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起床了!”典型慈母般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东方时天睁开眼睛,从床上跳起来。
“哈啊啊!!”打着哈欠,举起双手,伸着懒腰。深深的吸收一口清晨的新鲜空气。迎接着新的一天。
尔后,慢吞吞地走向房间里的洗手间洗刷去了。
“哒哒哒”从二楼上传来了脚步声,一名穿着一身破旧的运动服的清爽少年走下来,稍微有一张帅气的脸蛋,仅仅盖住前额的左刘海,加上长期运动而得出的结实的身躯、爽朗的气息,简直可以吸引一部分女性的眼光。
然而,这位稍微帅气的主角下楼后,快速冲到餐桌边,拿起一块面包就狼吞起来。
“这么大一个人了,还是这样毛毛躁躁的。”母亲林淑娴从后面出来,笑骂道。脸上也是满脸溺爱的笑容,“也不等你爸出来,就吃起来。”
“呵呵,饿嘛!哎呦,我要赶着出发,不然来不及。”时天看一下墙上的钟,急道。
“哦!那你要小心点。”林淑娴的脸色黯淡下来。
“妈,放心吧!”看到母亲的样子,时天走过去,轻搂着母亲肩膀安慰道,“没事的,我会小心点的,不要担心。好了,那,我先走了。”
顺手拿起一片面包,还有桌面上的一根银白色的金属棍子,就向门口走去。
经过父母的房间时,刚好房门打开,一个中年人出现在时天的眼前。中年人手上拿着一根拐杖,一步一拐的走出来。
时天看过去,中年人穿着白色睡衣长裤,两脚穿居家鞋走出来。不过,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中年人的右脚的肤色却不是正常肤色,却是硅胶塑料的义肢。他就是东方时天的父亲东方既。
看到失去的右脚的父亲,还有头上微白的鬓边,刚才母亲的表情又浮现在眼前。忍不住的眼眶一热,仰头深吸一口气。然后坚定地面对父亲,沉声而有力地说道:“爸,我走了!今晚回来吃饭!”
简单的语句,东方既却深知话中的承诺。他清楚儿子工作的危险性,因为他的右脚,也就在因为这样永远的失去。东方既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点头道:“小心!”
他说出这句话时,心情跟妻子一样的沉重。他们虽然不想让唯一的孩子去做这样危险的工作,不过为了生活,这也是逼不得已的。唉!只能感叹天理不公,还有的就是祈祷了。
东方时天点了点头,头也不回的走出屋子。
……
“吱~嘎~”
光秃秃没剩几块植被的小山上,不时传来几声鸟叫声,带出了几分的凄凉。
半山腰处一间破旧别墅,看起来已经是荒废了有一段时间。破旧的大门,残缺的楼梯,破碎的玻璃窗,还有洞空的天花板。即使不开灯,阳光也把屋子里照的光亮光亮的。
这是一座二层小别墅,外加一个前花园,大概有千平方米。而现在这破旧的别墅里却是聚满了人,不管是花园里,还是屋里,或站或蹲或聊天或发呆的,有男有女,各态不一。
不过大家有一个相同的特点:衣服都是破旧不堪,有的甚至破洞百出。相对来说,有些残旧运动装的东方时天已经算是比较鲜亮的。可以说,大家都有一身朴质的外形。好吧!说明了就是一群穷人。
他们之中,有人表现出一副紧张担心的表情,而有的却镇定自若,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仔细一看,每个人手上都有拿着银色金属棒,就是时天出门时拿的那根棒子。
中央大堂最明亮的位置上,空出一个圈地方,一个像是领队的人,看着手上的名单就开始点名:“林凌!”“到!”“李安!”“到!”“”“好了,全员都齐,出发!”
