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的气氛变得有些怪异。这个突然杀进来的漂亮女孩,以横扫一切的姿态碾压了整个场面,并且为这次酒席支付了全部费用,整个过程中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让周围的人都觉得有些心惊胆战。不过她做完这件事之后,就很自然的坐在谢安忆身边,安安静静的玩手机——那是一个很无聊的切水果的游戏,多少年前就已经过时了——她甚至都不跟谢安忆本人讲话。
哦对了,她的手机跟谢安忆是同款,也就是说,这台手机也是全世界限量的。
但是她完全没有谢安忆那样的自觉。谢安忆在得知自己的手机价格这么高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把手机塞回口袋,再也没有拿出来。他是纯粹的小民心态,觉得还是财不外露比较好,更何况这台手机本就不是他自己花钱买的,也完全没必要拿出来装逼。
林晓若不一样,她本就是个凌厉的人,完全不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更何况她来这里只是为了找谢安忆,所以根本懒得去理谢安忆那群同学的眼神,依旧兴致勃勃的玩着手机上的过时游戏,侧脸无比美好。
林晓若其实在给谢安忆的手机里面动了点小手脚,她偷偷装了一个类似于病毒的软件在里面,随时随地都可以把自己的手机连接到谢安忆的手机上,翻看他手机里的文件,甚至同步他的操作。所以那天晚上,她翻看谢安忆的手机,知道了自己的师弟要来参加这个同学会。
林晓若本人对于同学会这种东西是不熟悉的,不过她也知道,这种聚会的主要目的就是秀车秀房秀女友。她也知道,自己的师弟实在太可怜,这些东西什么都没有,在聚会上肯定会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所以她心里莫名生出了一个“不能给自己师门丢脸”的心思,片刻后就被自己甩到了脑后。
今天她照例很早起床起床,在花园里进行了每天必修的早锻炼,结束锻炼的时候跟正要出门上班的父亲打了个招呼。父女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十分亲密,稍微寒暄过两句之后就各自离开。接下来,她就开始吃每天相同的早餐——一杯牛奶,一个煎蛋,还有两片涂着果酱的面包。虽然自己每年在家里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但是家里的佣人对自己的口味还是十分熟悉,煮饭阿姨煎蛋的手法很老到,两面焦黄而蛋黄却依旧鲜嫩。在早餐旁边,还有一份今天早上刚到的报纸——她习惯了每天边看报纸边吃早饭,所以晨报第一时间就会被送到她的手边。
报纸的头条是一篇关于平安夜的报道,林晓若看着报纸就想起了那个根本与她无关的同学会。她像往常一样吃完了早饭,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冥想,但是今天却怎么都静不下心,没法进入那种老僧入定般的状态。
就这样在纠结之中度过了一上午。
中午的时候,一位佣人来叫自己吃午饭。老爸因为工作原因基本上很少有机会陪自己吃饭,老妈因为身份特殊,跟父亲的婚姻几乎是名存实亡,所以都不住在这个城市里。所以每天吃午饭的时候,偌大的餐厅里那张红木台面的高档餐桌旁,只有自己一个人坐着,安静的吃着东西,也没有人来陪自己一起吃饭或者讲话。
并不是所有有钱人都会像小说中描写的好人那样,永远礼贤下士,对所有佣人都彬彬有礼,对待犯错的佣人也宽宏大量,甚至大家还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饭,一起分享自己的心事。至少林晓若不会,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上流社会的人都不会。她一个人安静的吃饭,佣人们则在厨房里忙碌着,两不相干,各安天命。
午饭很简单,一小碗热气腾腾的米饭,一小块清蒸鱼,一小盘炒青菜,一小碗紫菜蛋花汤。偶尔清蒸鱼会换成红烧肉或者牛柳鸡块之类的东西,蔬菜也只是最普通的时令菜,那碗汤说句实话只是摆设,林晓若吃饭的时候不喜欢喝汤,每天佣人端上桌,再原样端回去倒掉。林晓若也没有告诉他们不需要,他们也就每天继续重复着做这样的事情。
对于她家的经济水平来说,一碗汤实在是没必要去珍惜。
她也想过自己这个习惯能不能改掉,自己会不会在某一天愿意开口对佣人说“明天做饭不要汤了”这句话。可是想来想去都觉得自己这辈子怕是不会开这个口了,自己身边的人可能也不会在乎这种小事。
不对,或许谢安忆会在乎,他可能会顺嘴说出这句话,并不会因此意识到自己这么说得罪了主人。
偶尔觉得这家伙真是惹人讨厌。
虽然说“食不言寝不语”,但是在吃饭的时候,旁边坐一个偶尔会讲几句白烂话的家伙,其实也是蛮不错的。放下筷子的时候,林晓若这么想。
吃完午饭回到房间之后,她很反常的开始翻找自己的衣柜,可是到最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款式差不多的风衣牛仔裤,就连高跟皮靴几乎都是相同的样式,她第一次觉得有些垂头丧气。自己作为一个女人,还算得上是有钱又漂亮的女人,第一次失落的觉得为什么自己不像其他同类那样,有好几衣柜的漂亮衣服和鞋子。
但是自怨自艾是没有什么用的,她也没有逛商场买衣服的习惯,现在去买衣服也来不及,于是只能闭着眼睛拿了一件风衣一条裤子换上,暗自下定决心以后要去买好几衣柜的漂亮衣服之后,就准备出门。
