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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谁打扰了平静(1 / 1)

齐贤,这个像是来自于上个世纪的记忆,被尘封在沈初的大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开启。

“滴——”

斑马线外的喇叭声响,陡然惊醒了呆愣的沈初。人行道的红灯似无止境地亮着,她低头看着踩在线上的脚,连忙停下继续朝前走的步伐,朝司机歉疚地一笑。

她这些日子总是无缘无故的发呆,她方才正在想上午她对韩灵的回话。

“切,才不会是他呢,我跟他从来没有这种擦肩而过的缘分。”

她当时是这么潇洒地调侃的,可出了门,跟韩灵分别后,她还是不免失了神。

对面绿灯突然亮了,行人推搡着朝前去,沈初也迈出了步子,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再瞎想,难道被记忆羁绊得还不够多?

她回到家便把皮包甩在沙发上,从冰箱里拿了鸡蛋面条,去厨房做了碗面。等肚子被填饱,她百无聊赖地拿起手机,准备刷一下社交软件。

滑动锁屏,却有一条未接来电。

沈初点开它,通讯显示是陌生号码,来自北京,只有一通。

应该是打错电话了吧,沈初心想。她才没什么在京城的朋友。

这时,手里的金属块突然猛烈震动,是周清打来电话。

“喂?”沈初接听。

“哦,那个,高明然说刚才打你电话不通,要我告诉你他下月初六订婚,到时记得空出时间来。”

沈初怔忡,她错过了高明然的电话?可手机只显示了陌生号码啊,难道是他换的手机号,还是借的别人手机?

她这些疑问都没问出口,最后只简单答了一句,“好的,知道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原本就不需要过多啰嗦,就像他们几个干净利落的关系,如果没有那天的意外,也不会有过多的纠结,不是么?

隔了一条街道的另一个小区里,高明然坐在实木椅上,手里握着不久前刚跟周清通过话的手机。

旁边厨房里的倩影在忙碌着,有饭菜的香味温暖飘出。他拿手抵着额,缓缓吐了口气,另一只手,却是紧紧攥着手机没有放下。

好了,就这样吧,说自己打不通她电话,让周清去通知她。订婚之前,还是不要联系不要见面了……

日子像沈初期待的那样发展,每□□九晚五去上班,韩灵时不时打个电话询问下她的境况,她就等着一天一天捱到下月初六。可平淡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过了几天,又是临近狂欢的周五,沈初接到了一个电话。

——仍然是个陌生号码,但是来自本地的。

“喂?”沈初疑惑地接听着。

“哦,是沈初吧?”对方是个沧桑低沉的男声,听上去隐约有些熟悉。

“嗯嗯我是。”沈初答道,“请问你是……?”

司勇在手机那边一声大笑,“哈哈……沈初,我是司老师啊!”

“司老师?”沈初惊喜一叫,马上反应过来。

司勇是她的高中班主任,带他们的时候才二十九岁,教语文的,沈初当时是班里语文课代表,平时就有许多问题向这位年轻老师请教,毕业了,也经常保持联系,即使换了手机也会储存对方的号码。

“司老师,怎么您换了手机号?还是C市的?”沈初问道。

“我调到C市工作了,一直忙,没跟你说。”

“真的?那改天有空我可要去拜访拜访您!”沈初握着手机,笑弯了眼角。

“随时欢迎哦!”

师生俩一时聊的很欢快。

“沈初啊,你后天有空吗?”司勇问。

沈初想当然地回答,“后天周末,有空啊。”

“高中班组织了同学聚会,说联系不上你,你后天也来吧!”

