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串儿自从听到于小山那句“可以喝顿酒”之后,一直处于一种结,而这些需要解决,要不然会让她一直心有遗憾和不甘。
但是还有一个货,谁呀?熊样儿呗~她穿上鞋子转身对熊样儿说:“我今天去见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着我?”
“你一个姑娘家家,还是我女朋友,去跟一个男的喝酒,我必须得跟着,男人都是龌龊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药怎么办?”
“你给我滚远点儿,别逼我骂你!”孟串儿懒得跟他啰嗦,自己一个人出门打个车就直奔喝酒的地儿去了。
这是一个中档的会所,之前孟串儿在这里吃过几次饭,对这里比较了解。这里在盛夏时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饭,最大的好处有两个,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抽烟,要不然喝时间长了他俩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时,24小时营业,怎么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间相隔得比较远,就给了很大的空间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顾别人眼光,更不会被别人打扰。
此刻的孟串儿是雀跃的,如倦鸟欲投林,涸鲸准入海,要知道如果没有这个人,就没有那本让她魂牵梦萦的《淡淡的忧伤》。
其实那本书并没有讲出什么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里面的句子铿锵有力,在任何沮丧悲观被束缚被忽略的时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话就像是一种力量,可以轻易地冲破世俗的阻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因为书中的于小山就是活得这样坦荡,天大的事情,哪怕面对生死,面对牢狱都可以一笑而过,那种阅尽千帆的返璞归真的近似于调侃的轻松真的是一种支撑,支撑着孟串儿写了自己的书,也支撑着她在面对每一个生活和工作的不顺。
人生中有些无关风花雪月而来自内心深处的想念,没有几个人能知道,她更不奢求别人能懂。但她知道,她即将见到的那个人一定能懂,懂她所有的感觉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绪通过文字早已被彼此熟识,无需再说太多。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熊阳开着车一直跟在她打的出租车后面,一下车那货就笑嘻嘻的走了过来说:“我还是不放心,就跟过来了。”
孟串儿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马上就到时间了,瞪着熊阳说:“来就来了,但我告诉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头剪下来。”
没办法,孟串儿只能带着这个累赘走了进去,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关人等上面,再说在此时此刻此地跟这货在这吵也不太适合,算了,甭计较了。
进了酒店,走过大堂,走到外面的用餐区,远远的看过去,有个男人:瘦瘦的,贴着头皮的短发,瓜子脸,皮肤有点黑,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件黑短t,下身是一件深蓝色的短裤,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脚在地上,此刻正叼着烟眼神眺望着草坪上的几匹吃草的马。孟串儿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锤过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儿就知道就是他,于小山。
孟串儿缓缓神儿,尽量平复一下情绪走了过去,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于小山这时才转过头看着她。
“跟我想的一样。”这第一句话说出来孟串儿想咬掉自己的舌头,什么玩意没头没尾的。没想到于小山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也跟着淡定地点点头,微笑着说:“我也是。”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劲儿,倔强的不服输的狠劲儿,即使笑着的时候也一样。
这时候熊阳跟在孟串儿身后,伸出手说:“你好,我叫熊阳,是孟串儿的男朋友。”艹!!真的想爆天下粗口于他一身,这货能不能不开口!孟串儿抽搐了一下嘴角想回开骂,但想想还是咬咬牙忍住了,跟于小山的第一次见面她实在太怕破坏气氛了,最起码不不能说话口没遮拦一堆脏字。
于小山斜叼着烟,看了看熊阳,没接他伸过来的手,但礼貌地回了句“你好。”
“《烟味至爱》写得不错,应该卖得挺火的,第几版了?”
“文笔仿你,只求别画虎不成反类犬就行,结尾的时候引了你大段的话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阳惊讶地看看于小山,又看看孟串儿:“你还写过书呢?这书能赚多少钱?”
孟串儿写书的事儿从来没跟他说过,也懒得理他,所以翻了个白眼,直接选择无视。
于小山回了一句:“书赚不了几个钱,文字只是个载体,但写好了可以传世。”
“怪不得都说文人穷酸,真正理智的男人是懂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男人的责任是养家糊口,女人的责任是相夫教子,这样才符合阴阳定律。”
熊阳居然拽词儿,而且拽得这么唐突。孟串儿冷笑了一声:“这是你们熊类的定律吧!女人的责任不是还得包括帮男人还贷款和孝顺男人的爹吗?你这是怜香惜玉留有余地说话吗?不太像你啊!”
熊阳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刚要说点什么,孟串儿一扬手喊了一句:“服务员,点单!”
孟串儿也没问于小山想吃什么,而是随便点了几个菜,直接要了三瓶白酒。今天的意义不在于吃什么,也不在于喝什么,而主要是聊什么。
孟串儿点完单,上菜之前服务员先给三个人每人倒了一杯茶,于小山喝了一口说:“小种。”
孟串儿接着说:“对了,知道你懂茶,这个肯定一般,将就喝吧!你喜欢什么茶?”
“只有生普,多少年的破习惯了,改不了。生普入口苦涩,中间顺滑,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个过程,而且储存时间越长,岁月的磨砺越久,这个茶会越见醇厚,底蕴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显现。跟人一样。”
“我不太懂茶,只知生普味道略显单薄,更喜欢红茶,入口即是甘甜与回味无穷。”
于小山刚要接着说什么,熊阳在旁边插嘴道:“茶这个东西的所谓门道都是一些装孙子的人给吹出来的,其实哪种茶不是树叶子?以前农村都用这个当柴火?我一个月工资8000多,我觉得最好的饮料就是白开水,有钱我也不花在茶上,听说有的茶特别贵,甚至十几万一斤,有那钱不如用来买房子,十几万能在二三线城市付个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为天,你们说对不对?”
于小山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儿但没吱声。孟串此刻儿超级想拍死这个熊样儿,但顾及第一印象强撑着搂着,牙齿已经咬得咯咯作响,她抱歉而无奈地看着于小山。结果这货还没完了,贱嗖嗖的问于小山:“哥们儿,你之前写过的书都叫什么名啊?,有时间我看看。那你现在还写吗?”
看得出来于小山有点烦他,但还是淡淡的说:“书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写了。”
“那怎么不继续写了呢?”
“江郎才尽,油尽灯枯,傻比了,写不出来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啥t也不干,待着,混吃等死。”
熊样儿一听这个就找到立马找到自信了,小脸一扬说:“哎呦,那你这有点太消极了,不能不写书就不干别的了,男人总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我以前也喜欢百~万\小!说,上学的时候,看琼瑶,金庸,古龙,那时候看疯了。我一直觉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写那么多经典作品,写得那么好看,你认为我说的,对不?”
“我不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但写得多与好看跟文学性无关,这根本不在一条线上,艾米莉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呼啸山庄》,米切尔也只写了一本《飘》,赛格林也只有《麦田里的守望者》,谁敢说他们不牛逼?”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认识,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还看诗歌,天天端着席慕蓉的诗读个没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当然知道啊,我也喜欢过。”孟串儿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嘴真毒,说人幼稚就说人幼稚,不过估计熊样儿也听不出来。
熊阳听到“撸管”这个词儿不自觉地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油然生起了一种“写过书还这么粗俗,远不如我”的优越感。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后备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扬起来居高临下地问:“那你认为中国谁的诗写得最好?”
“李杜白。”于小山已经失去了耐性,纯是为了跟孟串儿的初次见面不想爆粗动手,说话已经懒得敷衍,明知道眼前这货要出洋相,却连多说一个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谁?没听说过。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个诗人?我只知道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