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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会做人(1 / 1)

李建华上次离开京城时是六月中旬,现在已经八月末了。

李建华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来到杂志社门口,特意停下车,给门卫大爷发了一支三五牌的香烟。

“建华,我可听说,你和你外公去香港了,怎么回来啊?”门卫大爷美滋滋地吸了一口烟,吐了一个圆形烟圈,笑着问道。

“我是去香港玩,又不是去香港定居,自然要回来了。”

李建华不吸烟,但有时他的口袋里会装香烟,这是出于社交礼仪考虑,见到要吸烟的熟人,主动递根烟,聊上几句,容易拉近彼此的关系。

“香港好玩吗?”

“还行吧,也就那样,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咱们京城。”

闲聊了几句,李建华抽出两支香烟递给门卫大爷,微笑道:“刘大爷,您收着,这次回京城,没带太多香烟,您尝尝鲜。”

“你太客气了,有一根就尝鲜了。”门卫大爷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那两支香烟。

进了办公区,李建华不时见到同事,不管和对方熟不熟,只要认识的,都会和对方打招呼,要吸烟的,他主动递烟,并聊上几句。

过了半个多小时,李建华来到了总编的办公室。

“总编,忙着呢?”李建华笑盈盈道。

“建华,你小子舍得回来啊,我还以为你小子投奔资本主义了呢!”总编开玩笑道。

“哪能啊,我可是在社会主义光辉沐浴下长大的,立场绝对坚定。”李建华臭贫道。

李建华走到总编身边,从兜里拿出一包没有撕开口的香烟,将整包香烟递给总编,笑呵呵道:“总编,这是孝敬你的。”

“我知道你现在发达了,就不和你客气了。”总编笑着收下了。

李建华从背包里取出一支装在盒子里的钢笔和三块电子表,说道:“也不知道您喜欢什么礼物,瞎买的,希望您别介意。”

总编拿起一块电子表,仔细看了几眼,盯着李建华问道:“这电子表看着这么漂亮,不便宜吧?”

“对咱们内地普通百姓而言,是有点贵,但对香港人而言,不算贵。”

总编微微一笑,又问道:“这三块电子表都是送给我的?”

“当然了。”

总编放下电子表,打开装着钢笔的盒子,看到明显的LOGO,笑道:“你小子还真大方,这可是派克钢笔。”

打开盒子,总编看到了钢笔的款式,苦笑道:“这钢笔肯定不便宜。建华,你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怎么好意思收下……”

“总编,您就别客气了,收下吧。且不说自从我进入出版社,您对我的照顾,除了您,我给很多同事都准备了礼物,您不收也不合适啊。”

“让你破费了,谢谢你了。”总编笑呵呵道,“对了,你之前还有不少稿费没有取走,等会儿,你去财务部拿稿费,还有薪水。”

“薪水,我就不拿了。之前,我很少在杂志社上班,每个月都拿薪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我真的没脸再拿薪水。”

“你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杂志社主要领导商量后做出的决定。过去一年时间,以刊载文章数量计算,你绝对是最多的,远远超过第二名,我估计第二至第十的作家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你。还有,未来半年时间,杂志社还会刊载你写的文章,每个月给你那么一点薪水,真不算什么。”

“那……”李建华沉吟片刻,笑道,“我就收下了,谢谢总编。”

“这你不需要谢我。”总编笑道,“去香港之前,你可和我说了,到了香港,也会好好写文章的……一共写了多少字呢?”

“四五十万字。”李建华没有说实话,往低了说,他怕说出实数会吓着对方。

“你还真勤快。《明朝那些事儿》快写完了吧?”

“没有。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写新书了,一本名为《诛仙》的仙侠小说。”

“仙侠小说?”总编好奇道,“类似《蜀山剑侠传》的小说。”

“是啊,总编也看还珠楼主的书。”

“看啊,以前偷偷地看。”总编笑道,“这本小说的稿子拿过来了吗?”

“拿过来了。”

李建华从背包里拿出了两份稿子,一份是《诛仙》的,另外一份是《明朝那些事儿》的。

“你坐吧。”总编接过稿子放在办公桌上,站了起来,“我给你这个大才子倒杯茶。”

“我自己来吧。”刚坐下的李建华又站了起来。

“别,还是我给你倒吧。”总编坚持道。

总编喜欢喝茉莉花茶,他的办公室里只有这种茶,李建华不常喝茉莉花茶,但喝的惯。

总编泡了茶递给李建华,李建华微笑着伸出双手接过茶杯。

总编重新坐下后,拿起《诛仙》的稿子,没有急着看,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到京城的?”

“昨天,昨天傍晚回到家的。”

“你喝茶,我看稿子。”

总编看了十多分钟的稿子,抬头望着李建华,说道:“建华,你这篇小说写的很好,可以在《华夏青年》上连载,稿费嘛,就按每千字二十二元计算。”

“这……呵呵,总编,稿费标准会不会太高?”

“你还嫌稿费多啊?”总编白了李建华一眼,“稿费标准的事情,我还是能做主的。”

“谢谢总编。”

李建华嘴上道了一句谢,心里并不是非常感激对方,如果不是他会做人,送了四件价值不菲的“高档货”给对方,对方肯定不会主动提出这么高的稿费标准。

当然,李建华也知道,如果自己只会巴结人,写出的文章水平很一般,就算总编肯帮他,他也无法获得高稿费标准。

“不用谢,你写出出色的文章,杂志社自然会提高稿费标准的。”总编停顿了一下,瞥了瞥办公桌上的电子表,问道,“建华,你手里还有多余的电子手表吗?”

“不好意思,没了。”李建华苦笑摇头道,“初次去香港,要带的礼物实在太多了。总编,十月份,我可能还会去趟香港,如果您需要电子手表的话,您和我说了一声,到时候,我给您带几块回来。”

“我家里人多,如果你能帮我买六块电子表,那就太好了。花了多少钱,你和我说一声,我会把钱给你的,呵呵,可我手里没有港元,只能付人民币,咱们按照官方汇率来算,可以吗?”

“可以,没问题。”

“那我先谢谢你了。”

“不客气。”李建华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站了起来,“总编,我就不打扰您工作了,我出去了。”

总编点点头,微笑道:“这些稿子有多少字,我会找人尽快统计的,再过一个星期,你就可以过来拿这些稿子的稿费了。”

道过谢后,李建华离开了总编的办公室。

除了总编想买电子表外,很多收到礼物的同事也提出了这样的请求,也有人想买钢笔,他们都得到了一眼的答案,李建华没有多余的货卖给他们。

现在没有,但将来会有,毕竟一个多月后,李建华会再次前往香港。

不少同事在李建华这里下了订单,除了钢笔和电子表外,还有人求购其他商品。

一些之前没有和李建华打过交道的同事,虽没有收到礼物,但他们闻讯而来,向李建华下订单。

大部分订单都被李建华记下了,他会帮忙购买,但有小部分订单被他拒绝了,比如收录机,这东西的体积太大了,在要带很多东西的情况下,真的不好放在行李箱中携带。

看到同事们的购物热情,李建华想到了走私的暴利,但此时,他并不打算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

李建华拥有未来人高建华的记忆,手里还有储物戒指,空间里有大量科技资料,他坚信自己完全可以清清白白地登上全球富豪榜的榜首。

而花费多长的时间,这是一个问题,李建华并没有觉得越早越好,除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享受着活着的每一天,他不想活得太累了,更不想成为金钱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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