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1 / 1)

过了初三,孟家回南探亲的计划却不得不变化。

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池老爷子没提出要走,这大过年的,十五还没过呢,就将两位老人送回疗养院不像话,可将两老这么丢在家里,他们南下,也不是个事儿。

更要命的是,池家有小辈提出要探望池老爷子,顺便拜年,他们不可能不让人来。原本池静姝是打算让丈夫和儿子去,自家留在家里,可孟晖怎么放心。妻子这些年,性子被他呵护得都有些绵软了,不负当年的锐气,凡事也不喜欢与人争,这不是摆明了要吃亏么?

而且把儿子留下作陪,他也不愿意,和池家这边堪称豺狼虎豹的亲戚比起来,自家那边的可就可爱多了,只是,单让儿子一个人回去,似乎也不是个事儿。

孟池朗没让他考虑多久,拍了板就由他回南边去,毕竟都是看着他长大的亲人,尽管关系亲厚的几位老人这些年来已经相继离世,但也不妨碍他的亲近感,没什么好担心的,再说了活了那么多年的城市,他还能把自己弄丢了?

他知会了赵凌宇,对方开着车亲自来孟家接人,要送他去机场。

说起来,孟池朗回去这一趟要带的东西可真不少,原本因为他一个人去,孟爸孟妈也就挑了几样让他带回去,其他的都让他看着到了地方再买,不过赵凌宇说自己正好要去香港一趟,处理点急事。

这大过年的,要特意飞去那边,还真是急事,可这么急吧,还会在深城逗留一阵,轻轻松松揽下了关照孟池朗的事,装了三大箱的礼物塞了一车,送到机场安排托运去了。

孟池朗看他睁眼说瞎话,可偏偏自己爸妈就是没半点起疑心,看来惯性思维具有很大的蒙蔽性啊。

他还是有些不放心,问他这么跟着他走,老爷子能答应么。

赵凌宇说:他比我还急。

“嗯?”孟池朗不明所以,赵凌宇也就语不详焉地含混过去了。

到了深城,孟池朗便带着他回了在深城的老家。虽然这房子常年空置,但定期都会有人来打扫,特别是年前,为了迎接回来拜年的主人家,房子更是被彻底地清理过,很是干净。

只是推门进去的时候,扑面而来的寂寥味道还是让人不舒服。

孟池朗一进门就感慨,“代步工具真的是新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不然,我们这一趟要比西天取经还痛苦啦。”就这从家门口把这三大箱子搬进来都够折腾人的人,幸好深城这天只是下了点小雨,要是下大雨的话,那可就真糟心了。

“别忙,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我好饿。”

可惜,冰箱里干净得什么都没有,橱柜里倒是放着一箱只吃了一两包的方便面,可惜六个月的保质期早已经过了,白让他高兴一场。

只好出去觅食,他记得出了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小炒店,记忆中的味道很不错。两个人撑着一把伞,找了很久,地点是找到了,没想到当年的小炒店,现在却换成了一家宠物店。

雨越下越大,入春后,深城向来是多雨的,孟池朗心里关于物是人非的失落也被这雨淋得湿漉漉的,颇有些伤感。

好在宠物店对面是一家便利店,两人刚进去呢,收银员就用热情的深城话招待他们。几句话,就让孟池朗心里的陌生感消散全无,语言是最富独特魅力的,在任何地方遇到乡音都会让人倍感亲切,何况他这时回到了故乡。

孟池朗点了几样吃的,同样用深城话问那位收银员,对面的小炒店什么时候关了。

“您是这里的住户?”

“嗯,很久没回来了。”

“那就难怪了,那家小炒店我也是听我以前同事说的呢,里头有个师傅做菜特别好吃,不过,从我在这里工作,就没有见过,很早以前就关门了。现在,喏,换成了宠物店,现在这边住着的人都爱养宠物却又没什么时间照顾,老板很精明,开了一个宠物店和托儿所似得,专门代他们在上班时候照顾这些‘女儿’‘儿子’呢。”

孟池朗听着这些变化津津有味,道了谢,和赵凌宇往靠窗的位置坐了。

外面的雨渐大,把窗户都打湿了,看过去一片朦胧。情景不错,陪着的人正是他最想要的,所以孟池朗的心情也在一瞬间好了起来。

他托着腮帮子,对赵凌宇回忆关于这条街的记忆。他小时候,这里还不如现在改建得这么宽敞,只是一条狭长的小巷子而已。瓦砾的屋檐很宽,下雨了,走着也不怕被打湿。那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便利店,有的是杂货店一样的小超市,里面卖什么的都有,他小时候还守在店里好长一段时间,就是为了等老板进新货的时候那柄战斗士的宝剑不被其他小孩儿抢走。

