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音早上受挫,这一整个上午,她都觉得不自在,不是在手臂上抓抓,就是在后背上挠挠,总感觉全身不对劲。
知情的小丫鬟担心沾染上她身上的疹子,个个都离她远远的,这让她心中气愤,想责骂出声,可又担心被更多的人知晓,这才忍气吞声。
每次遇见连浔,她倒没有像小丫鬟那般,反而对她一笑,但微音却面无表情,只是嘴巴动了一顿,看不出来是欢喜,还是厌恶。连浔也不介意。
她自己也有烦心事情,早上真实想通了,得想办法去一趟启王府,告诉闫煜他如今有危险。
可是,今早孟欣的神情,又让她觉得心中不痛快。孟欣见到微音如此,非常嫌弃她。还问她是否身上不适,让她先将自己身上的病治好之后,再来伺候。
微音极力解释,告诉她自己好好的并没有病。如果小姐不放心,她愿意在外头伺候,而不进到里屋来。
眼不见心不烦,微音如此说,孟欣没有再提,所以一个上午在屋内伺候的都是连浔
她见孟欣不停地在试衣裳,还问她哪件比较好看,同时告诉她上次她选的那一件,闫煜也夸赞她有眼光。
连浔自然知道闫煜喜欢淡雅,干净的颜色,他不喜欢太过于明艳,太过于招摇的。
况且藕色是他的最爱。孟欣越是夸赞他,她心中越不是滋味。其实走到这一步,都是自己所做的决定。
她没有能力对付孟府,只能够借助闫煜的,自己又不想和闫煜扯上关系,所以暂时只能利用他,让他和孟欣接近。
其实不必自己挑拨他们之间,似乎已经有着宿怨,就像昨晚的黑衣人。或许,即便没有自己插手,尚书府和闫煜依然会反目。
但是加入了孟欣这一层关系,事情又变得更加的扑朔迷离。
上一世是闫煜选择了孟欣,她想知道这一世闫煜会选择谁?
她想赌一把,可是真正的见到孟欣全心全意地为闫煜考虑,并时时刻刻思念着他,顾念着他的喜好。
她如此甜蜜幸福,想来闫煜对她也是体贴万分,这时候她心中才有一丝苦涩的感觉。难道自己做错了吗?她很怀疑自己是真的错了。
这一个上午过得相当矛盾,其实她觉得清早之时,不该戏弄微音,有她在,孟欣并不会这样肆无忌惮地表达着自己的幸福,让自己从内而外像猫挠过一般地鲜血淋淋。
有着强烈的撕裂的疼痛感。
“连浔,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写一封信,请他来尚书府作客呀,这叫做礼尚往来。”孟欣一边在铜镜前欣赏自己的新衣裳,一边问道。
连浔根本不愿意见到闫煜,于是她说:
“小姐虽然我不懂,我也听说过一般男子应该主动一些,其实像这种时候这种事情更应该让启王去做,小姐如果事事代劳,启王岂不是连想小姐的心思都省去了。”孟欣一想也是。
就如母亲所言,男人不该太惯着他,宠着,也要让他付出一点心思,这样,他才会事事都向着自己,以后对自己言听计从。
她听从了连浔的建议之后,并没有再提了。可是刚一说完的连浔却有些后悔。黑衣人三番五次过来,背影那么像王凡,到时候闫煜真的有危险,出了事情,她这一辈子心又不安。
明明刚刚孟欣已经答应啦,写信邀请他过来,自己却说这样的话,简直是不可理喻。如今让小姐去邀请闫煜,已经说不通,看来只能够自己跑一趟了,真是自作自受!
她收拾着孟欣换下来的一堆的衣裳,想一想,还是走到孟欣的身边,说道:“小姐,我觉得虽然不能够邀请他过来,但是小姐可以写一封信给启王。
告诉启王小姐的心情,这样的话,启王才会将小姐放在心上啊。”单纯的邀请的信件,即便被人看到也无关紧要,但是如连浔所说的那一种信,孟欣有些犹豫。
“我也愿意,可毕竟……我只是一个女儿家做这样的事情,有点伤风败俗。”她颇为踌躇。
尚书府的孟承才是真正是伤风败俗之人,抛弃原配,抛弃儿子和女儿,重新拥有一个家庭。如今他所生的女儿,在自己面前说伤风败俗。
她心中冷笑,即便是的话,那也是孟承所遗传。“这原本就是小姐和启王之间的私事,这和风俗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不被人瞧见的话,那也只是小姐和启王之间的秘密啊。”
自己和闫煜之间的秘密,一想到如此,孟欣觉得很是令人神往。
她伏靠在窗前,想了一想。
昨日闫煜和自己如此融洽,如果隔得时间一长,估计他很快会将自己忘记,如果有信件送去的话就不一样了,说不定他不但不会忘记,反而会自己上门前来,这也难说。
这样一想,便叫连浔取来文房四宝。
孟欣的字极难看,因为她自小不爱这些。郡主宠惯着她,一切都由她,所以她写不成字,弹不成琴,呤不了诗,拈不动针,简直一无是处,徒有一个大小姐之名。
这时候,自己微微的几句话而已,她便当成自己是一个才女一般,将一干的文房四宝准备好。之后连浔也恭敬地将毛笔递到她的手中,这时候,她用笔端敲了敲桌面问道:
“我该写些什么呀?”