高中聚会……这是个好遥远的词。高考时他们班成绩参差不齐,上大学后就各自奔飞,本来班级氛围就不浓厚,又有人埋怨是司勇缺乏带班经验,总之后来零零散散的小团体聚会也没什么人去,至少沈初知晓的三场聚会她是没去。不仅她,高明然,徐文浩,周清他们也没去。

可是,说联系不到她有点过了吧?是根本没人联系好吧!沈初想着,估计是司勇自作主张要喊她去,他一向很喜欢这个肯跟他交心的学生,两人亦师亦友,是他带的几届学生中最喜欢的一个。

“……嗯,老师我会去的,你给我说时间地点吧。”犹豫了一会,沈初还是答应了。那群旧友虽然没什么话好说,但毕竟有好些年没见老师了,就当借着这个机会见见面。

“时间他们说是中午十二点,地点吧,我来翻翻信息,待会发给你。”

“好,老师再见。”沈初礼貌地挂了手机,心情突然变得很好。

她在小城镇里念书出来,大学毕业后就留在C市工作,已经四年没回母校看看了,虽然回去也不为伤感一把青春年华,最多也只是去看望一下老师。每年逢年过节回家的时候,总念叨着一定要去拜访一下司勇,可最终总是被各种有的没的闲事给阻挠,或者,也是内心不愿苍白寒暄所找的借口——四年不见,谁也无法保证再见面关系如初。

年岁越来越大,便会懂得这个道理,地久天长靠的是平常的联系,真正久违也不变质的关系实在太难得。有时,宁愿在网上虚拟地侃侃而谈,也不想一见面无话可说。

她高中毕业后一直保持联系的,也就高中那三个男的,以及初中相识的闺蜜韩灵,其余的小学和大学曾经聊得来的,都因为相隔太远而渐渐陌生,只凭借社交媒介所了解彼此的生活。

相联系的几个人中,高明然成功考上研,发奋图强混成个建筑师,虽不有名,但薪资还算不错。徐文浩大学念的师范类,毕业后去了一所中学教政治,日子过得勉强可以。周清跟她一样,在小公司谋职,具体事务她不清楚,反正也就一跑腿的,经常到处出差。好闺蜜韩灵算是最厉害了,进了大公司当了外交翻译,机缘巧合之下成功搭上她现在的律师老公,总之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沈初大学学的金融专业,毕业时没考研就直接就业,在家小公司当会计。公司坐落于身后高大的写字楼里——的一层楼——的几间办公室,规模实在太小,上司之类的几乎全是老总的亲戚。

这不,今早才调过来一个副总,是老总的姐夫,本来是投资其他公司的,好像从那边收手回来,现在成了沈初的顶头上司。接近五十岁的年纪,挺着一个啤酒肚,顶上头发稀疏,看上去就是个极其普通的中年人。

喏,这才是真正平凡的现实。沈初想,她是没有那种可以遇上霸道总裁的运气,自己的人生,身边的朋友,都是平凡且真实的。

每一天,也不过重复着昨日的节奏,偶有意外,也只当日子里零星的惊喜。

晚上回到家,卸下一身疲惫,沈初从冰箱里拿出一根黄瓜,就直接躺在沙发上啃起来。虽然心情因为一通电话而变得不错,但胃口却并没有因此同样变好,五月的天气只要一热,她就没什么胃口,二十六年间,一向如此,很少变过。

她啃完黄瓜,顺手捏了捏肚子上的肉,突然懊悔应该连黄瓜也不应该吃的,后天就要去参加同学会了,她的那群女同学们,到时肯定会互相争艳的。

沈初烦躁地揉了揉额头,有些泄气。举办同学会的大多不是因为怀念青春,更多的是想显露自己如今是多么成功,可谁曾考虑他们这些挣扎在平凡生活里的普通人,看成功人士满是艳羡,聊过去往事却几乎空白。

她定定盯着散发明亮白光的吊灯,太闪耀的白在她聚焦的一瞬变得格外刺眼,她突然想起一个人,也曾这样夺目地出现在她平凡生活里,以众星捧月般的身份刺痛了她的普通人生。

与其相关的,则是另一份相对平凡的存在,虽然这于沈初而言,也是平凡里的不平凡。拥有这份不平凡的他,便成了她抗拒参加同学会的最大理由之一。

什么怕寒暄,怕尴尬,怕被比较,通通都是微不足道的理由。最根本的,是她害怕见到他,她不想见到他。

高明然、徐文浩、周清三人因为她的关系,也从没跟他联系,同学会去了多少人、他有没有去,她从来不知道,只是想着,至少自己不去,就不会看到他,虽然内心早已释怀,却觉得见面也是多余。

反正是,可以忽略的关系,除了他们,谁还会在乎?谁不以为只是萍水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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