭啥跟你走?”

络腮胡子没想到小姑娘有这胆量,居然还敢跟他顶嘴,呵呵笑着说道:“你是我买来的,当然要跟我走了。”

说完一把扛起林喜乐,不管她挣扎的多么厉害,就带到另外一间石屋中,对着一个坐在椅子上吃糕点的小女孩道:“小玲。”

被唤作小玲的女孩儿回头一看,笑眯眯的迎过来:“爹爹。”看着被放下来的林不喜,高兴的拉着她的手:“哦,哦,我有伴儿玩了。”

络腮胡子纠正道:“她是爹爹给你买的丫鬟,以后你就不无聊了。”说着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林不喜很有骨气的把脸往天上一昂,瓮声瓮气道:“你管老子叫什么?谁把我卖给你的?”

络腮胡子笑嘻嘻的道:“小小年纪脾气倒不小。算了,老子不问了,你以后就好好服侍我女儿,知道吗?”

说着用大手一拍林不喜的肩膀:“叫小姐。”

林不喜翻翻白眼儿,小姐,我还大姐咧。

小玲倒是不在意这么多细节,对络腮胡子挥挥手:“爹,你先出去吧。”

说着牵起林不喜的手走到桌边:“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

不是坏人为嘛拐卖孩子?

林不喜只是迟钝,又不傻。一瞬间的功夫,她基本上已经把事情串联起来了。

那对夫妻是人贩子,用香手帕迷晕了她,卖到这个地方来给眼前的小姑娘当丫鬟。

“这里是金银山,你以后就叫小花吧。”小玲看起来不过十来岁模样,说起话来倒像个大人:“只要你把我伺候好了,好好陪我玩儿,我不会像那些官家小姐,打骂你的。”

那我是不是要感激涕零感恩戴德啊,林不喜撇撇嘴,并不理会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小女孩,或者说,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

“咕咕。”肚子又唱空城计,中午饭没吃就跑出来了,林不喜慢慢踱到桌边,看着碟子里的点心,两眼放光,伸手就去抓。

手背“啪”的狠狠挨了一下,小玲一改刚才的稚嫩,鼓着腮帮子说:“你还没答应呢,答应了才可以吃。”

美食当前,骨气算个屁。林不喜连连点头,口齿清晰爽快的叫了一声“小姐”。

山上有点心吃,说明平时的伙食也好,真的走不了的话,生活在这里也不错。

反正她是新来的,对林大强一家子没多少感情。

既然都是陌生人,哪里都是家,哪里都是亲人,能吃饱穿暖就行。

小玲没料到她如此坦率,大小姐的威风不奏效,有些沮丧,问道:“你不怕么?”之前买来的几个丫头都是大呼小叫,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没办法爹爹只好又转手卖了挣点钱。

眼前这一个狼吞虎咽的小姐姐,胆子倒是很大啊,与其他人都不一样。

“怕什么?”林不喜大口吞下糕点,两只手轮番拿的不亦乐乎。

这是她穿越以来,吃的最好吃的食物了,如此珍贵的用餐时间,怎么能用来跟人聊天?

“金银山啊?”小玲理所当然的说着,却没有理所当然的看到瘦弱小女孩脸上的恐惧,又加重了恐吓的筹码:“我们都是土匪,专门吃人肉的!”

林不喜惊讶的“咦”了一声,停顿片刻,就在小玲以为恐吓奏效时,却见林不喜又抓起一块糕点喂进嘴里:“既然你吃人肉,那我把点心都吃了啊,就不给你留了。”说完啊呜一大口,意犹未尽。

小玲愣愣的望着她,嘴巴张大的可以放下一颗鸡蛋。

小孩子心性,终究是不服气,看着林不喜果真面色不改的把所有糕点,犹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光后,小玲恨恨的跺一跺脚,拉着林不喜:“跟我走,看不吓死你!”

林不喜吃饱喝足,踉踉跄跄的就被拉到一处山洞前,见小玲双臂环抱,冲她诡异一笑,随后得意洋洋的用脚使劲踢着铁门,大声呼叫:“臭小子,出来!”

