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罗良利用周末休息日,参加了银都市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的学习,经过自己的刻苦学习,获得了中央党校Z省分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银都市党校的招生也是很正规的,先要进行三个月的复习,复习的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6月份进行入学考试,搞得罗良40多岁的人了,还像小年轻一样认真读书,7月份招考结束,罗良顺利被录取,9月份正式入学银都市党校学习。
罗良参加的是党校法律专业本科学习,每半年一个学期,一个学期4门课程,共2年4个学期,16门课程的学习考试。
罗良经过半年的学习,11月份开始进行考试,党校学习考试的监考是抓得很严格的,根本不能查看书籍和资料,看小抄也很困难,监考老师只要一发现就,没收资料、小抄,甚至收缴试卷,当作弊处理,
银都市某机关的三名科员,就是不听从监考老师的劝告,被当作作弊处理,被处理学员说:“党校学习就是一个形式,党校收点学习经费,同学们上几节课,拿个文凭,你们老师还真认真监考啊?都一把年纪了,怎么学习啊?”
监考老师说:“参加党校学习考试,就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
那三名同学自从第一次考试被当作弊处理后,就再也没有参加学习考试了,直接退学不干了。
银都市党校的上课签到、课程考试监考,一直都是这么严格的,罗良是抱着多学点知识,认真刻苦学习的,但因为工作繁忙,休息日家庭事务又多,学习精力很有限,罗良学起来感觉有些吃力,在银都市工商局有些人参加学历教育,是可以请公假,带薪参加学习,罗良却只能利用休息日、节假日的时间,或者请年休假进行学习考试。
罗良在银都市党校学习期间的班主任,一开始是位年轻的姑娘,认真负责,热情奔放,第二年因为年轻姑娘去结婚、生小孩,换了一位50几岁的女老师,第二位班主任有着一脸的刻板和事故,同时更多的是老师的权威,罗良在学习之余都敬而远之,在这个社会哪里都有这样的人。
2005年上半年,罗良还要进行论文答辩,罗良的论文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论文主要论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来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适用及意义。
担任罗良论文答辩的指导导师的是银都市党校的某位领导,该位领导根本不看罗良的论文,也没有作任何指导,却摆出一副导师的模样,只问罗良:“你对论文的领域是否熟悉?”
罗良回答:“我干行政执法已多年,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银都市党校的某位领导殷切地看了几眼罗良。
罗良通过对论文的多次修改完善,最后参加银都市党校组织的论文答辩,银都市党校实行的论文答辩,是进行随机抽签答辩考核组的形式进行的,罗良的运气好,抽到的论文答辩考核组,正好有一名熟悉的同乡,答辩考核组的老师问了罗良几个问题,罗良都回答的很流利,罗良的党校毕业论文答辩顺利通过。
罗良经过自己2年多的坚持,刻苦努力地学习,顺利地拿到了中央党校Z省分校颁发的《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同时也丰富了自己在法学上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