发出军队式的命令之后,领队首先从人群中走出别墅。而大家也陆陆续续有秩序跟着走出去,有人兴奋得甚至从残壁墙洞处跳出去,而我们的主角东方时天却不紧不慢的跟着大队走出去。他,一直都保持着平静的心态,为了随时应付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战斗。
就这样,一群人走出别墅,沿着山道下山,向着南方进发。而南方,有着他们此行的目标,一座城市。
……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急速行走,终于来到了城市的边沿。而就在刚才,大家都已经收到从领队那里传过来的指令:大家都要以小组的方式活动,每组不能少于五个人,并指令一部分人要到城市四周处站岗警戒。
时天这次没有收到要站岗的指令,他就跟随着五个三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起活动,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他是认识的,时天管他叫周叔。周叔名字叫周方,是时天父亲的老朋友,兼多年的老邻居,即使经过三十多年前的动乱,他们两家人还是搬到一起来住。
而自从时天父亲东方既身负断脚之伤后,周叔也就更加照顾起时天来了,更何况在这危险的环境之下。这可能也与他早年丧子有关吧,周叔也一直把时天当作是他的儿子看待。
邻近城市,大队伍都分开活动,从不同方向准备进入这目标城市。有的就向四周过去,包围着这个城市,这些就是被安排要站岗的人。
大队快速的来到城市,从上空看来,犹如一群难民冲向城市,是显得多么的突出,但是处处却透出一丝奇怪。奇怪的是,对于这一群“难民”,这座城市里面的人却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太安静了。
不及细想,大部分人都已经冲进城市里面。走进城市,一眼看过去,却是荒无人烟。四周有的只是残垣断壁,当然也有完整的建筑物,不过都带着损坏的标记;大街上,有的却是残车坏灯,还有的就埋藏在各处的骸骨,以及一些奇怪生物的尸体,但这些上面全都披上一层层绿色的植物。除此以外,没人没动物,大白天的,却静的有点渗人,这明显就是一座遗弃很久的城市。
不过大家显得习以为常,各走自己的路,各找自己的东西。
他们所要做的,就是要去收集金属制品,上交政府换金钱和物资,这都是为了生活。以及寻找一切各种认为有用的制品或工艺品,因为有些工艺品可能是已遗失文明的产物,如果能找上那可是能立刻让他们脱离贫困进入小康。
这也是时天近几年来,每天的工作。自从父亲脚受伤后,他也就不得不提前肩负起这养家活口的重任。这使得十九岁的时天,做事都要比同龄人的沉稳。
这一天,时天的目标是医院。他,想要给父亲带回一张轮椅。
之前很多次都想过去,但是没有成功过,不过想到今早看见父亲走路那么辛苦,他又动起这心思。
当时天说出他的意见时,除了周叔以外其他人都摆出“又来了”的表情,显然他们是长期的组合,也有点厌烦了时天几乎每次行动都提出这样的意见。不过他们最终还是同意了,因为时天所说的理由的确很吸引人,医院里的设备以及“有用”的东西的确很多,他们也愿意冒这个险。
因为他们没说一定保证要到达目的地,在前进的途中也可以搜索收集战利品啊!最后能不能到达就听天由命了,不能就撤退,也没有什么好损失的,还可以保证安全,他们当然乐意。
然而为什么他们屡次去医院而不成呢?那是因为这医院的位置不是在城市中心,而是在城市的最南端,那里是这城市里最危险的方位。在这个地理位置上,敌人历来都是从南方攻击过来,一旦遇上敌人等紧急事态时就很难逃离城市,而对他们来说,没有敌人的北方更安全。因此,多次前进都没有到达过目的地,就算有幸到达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收集物品。
就这样,六人小组朝着医院方向前进着,中途却是走走停停,望东走西,对路上所遇到的物品都要挑来拣去,还不时走进破烂房屋观察一番。
时天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知道以这样的速度,永远都别想能够到达医院。于是,他作出一个决定。趁没有人注意到他,就偷偷地离开小组,自己一个人加速前进,向医院跑去。
街道旁一家百货商场的门打开,周方从里面走出来,看他闷闷不乐的样子就知道,这次又没有什么好收成。他正打算叫时天一起到跟前地方去看看,但是到处找也没看见时天的身影。
周方只得问其他四人,得到的回答不是“不知道”就是“没留意”。周方开始慌了,他了解时天的性格,知道那小子肯定是脱离小队擅自行动了。如果时天发生什么事情,他不知道老东方跟小娴会受到怎么样的打击,他也没脸回去见这对老朋友。
他立即召集其他四人,道:“糟了,时天那小子肯定是自己一个人跑去医院了,我们也赶过去吧!”
其他四个人听到这话之后都大摇其头。“这不是去找死吗?如果有危险怎么办,我不去。”一个人回道。
周方见其他人也有同样的想法,心里就更急了。“你们不能这样啊!他一个小孩子,会有危险的。你们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才不管他死活,他一个人喜欢冒险,可不要拖累我们!”
“对!这不能因为一颗老鼠屎,毁坏我们一锅粥!”
“欸,你们这,你们真是唉!”老周气的甩起手来,他真的要被这群怕死的家伙气疯了。不过想一想,这也是人之常情,自己也不能说什么,只能无奈摇头。
“老周啊!我劝你也不要去了。反正它们很久都没出现了,这次应该也不会有事的,不用太过担心。”一个人见状就劝道。
“放屁!你们不去,我去!”周叔闻言又激起火来了,他待时天为己出,这能不管吗?想到这里就心里更急了,恨不得一步就到时天身旁,说完就扭头匆忙跑走了。
“切!你想去送死就去,死了活该!”好心劝说反被骂的那个人也是愤怒一句。不过看到周叔走远的背影,估计也听不见。只能回头招呼大家继续工作,嘴里还在嘀咕,想也知道还在为刚才的事愤愤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