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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四章热情的苗家人(1 / 1)

制作银饰与纺织刺绣,可以说是山脚村的拿手绝活;

村里的女人几乎都会织布,刺绣,制作苗族特有的美丽服饰;而村里的男人都是技艺出色的银匠,苗族服装上,那些美丽而精致的白银饰品,就是出自他们之手;

山脚村村口有个不小的停车场,因为时常有自驾游的游客过来,所以十分方便,大家停下车,拿上礼品,就向新娘子家里走去;

“嘎吱……嘎吱……”

大家刚走几步,陆天就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有些熟悉,但一时也想不起在哪儿听过,于是好奇的向叶辉问道:“辉子,怎么走在每家门口都听得到这声音?”

“嘿嘿,我说你小子出去读了几年书,就把这些都忘干净啦?初中课本上咱们还学过呢?”叶辉看着陆天揶揄的说道;

“我们学过?”陆天听到叶辉的话,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怎么样,你敢说没学过?”辉子摇头晃脑的念着木兰从军的课文,然后得意的向陆天问道;

“我说你卖弄个毛线,织布就织布呗,还绕半天……”

“嘿嘿,我说你小子只知道读书,还记得咱们小时候有一邻居,不就天天纺纱织布的么,听了一两年这样的声音,你居然都能忘记,唉!对你真是无语……”听到叶辉这么一说,陆天立马就记起了当时的情况;

小时候两家是邻居,同住一栋楼,边上就住着一个布依族人家,现在陆天还有一些印象,布依族女人对于织布也十分精通,为了补贴家用,天天都对着木质的织布机嘎吱嘎吱的织个不停,刚开始的时候陆天与叶辉两人还很好奇。经常偷偷的跑到她家门口去看,觉得很新鲜;

其实这种手工织布很慢,十天半月才能织一两匹布,收入之低可想而知。所以九十年代以后,织布的人就越来越少,但是现如今随着旅游的发展,为了迎合游客的口味,像织布这样的传统技艺也慢慢的重焕生机,山脚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辉子,快过来帮忙。”刚走到半路,就听见新郎官在叫叶辉,陆天作为迎亲的一员,肯定也要帮帮忙。也跟上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的;

“你们来了刚好,还有几百米就到苗燕家里了,你们帮着放鞭炮。”放鞭炮也是迎亲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主人家的亲朋好友,听到鞭炮声就能知道男方家来迎亲了。这样才显得更加热闹喜庆;

“好嘞,这就交给我俩了。”陆天两人一人提起一大盘十万响的鞭炮,在道路两边,一左一右的开始放了起来;

“噼噼啪啪………………”

两人在队伍的前边放着鞭炮,引领整个队伍,当然前边还有一个识路的小家伙,为两人带路。要不然走错了还不羞愧死;

听到鞭炮声,女方家的人就纷纷起身,热情的向迎亲的队伍迎来,待到鞭炮放完,对方的亲友热情的接过迎亲的礼品,带着陆天这些迎亲的人向家里走去;

“咦。怎么滴,难道这些人还没吃饭?”看着主人家将迎亲的队伍领到几个餐桌前,上面摆着碗筷,正在上菜,陆天不由向叶辉问道;

“嘿嘿。这是在招待咱们迎亲的好不,待会儿你可要小心了。”叶辉嘿嘿一笑,故作神秘;

叶辉知道当地的习惯都是这样,要是哪家不给迎亲的人准备吃的,那肯定会引起男女两家的矛盾,甚至其他宾客也觉得女方家小气,做的十分不厚道;

“怎么了,难道这顿饭还有什么玄机?”陆天听到叶辉这么一说顿时就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因为苗族的风俗规矩多,要是不小心丢脸了就不好了;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叶辉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故卖关子的说道;

“哼!不说就算了,有改造仪在手,还能吃亏了不成?”陆天看见叶辉那可恶的样子,心里自信的想到;

…………

“咱们负责接待,迎亲的客人,作为主人家,一定要让他们感受到主人家的热情,一定要让他们酒足饭饱……”待饭菜上完,对方负责接待的人,对着接待组的人这样说道,随后大家就一对一陪酒,一个也没落下;

之后,陆天才知道这顿饭有多么的‘难吃’,因为对方实在太热情了,终于感受到了‘酒足饭饱’的真正含义;

对方一上来就自己先喝了三杯,一看就是村里的精锐,酒精考验的人才;

