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自己的本事,也为了以后更好的生活,龙逍遥毫不犹豫,眼扫四周,踅摸了一根看起来很直且非常结实的树枝,比划几下,觉得很趁手,心中满意,随即深吸一口气,脚一点地,噌的一下就冲过结界,进入了噬魂林中。
“兔崽子们,本少爷来也!今天,你们要倒霉,倒血霉!因为,本少爷心情非常美丽,手脚痒痒得厉害,不找东西暴揍一顿绝难好受得了。另外,本少爷的五脏庙也太久没享用啥好的贡品了,着实该好好祭奠一下子了。所以,哼哼,你们懂的!”龙逍遥很嚣张,非常气人,样子极为欠揍。
不过,他并没猖狂多久,最多也就嚣张了七八息左右的工夫罢了。
当然,不是他不想嘚瑟了,也不是他嘚瑟够了,而是那群大兔子太不“厚道”,没给他时间,根本不给他嘚瑟的机会啊。
这也难怪。
开玩笑,龙逍遥是谁?那可是抢了它们的五彩流光果阻碍了它们进阶的家伙,是它们的死敌,是它们不共戴天的大仇人啊。
它们早想将他碎尸万段了,刹那都不愿他多活,又岂会让他在那儿嚣张猖狂嘚吧嘚?
仇敌相见,分外眼红。
没啥好客气的,不待他说过瘾,那群凶猛的大兔子就张牙舞爪悍然扑向了他,看样子真恨不得即刻将他给生嚼了一般。
这可惹恼了龙逍遥,心中好生火大。
也难怪。
因为,不等他反应过来,他手中那根擀杖粗细的木棍就被几头大兔子给啃胡萝卜般咬断成了几截,那可是他踅摸了好久才找来的啊,真费了他不少工夫呢,却被它们就这么眨眼工夫给毁了,这叫他如何能够心平气和得了?
当然,一根木棍而已,毁掉就毁掉吧,没啥大不了的。
关键是,他被大兔子挠了几爪子,上衣被挠得稀烂,比乞丐装还乞丐装,没法穿了都;肌肤也被挠出了数道横七竖八、深且长的大口子,鲜血直喷;大腿与腰上还被咬了几口,肉被扯掉了好几大块,疼,好疼,简直疼坏了都。
瞬间落得一身伤,狼狈啊,实在太丢人了,这叫他如何能不愤怒?
本来,他觉得对大兔子下死手还有些歉疚呢。
要不要取它们性命?
讲真,他心中很是纠结。
毕竟,它们在噬魂林中活得好好的,没招他也没惹他,是他抢了它们的五彩流光果,不对的是他。
当然,这也没啥。
可,抢了它们的宝物,还要害它们性命,这是杀兔越货啊,这是山贼土匪行径,欺兔太甚,很过分,非常不地道。
然而此刻,他心中再也没了愧疚,丝毫没有,他真恨不得即刻就将它们全给一巴掌拍死,然后将它们扒皮、开膛、收拾干净,架火上烤了吃。
不过,他并没这么做。
当然,并非是因他太善良心软了改了主意,而是因为他不是大傻子,也没被愤怒冲昏理智,他很清楚,自己伤得虽不算太过严重,但伤口喷血还是相当厉害的,若不及时包扎处理,还真不知要流多少血呢。
一直靠野菜、蘑菇充饥,白白流掉那么多血液,多久才能补得回来啊?
事有轻重缓急,反正獠牙大兔子就在那儿,它们又跑不了,收拾它们有的是时间与机会,何必急于一时?等处理好伤口,再狠狠教训它们不迟。
龙逍遥脑袋很清醒,因此他丝毫也没迟疑,一咬牙,双脚猛然发力,身子噌的一下就打噬魂林中射了出来。
随即,他撕扯衣服,包扎伤口。
待一切处理妥当,他恶狠狠地骂了那群兔子一通,随即转身回了栖身的山洞,休息去了。
不然还能怎样?
由于失血过多,他感觉头重脚轻得厉害,眼前直冒金星,快晕过去了都,虚啊,太虚了,站都快站不稳当了,就这情况,还怎么与那群凶狠强悍的獠牙兔开战?他可不是脑残大白痴,也不是鲁莽冲动之人,更加不是变态受虐狂,找虐、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他才不干呢,打死不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骑驴看唱本,咱走着瞧。
你们给本少爷等着,我发誓,待本少爷伤好之后,我一定不会轻饶了你们,不会,绝对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