连浔很无奈,但此时也不得不说:“其实小姐随意写些什么,反正只要是小姐想说的话,我想启王应该会很知道的。”
自己想说的话?孟欣抿嘴轻笑,微一抬头,想一想,这时候才轻轻落笔。
一边的连浔没有打搅她,而是缓缓地轻轻地替沏了一壶茶,倒了一杯新茶,等了许久,终于见她将笔放回笔架之上,随后在纸上吹了一吹,这时候才提起两边的纸,细瞧起来,
连浔见状忙上前将茶水送上,随后假装不识字一般地问道:“小姐的字写得真是好看,这都是些什么话呀?”
孟欣微微一笑,果然是乡下来的丫头,原来不识字,不过这样也好,自己的这些话,便不会被她瞧去了。
她笑道:“这些字都很难的,你不认识就不要问了。等一下,你趁晚上的时候将它送到启王府中去。”
连浔点头,随后便将纸折好。好在字数并不多,纸张很小,折起来之后也只是小小的一团。
孟欣担心纸张,会不小心沾湿,到时候就不好看啦,于是四处翻找,同时将还在外面的微音唤了进来,让她找以前自己绣的一个荷包。
微音等了两个时辰,并未见身上起任何疹子,随后放下心来之后,奇怪的是,她一放松,便感觉身上不痒了。
这时候在在外边,一直焦急地等候,好不容易等到小姐召唤,却是问她小姐多年之前自己所绣的荷包。
她嘴唇动了动,其实很想告诉她,这许多年她都没有拿过针线呢,哪儿会有荷包?孟欣见到微音一脸茫然,她焦急地说道:
“你忘记了?是一个红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鸳鸯的那个荷包。”
微音想了半天,也终于想起来了:“我知道了,小姐。就是那个上面绣着一对鸭子,哦不,一对鸳鸯的。”
微音嘴快将鸳鸯说成了鸭子,一旁的连浔差点笑出声。因为许多年前,微音一见到荷包,便觉得可笑,那哪是鸳鸯啊,根本就是两只肥鸭子在低头捉鱼。
这时候,竟不觉将心里话说出来,她惊慌地望了小姐一眼,可是,孟欣并未注意到。她一直在屋中乱翻,听说微音想起来,这时她才欢喜说道:
“对对,你想起来就好,你以前到底将它放在哪儿啦?”小姐这东西几乎全部由微音收拾,几乎每一样东西在哪,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只是当时孟欣所绣的那件次品,她觉得孟欣早晚会扔,所以并未在意,此时更加想不起来。这时候坐在一边抱着头,拼命地想。
郡主觉得微音比连浔更加洁净,更能够胜任此事,所以这一类的事情,都归她所管,其余清扫灰尘的则是连浔。
此时,孟欣颇为不耐烦,指挥一边的连浔让她翻箱倒柜地找,务必要找到。
衣柜当中,各季的衣裳,堆叠得整整齐齐,连浔无法,只得一把将它们抱出来丢在桌上,有的丢在软塌之上。如此多的衣裳,她们担心荷包藏在里头,更是一件一件地打开扔在一边。
孟欣找了一会儿没找着,此刻她也累了,并坐在一旁吩咐连浔:“那儿还有一堆,快将它们都翻出来,说不定就藏在里面。”连浔听说,只得放弃手下,翻了另一堆出来。
屋子里已经乱成一团,但凡能放东西的地方,都堆放满了各色的衣裳,花花绿绿,就像是百花盛开的情景一般。
可在这堆绫罗绸缎当中,想找到一个小件,那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连浔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可是孟欣依然坚持着,非要找出来不可。
这简直是大海捞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