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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别看】(1 / 1)

边关,犬戎王庭。

自祈舜深冬突袭,一剑斩下犬戎可汗的人头之后,犬戎人就陷入了内乱。那两年在边关练兵的时间中,悄然渗透进犬戎人内部的天府卫发挥了作用,老可汗的几个儿子和兄弟之间矛盾严重,谁也不服谁,偌大的王庭四分五裂,每个王子王叔都竖起了一面旗。底下依附在王庭的几个大部落也纷纷脱离了王帐,或者选择依附某位王子,或者自成势力,,一时间乱象迭起。

沙恩是老可汗的小儿子,比他的几位哥哥都要受宠一些,约莫是因为他的母亲最受宠爱。老来子老来子,或许看见他,老可汗就并不觉的自己老了,依旧雄风犹在。只是这位可汗与北边夏朝的隆平帝是不一样的,北边的那位皇帝也宠爱他的小儿子,那种宠爱不带猜忌不带打压,就像是民间的大家族,有了继承家业的嫡长子,聪明可爱的小儿子自然是要拿来宠的,只盼他一辈子富足无忧,自己死了之后也自有他长兄护着他,活生生把世间最阴暗龌龊的皇室,活成了清高堂皇的书香儒家。

或许是心胸也或许是底气的原因,犬戎的精英战力一直被老可汗死死抓在手里,他也并没有露出明显的口风,说他死后要哪个儿子来继承他的可汗之位。他始终不认自己老了,就算在死前,身边留着的也是年轻貌美,正鲜嫩着的女子。也许只有当他真正到了犹如风中残烛的时候,他才会承认自己老了,要死了,然后择一个儿子出来,继承他的王位。可惜死亡来的太突然,他还来不及留下什么,便已经尸首分离——滚落在地上的人头脸上还只是惊怒,甚至连死前的恐慌都来不及露出来。

那一夜令人措手不及的突袭过后,沙恩那位母亲第一时间着人扑灭了可汗王帐的大火,然后穿着华贵的狼皮披风就扑进了废墟里——她只看了地上无头的可汗尸首一眼,便扑到了王案前,普通木质的桌案已经塌掉了一半,灰尘里特制的乌沉铁木盒却只是被火燎的黑了些,费力的打开盒子,抱起里头象征着犬戎王氏的乌金刀,披风一盖,匆匆往儿子的住处奔去。

这个女人不愧是能生下老可汗老来子的人物,不仅容貌绝艳,更是心性果断,在其他的妃嫔宠妾还在哭叫着没从惊吓里平复的时候,她看着燃烧着大火的王帐,已经敏锐的预测到了日后可能的局势,迅速就带人抱走了可汗信物乌金刀。

乌金刀是犬戎王氏的信物,更是可汗的象征,就像北方那个皇朝里的传国玉玺一般,代表的是皇权,是帝位。

在老可汗突然生死,又没有明确立下继承人的这当口,这一把乌金刀,就代表着名正言顺。

那一场夜袭过后,除了老可汗之外,在诸位王子之中,势力最大的大王子也身死在天狼卫的弯刀之下。祈舜拿到线人的情报之后,非常有针对性的剔除了几股能够领头的势力,留下了一幅群雄相争的局面。

如果祈舜只是想要解除边关十年忧患,这种局面是极好的,只是十年过后,在夏朝的的庞大压力之下,分久必合,时势必能决出一位枭雄,再次一统草原诸部。

他想要一劳永逸,彻底解决犬戎这个祸患,就必须要趁势而上,打散这个部族,一一收服他们。用汉人的金银、丝绸、华服、和美人——以及安逸闲适的生活。

安乐窝安乐窝,为何要叫安乐窝,因为安乐最能令人腐化堕落,意志松懈。当没有了生存的压力,衣食富足,笙歌环绕——不知那些草原上的勇士是否依旧斗志昂扬,依旧有悍不畏死的决心。

沙恩拿着乌金刀自立为可汗,虽然借此有更多的人依附于他,但也有更多矛头指向了他,他那几个哥哥一个个都不是吃素的,他到底是年轻了些,吃了不少的亏。

在谁也不服谁,谁也压制不了谁的这种情况下,夏朝边关却说,意欲与犬戎议和,行友好邦交。

话说的好听,其实就是这边几个臭小子掐架掐的正欢,掐出火气来了你想要弄死我我也想要弄死你了,边上一直在旁观的魁梧大汉老谋深算的摸了摸自己的胡茬,说你们几个小子谁认我做大哥,我就帮他弄死其他几个人,从此以后跟着老哥我还能吃香喝辣,咱兄弟两个哥俩好,其他几个就让他们去地底下做鬼去吧。

小子们愣了一愣,肚子里都打起了自己的算盘,这到底是自己掐架把自己掐的半死不活呢还是干脆认个老大哥得了,老大哥那身板,分分钟碾压自己那几个兄弟啊,低个头有富贵荣华,自己硬着脖子和兄弟撕可能会没命啊……

祈舜的人找到这些王子王叔、部落族长每一个人都释放了善意,允诺了好处。或许这么多人里大部分人都是硬气的,但也有那么几个软骨头。一旦有着几个软骨头出现,其他人看见软骨头即将靠上金大腿,挥着刀回来砍自己,那还能够淡定的继续硬气下去吗?