他还和赵凌宇形容那柄记忆中的剑,大概是金色或者蓝色,剑柄的地方还镶着一刻红色的宝石,也就是灯,按了会发亮,那时候可新鲜,拿着当宝贝藏着呢。

去年跟着爸妈回来,应酬连连,还真没有闲暇仔细看看这个他长大的地方呢。

赵凌宇说,不急,这一次,他会陪着他好好看。

这是他长大的地方,拥有他成长的回忆,赵凌宇对此抱着极大的好奇和好感。

孟池朗说,这附近应该有家私立小学,就是不知道现在拆了没有,他小学就是在那上的,放学后抄近路,背着书包在这条小巷子里头狂奔回家的样子仿佛历历在目。赵凌宇看着窗外,用他贫乏的想象力重塑了那个画面,脸上顿时一片笑意。

于是乎,便利店里咋咋呼呼的声音更明显了。

店里可不止他们两个人,有许多来躲雨的学生,穿着同款的校服,应该就是这附近的居民,此时都好奇又激动地看着他们,实在是两人的长相太多惹眼了。

赵凌宇和孟池朗倒也不介意,只不过,当一声快门声响起的时候,赵凌宇淡淡地看了过去。

那人顿时讪然,赵凌宇站起来走向他的时候,让他倍感压力。其实他真的就是讨生活而已,这附近就有一个富人区,他守在这边就是图一两个新闻好交差罢了,今天下雨,他也乐得轻松,来这里多余,没想到却有这样的收获。

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一定是那个富人区里头的人,他作为娱记的敏锐告诉他,这两个人惹不得,可又实在不甘心这么放过了,所以偷偷关了闪光灯,对着两个态度明显暧昧的人进行了好几个几连拍。

同性恋,在深城的新闻界里已经算不上多惊人的新闻了,除非新闻对象本身有非凡的地位,拥有足够的话题性和爆点。现在这两人,可不正符合这一条么。

“别、别砸我的摄像机。”这要是坏了,他大半年的薪水也没了!

赵凌宇只是倒着他所拍的照片看了遍,一共二十来张连拍的照片,正是孟池朗把纸杯里吃不完的关东煮肉丸子用竹签叉了,边说笑着边递到他嘴边,他含笑吃下的场景。这么看着,像翻阅一场微电影,每一个表情变化都被摄像机捕捉,不难看出这两个人眼里的情愫。

赵凌宇挺满意这个作品,取走了胶卷,把摄像机还给他后,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递给他,权当胶卷费了。

孟池朗见他心情不错,挑着眉,拿过胶卷,放在灯下照着,看拍摄的成果。

他兀自欣赏了一阵,对着直擦冷汗的偷拍者道:“这个谢了。”他扬了扬手上的胶卷,“拍得不错,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我公司来拍平面?”

“啊?”偷拍者错愕。

孟池朗笑笑,不再多说,他确实喜欢这些照片,把他们拍得很帅不说,尤其是这种世界上他们两个人是天作之合的感觉。

“你、你说真的?”偷拍者怪自己当真了,可还是忍不住问,他是摄影专业的高材生,走出校门当起了受人唾弃的娱记摄影师,靠挖取别人的过活,实在憋屈。

孟池朗本是玩笑话,但看他这样激动的样子,倒是真动了心思。他借了便签和笔,写了公司和人事部的联系方式。

递给他:“如果,你考虑到海城工作的话,随时欢迎。”

“谢、谢谢你!”偷拍者激动得接过了这张改变他命运的纸笔,在看到孟氏服装实业这个大名的时候,他的眼睛不受控制地撑大。

孟氏实业,他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离开深城后仍在深城的各大新闻版面出现的超级企业!听说他们到海城之后,公司实力扩大了两倍不止,是实实在在的骄阳企业!

他怎么也没想打,有一天命运之神会青睐他。

他郑重地再次对孟池朗道了谢,他猜出了孟池朗的身份,听说孟家从前就住在这附近的小区里,没想到今天竟然让自己遇到了。

孟池朗摆摆手,让他别介意。

两个人拿着一把伞,偷拍者看着雨势,追出去想把自己的伞借给他们,却见那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打开风衣,将孟少爷整个人裹了进去。

一场雨,一把伞,两个人。

竟是让人这般感怀。

他下意识地拿起摄像机,按下快门的时候,才想起胶卷已经被人拿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时序、dada和安安的地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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