喝完后就向大家敬酒,轮到了迎亲的队伍,大家不想陆天一样都不懂,都有心理准备,所以很爽快的喝了土质的小碗三小碗酒,一碗少说也有二三两;三碗下去就是大半斤了;

陆天也跟着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这些酒都是苗家自己制作的土酒,作为苗族,当家里生儿育女的时候,他们都会自己酿制一些米酒,当儿女长大成人,这些酒也窖藏了一二十年,历久弥香;

与女儿红类似,当子女结婚,他们就会将儿女出生时酿的米酒取出,当做婚宴的喜酒,这样的喜酒,不仅有浓浓的醇香,还有浓浓的亲情;

看见陆天干脆的喝下了三碗酒,负责陪陆天的阿生,也竖起了大拇指;阿生是苗燕的表弟,也是村里人,现在已经是个出色的银匠;

刚开始的三碗酒代表这主人家的情意,客人要是不喝,主人就会觉得你看不起他,所以无论能否喝酒,这三碗就都必须喝下去,

当然在平时,对于接待客人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变通,比如接待女同志,就可以换很小的杯子,要是有病不能喝,也可以找人代替,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在迎亲的时候,大家都考虑了这样的情况,找的都是能喝的人,要是迎亲时你找个生病不能沾酒的,那不是影响了结婚喜庆的气氛。

“大家吃菜,不要客气,这些饭菜虽然不丰盛,但都是主人家的一点心意……”负责陪桌的人热情的招待大家吃喝,刚喝了三碗酒肯定要吃些饭缓缓;

要是大家以为三杯酒就结束了,那就太天真,其实那才是刚刚开始,第一次的三杯酒代表的是主人家的热情,好客;

那么剩下的酒就代表了陪桌的人的友好,这时就看双方的表现了,要是能说会道的估计反过来就能将陪酒的人灌醉,你要是不善言辞,那么就乖乖的喝下对方的敬酒,

因为每一次敬酒,对方都能说出一大堆,让你不得不喝的理由,不停的喝酒敬酒,一场苗家晚宴就在这样的热闹气氛中延续到凌晨;(上面写得这些都是真实的哦,韧猫家这里的苗族就是这样子的,像我这种一杯倒的人,都不敢去迎亲的。)

由于对方的热情,陆天也彻底放开了,一整晚陆天简直化身酒神,不知喝了多少碗酒,大家看到他的海量,纷纷向他敬酒,他是来着不拒,因为喝的高兴,所以陆天也没有改造仪作弊,但即使如此,凭陆天先天境界的实力,依然酒量惊人,当晚就放倒了一大片;

这场酒宴知道大部分人都倒下了才宣告结束,因为陆天的神勇,居然罕见的将陪酒的人也放倒了大部分,所以主人家,不得不重新找一些人来,安排大家的住宿,本来这些事情都是陪酒的接待人员的任务;

“我能……走……我……我不要你扶……”陆天扶着满身酒气的叶辉,向主任家安排的房间走去;

叶辉可没有陆天那样的酒量,所以早就被灌倒在桌上,这时唯一还能正常行动的只有陆天了,其他人都喝的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当然新郎不再其中,因为新郎还要参加明天的婚礼,明天才是他的重头戏;

“我擦,这家伙就是一头猪,可能都有两百多斤了。”陆天将也会仍在床上,帮他脱了鞋,盖上被子,也有些晕乎;

“小甜,帮我把体内的酒精都吸收了,对了还有那肥猪的,也一并吸收了吧,要不然明天还不知道要睡到什么时候。”时常喝酒的人都知道,喝醉了之后第二天醒来,也会头疼,可能一整天都没有精神,但是大家都是来迎亲的,肯定要表现的神采奕奕的才好;

说完,陆天也一头倒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忙碌了一下午,还喝了这么多酒,即使是陆天也很疲惫;

“咯咯……咯……”天色渐渐的发亮,勤劳的公鸡也开始了一天的报晓;

山脚村的清晨本来宁静而安详,但是今天是苗家嫁女的日子,所以天刚朦朦亮,整个村子就开始发出了零碎的响声,村民们纷纷起床,赶往苗家帮忙,生火的生火,洗菜的洗菜,整个山村渐渐的忙碌起来;

“恩……”听到房中有响动,陆天也从睡梦中醒来,可能是这家主人也早起,去苗家帮忙,这就是乡村特有的情谊,一方有事八方支援,邻里关系十分密切;

“哦……”陆天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昨晚睡得很舒服,可能是村里的空气好,再加上主人家卫生做得也不错,虽然是木质瓦房,但房间也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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