夏朝人杀了老可汗不假,彼此双方有国仇家恨不假,但政治向来与感情无关,国家之间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况且要说感情,老可汗这个父亲/兄弟,还真不是什么能让他们生出感情的人,整个部族也没有被灭族,顶多算是被灭了族长。

沙恩一脚踹翻软座前的桌案,案牍上的水果与文本咕噜咕噜翻滚了一地,他的脸上遍布着阴沉的怒色,“铁赤那个混蛋!竟然真的投靠了夏人!”

案牍前跪着的下属忙侧身避过了朝自己飞来的果子,这个年轻的可汗听了打探来的消息后已经明显的气急败坏了,他眼神闪了闪,粗着嗓子说,“可汗,我木更自小和您一起长大,您说要战,木更一定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木更说一句,您别说木更大逆不道——就算要和夏人交好,那也轮不到他铁赤!乌金刀在您这儿,谁有您名正言顺?!”

“木更,”沙恩看着他龇出一口牙,很邪佞的笑了,“夏人是不是给了你什么好处了?”

底下的糙汉子涨红了一张脸,眼中喷出的是被羞辱的怒火,气急之下连可汗都不叫了,一急就习惯性的喊出了殿下,“殿下,不,可汗!您可以杀了我但您不能这么羞辱我!木更是草原忠诚的勇士!”

那阵仗,就差没有喊出木更生是殿下的人,死是殿下的鬼了。

“木更不怕死……”这个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红了眼眶,“只是看着兄弟一个个死在木更的前面…………”

这剩下的话,就尽在不言中了,此时无声胜有声。

沙恩也很明显的沉默了下来,几分落寞几分疲惫,他挥了挥手道,“行了,你下去吧,本王会考虑的。”

他揉了揉眉心,眼底遮掩不住青黑之色,站起来,棕色的皮裘顺势滑下,衬托的他高大威猛,只是皮裘下的身躯消瘦了几分又有谁知道呢?父汗死后短短一月,他却感觉自己像老了十年,几个大部族的胁迫、兄长的联手暗算、手下的背叛与牺牲……都让他费尽了心力。

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帐篷面前,这顶帐篷上系了橙色的帆布,看了就让人心生愉悦。这里头住的是他最爱的一个女人,十年前这个女人和她的同伴一起,被一个夏朝的商队从遥远的江南带来,进献给他的父汗。父汗自己留了一个,剩下的分别赐给了他的兄弟,他也有幸得了一个。这是和草原上的女人完全不同的一个女人,草原上的女人和汉子一样,大碗吃肉大碗喝酒,上马能够射猎下马能够挤羊奶,肤色被晒的黑黑的,摸起来也很粗糙。

这个叫樱宁的女人完全不一样,以上这些她全不会做,反而柔柔弱弱的,手腕很细,好像力气大点都能直接捏断了。她会安静的听你说话,会给你泡茶,给你揉肩,还会按摩,被他那双小手一按,一天的酸疼都去了。据说她还会琴棋书画,这在夏朝,是只有那些大户的官家小姐才会的东西。樱宁的皮肤很白是像羊奶一样的那种白,摸起来很滑,像是夏朝那种名贵的丝绸,说话声音也是轻轻的,软软的,喊你的名字的时候感觉浑身骨头都要酥麻了。

樱宁跟了他十年了,他很喜欢她,后来即便得了其他汉人女子,他也没有变过心。走进帐篷,樱宁看见他就笑了起来,眼睛眯起来很开心的样子,笑着接过他脱下来的皮裘,拉着他到软榻上坐下,然后微微掀开自己的外衣,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

对,樱宁又怀孕了,之前樱宁给他生过一个女儿,他想她再给他生一个小子。

“沙恩,你不开心么?”樱宁见他神色抑郁,忙拉着他躺下,双手轻轻按压他的太阳穴,力道不轻不重,很是舒服。

沙恩……现在连他的母亲都不直接叫他的名字了,只有樱宁一直都这么叫,他喜欢听他叫他的名字。

他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樱宁的下巴,原本尖尖的下巴因为怀孕而丰腴了些,脸颊透着淡淡的粉色,眉目柔和,神情专注,反而更有一种惊心动魄的风情。十年前樱宁来到他身边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十年过去,她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少妇,容颜不减,风华犹胜。

“阿宁,江南是什么样的?”他问,樱宁的家乡在江南。

“江南?”樱宁有些疑惑,见他神色鼓励,便回忆起了连记忆都已经很遥远的家乡,然后一点一点雀跃起来,“小桥流水,青石板巷,灰白色的徽式屋檐,屋檐下唱着越剧的戏班子……啊,还有苏杭的糕点,软糯糯的汤圆……”

“阿宁,”沙恩打断她,握紧她的手,微笑道,“这一胎给我生个儿子吧。”

次日,犬戎年轻的可汗便叫来他的部下,递话去雁西关,愿意议和。

守在雁翎城的温玦收到犬戎各个势力与部族的传话后,飞鸽传书立刻飞去华京城,向祈舜展示战果顺便请示阶段性战略。

“沙恩?”祈舜愣了愣,半天才想起来这小子是谁,这不是十年前把玄澜掳了去边关的那个犬戎王子么,现在都混成可汗了?