她在房门口顺手拿上了自己老爸前两天刚送给自己的手提包。老爸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关心自己,更别提像有些父母一样会带着孩子去游乐园亲子游了。他对自己的感情沉默而内敛,唯一的表达方式就是买各种牌子的各种新款手提包,然后找各种理由送给自己。每年生日自然是要送一个的,自己今年都二十五了可是每个儿童节也还会有一个,每年这个时候从阿瓦隆放年假回来肯定也会有一个包已经放在自己的房门口等待主人了。
林晓若有时候很怀疑自己老爸在外面有个年纪轻轻的小姘——这个词是谢安忆用来形容奥丁原来的恋人娜塔莎的,林晓若第一次听到这种充满恶趣味的调侃的时候觉得很不文雅,还狠狠训斥了谢安忆一顿,可是她现在居然习惯了在心里这么称呼那些做了小三的女人——老爸的那个小姘肯定很喜欢名牌包,所以老爸才会觉得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名牌包吧。
她并不想介入老爸老妈之间的事情,所以也没有去调查这个想象中的小姘是不是真的存在。就算是真的有,只要老爸喜欢就好。
其实老爸送的那些包足够自己装满一个衣柜了,但是林晓若从来不带着它们外出,原因很简单,包的容量实在太小,不够她放东西。不过前几天回来的时候他送的这个包林晓若却十分喜欢——她在把两把**放进去之后,还可以塞下钱包纸巾之类琐碎的东西。
林晓若走到玄关,换好鞋子,带好手套,拿起柜子上的那把车钥匙,刚走出家门,又折了回来,告诉佣人自己今晚不在家吃饭了,可能也会晚点回来。看到佣人瞬间变得八卦的眼睛,她也觉得有些羞涩,也懒得解释,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晓若的车是一辆进口的途锐,其实她老爸完全有能力帮她买一辆更好的车,或者说她自己也有能力买更好的,可是她还是无视了老爸认识的那个捷豹4S店店长的极力推荐,走到一边的大众4S店,直接定了这一辆黑色大气的城市SUV。
她的气质虽然锋利的让人生疼,可是她并不喜欢那些年轻女孩子喜欢的跑车,她更喜欢宽大的男士用车,因为位置够大,可以安放的枪械也更多,别误会,现在她的车里并没有这些东西,只是单纯的出于职业特性考虑。而且车子的体型大了,重量大了,惯性也会相应的变大,在关卡被阻拦的时候,完全可以不管不顾直接踩油门冲过去。至于买品牌比较低调的车,是因为她觉得自己老爸也不容易,帮自己老爸省点钱,他就可以多买两个包给他的小姘。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很不喜欢那个店长掐媚的神情。
因为她见过的最棒的神情,都来自那个有时候很讨厌的男孩。
她的车平时有人保养,却绝对没有人敢使用,所以车子里的几件东西是她原本就放在里面的——一个天蓝色的颈枕,一双开车时穿的雪地靴。
她换上雪地靴,开车到达了目的地附近。因为周围的人实在太多,车子没办法继续往里面开,她只能找了一个公共收费停车场,把自己的车子停在那里,徒步走过去。
本来她完全可以换上原来穿的那双高跟长筒靴的,可是考虑到谢安忆的身高,她还是选择了穿着雪地靴走了出去——书上说,男人站在比自己高的女人身边会觉得很没面子。
她很少感受到大街上这种热闹的气氛,也并不想融入进去,所以她直奔目标的那个酒店,完全不管有些路人已经看她看直了眼睛。
直到她走进酒店,询问清楚了包间,来到门口的时候,听见了里面传来的争执,加上周围走上前的保镖的阻拦,于是她终于不再是那个别人眼中那个安安静静的美女了,一瞬间就放翻了所有保安,走进去跟自己的师弟站在了一起。
这顿酒席的钱对她来说真的是小事,她也很开心能够出钱办这个酒席,这样自己就能更加理直气壮的坐在这里,跟这个习惯了讲白烂话的小子一起吃饭了。
谢安忆真的是不习惯成为这些同学眼光的焦点,他能够感觉得到这群同学都在对自己和林晓若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他看着师姐那淡定的表情,自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当然,他觉得师姐真的对自己很好,每次在危急关头都会神兵天降,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刚刚要是师姐不来的话,凭自己不能展现出魔法的实力,对抗那几个保镖应该是毫无胜算的——当然要是算上火球术真言术这些自己可以投影出来的声势浩大的魔法,赢的肯定是他,不过没办法,这里并不是魔法世界,要是真这么做了,肯定会引发恐慌的。
可是今天他还是比较好奇为什么林晓若会出现在这里,询问过后得到的答案只是“我正好在附近,感觉到这里有魔力波动就赶过来看看”。我的天老爷,我才刚刚投影两个强化魔法,还没正式跟别人动手,你就能感受到我的魔力波动再跑过来还顺手放倒了好几个保镖,谁信哪?谢安忆翻了个白眼,正好服务员已经在上菜了,于是跟着大家都坐到了桌子旁边,准备开饭。
林晓若优雅的坐在谢安忆身边,依旧面无表情,也不怎么说话,虽然现在大家的目光并不是都集中在谢安忆身上了,可是这种状况下,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就在谢安忆冥思苦想究竟应该怎么办的时候,林晓若收好的手机响了起来。
“嗯,知道了。”
“他就在我旁边。”
“好的,我现在就过去。”
简简单单的三句话说完之后,谢安忆感觉到了她身上升腾起来的那种熟悉的杀伐之气。林晓若伸手拿起背后的包,顺势把谢安忆也一把拉了起来。
学生会的副会长跟执行官站在了一起。
“紧急任务。现在就要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