一个圆圆的肉墩子一样的人形柱状物慢悠悠的,扭着肥硕的屁股,一摇一摆的挪过来,待走到铁门口,林不喜才借着日光,看清楚这是一个山洞牢房,里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肉墩子带着哭腔:“小玲大小姐,是不是我爹来了?”

林不喜看他又急切又恐惧,好奇的问道:“你是谁呀?”

肉墩子听到这话,见是个衣着寒碜的小丫头,立马一改刚才的沮丧,昂首挺胸道:“小丫头片子,你是谁呀?”

小玲回道:“这是我新来的丫鬟,你告诉她,你是什么?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被关在这里?”

肉墩子立刻站直了倚在铁门上,洋洋得意竖起大拇指指着胸口:“这里是金银山,小爷我是肉票,嘿,价值五百两!”

林不喜听了这段近乎于脑残的对话,笑得直不起腰来。

肉墩子虽胖,但个头不高,撑死了十二三岁,还敢叫自己丫头片子,这也就算了。叫个肉票,这么难听的名字,居然恬不知耻得意洋洋,太逊了。

等等!

林不喜脑子快速倒车,这才明白,肉票不是名字,是身份,这肉墩子是被绑架来的,赎金五百两。

难怪他一开口就是问爹来了没有,敢情是等人拿钱赎他回去呀。

看来这里,真的是个土匪窝。

林不喜长这么大,还没进过公安局呢,冷不丁到了个土匪窝,又想到络腮胡子凶神恶煞的脸,再看看被关在黑乎乎监狱内的胖子,顿时吓得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小玲见她脸色苍白,浑身颤抖,觉得颇为满意,叉着腰点着林不喜的脑门儿:“既然知道害怕,就好好服侍我,乖乖听话,知道吗?”

知道——才怪。林不喜没有搭腔,脑海中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要逃出去,赶快逃出去,哪怕天天山珍海味,哪怕日日绫罗绸缎,也架不住跟一群杀人如麻,绑架勒索的土匪在一起的恐惧。

林家虽穷,至少不要命啊。

小玲见她吓的话都不会说了,目的已经达到,又拉着她准备回去好好**一番,身后传来小胖纸的声音:“哎,哎,大小姐,我爹到底来了没有哇。”

小玲这才想起可怜的“肉票”,折回身敲一下铁栏杆:“急什么,你爹王大喜可是北集镇最大的财主,区区五百两而已,迟早会拿出来救你这个命根子的。”

小胖纸(女主角有话要说:因为大家同命相连,都是可怜人,因此放弃侮辱人的肉墩子,改为可爱的小胖纸。)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不忘大声喊道:“叫你爹多催一下,最好说我好几天没吃饭了,人都饿得瘦成皮包骨头了,我娘一心疼就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到时候就舍得花银子赎小爷出去了!”

小玲嘟嘟囔囔道:“都说几十遍了,也没见管用啊。”随即又听小玲说道:“带你到处看看,但是,没有我的允许,你哪里都不许去,只能在我身边,否则……”

话没说完,但恐吓之语林不喜还是懂的。跟着小玲满山头转了一圈,除了害怕,还是害怕。

她虽说拥有二十多岁的智商,可视野也不过局限在家庭,学校,以及所在的城市,车祸现场都没有亲眼见到过,如今看看山上阴森森的树林,藤蔓乱缠绕的古树,偶尔几声乌鸦乱叫,突然飞起来,黑扑扑的吓人。

来回巡逻的大汉子约有五六个,眼睛瞪得像铜铃,手上还抱着钢琴那么长的大砍刀,稍有不慎撞上去,就会血溅当场满堂红,以她这些年少的可怜的独立生存经历,不怕才怪。

遥想她当年,可是连菜刀都没碰过的主儿。

战战兢兢的洗了脚,睡在一张木板床上。小玲睡在里面,她在靠门的地方,只听得“咕噜咕噜”什么东西怪叫,立刻汗毛倒数,惊异的坐起来,小声叫着:“小玲,哦,不,小姐,你听……什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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