他又仔细的斟酌了一番手中摊开后有巴掌大小的纸条……这是,落他手里了?

“沙恩是谁?”奏折堆里的皇帝抬起头,显然即便被奏折淹没,也无时无刻不忘记关注他皇叔的动静。

祈舜将他在边关的布置一一详细说来,当初去边关的时候,因为走得匆忙,并没有与玄澜详说自己在犬戎一事上的打算,此刻正好把之后对犬戎诸部的打算和盘托出,也算是一种禀告了。

他翻了个白眼,“得了,还说呢,要不是你两道圣旨非要把我召回京,我本应该在边关主持大局的。”

“沙恩就是十年前把朕劫走的那个人?”玄澜沉吟了一会儿问道。

“恩,就是他。”祈舜也有些苦恼,要是他在边关,怎么也轮不到这人混成可汗。

“无妨,他便他吧,皇叔不必顾虑。”承庆帝很豁达,压根就没有把沙恩这种角色放在眼里。既然需要在犬戎人里扶植一个势力,那便沙恩好了,他眯了眯眼睛,“总归这人还是捏在咱们手里的。”

十年前的那场苦难,反而更加让他明白,有很多东西,是要你自己伸手去要的,包括你想要的人,包括你想要的命。

收到回信的温玦安心了,按照计划,那么沙恩这个人就是他们要在犬戎明面上扶植的势力了,而如果后续的计划要进行下去,沙恩的身为地位,以及他手上的乌金刀,的确是最适合的那个人。

派了使臣前去议和,也不是叫议和,叫做双方和解。为表达己方的诚意,夏朝使臣还提出双方可以开互市,选定一个边关城镇,你们可以拿兽皮、牛马来向夏朝的商人交换米面和食物。

这样我们也有钱赚,你们也有物资过日子了,还不用打仗、死人,多好。

沙恩惊疑不定,不确定竟然有这样的好事,怀疑夏朝使臣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使臣摊手,说从来都不是我们要打仗啊,一直以来都是你们在撩我们啊,好么,你们没吃的,咱们开个互市,你们牛羊马不是很多吗,还有很多兽皮,都可以拿来换吃的。咱们夏朝都是厚道人,也不要求什么,你们别来祸害我们的百姓就行了。你们好好过你们的日子,让我们的百姓也能够好好过他们的日子,这就够了。

听闻夏朝文官崇尚儒家,儒生都是一群讲道理的人,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那种,奉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君子一言还驷马难追。沙恩半信半疑,硬着头皮暂时先应了下来。

沙恩不知道,夏朝官场儒学发达,然而另一种厚黑学更为发达,读书人的肚子里那个弯弯绕绕,你什么时候被卖的都不知道。

在他答应了这件事,正式和夏朝缔结了盟约过后,夏朝人就送来的粮草,派来了兵马。同时,使臣回城,身后车马浩荡,全是沙恩这里,高官悍将的重要家眷,其中一辆马车,坐的正是樱宁。

粮草提前就一车车送了过来,雁翎城还派了一支兵马过来,名义上是友军,你要清除族中叛逆,人马不够了,我这有。但实际上是干什么的谁都知道,一为人质二为监视。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毁约了,这批人马也就回不去了,当然雁翎城中那些将领们的重要家眷,也就危险了。而这一队驻军驻守着他们押送来的粮草,营地上空信鸽肆无忌惮的飞来飞去,光明正大朝雁翎城中汇报着这边的一举一动。

犬戎人恨得牙痒痒,却碍于双方的协议、对方送来的粮草、雁翎城中自己或自己上司的家眷,啥都不能干。偶尔逮两只飞晕了头的灰鸽子,毛一拔炖个鸽子汤泄泄愤。

夏朝人不擅马战,即便有精心训练出来的骑兵,但终究敌不过人家从马背上长大的功夫。况且夏朝骑兵少,一来是人员难以训练,你千难万难的练兵,人家上马就能作战,这没法比;二来是好的战马少,马这玩意本来就是战略性储备资源,都是有专门的养马官的,另外,最让人揪心的是,你养马场里养出来的马,总是少了几分野性,比不上大草原上放牧长大的马群。

老祖宗有句话说的好,叫我们要扬长避短,既然不擅长马战那就不要马战,孙子兵法三十六计,至高无上者乃不战而屈人之兵,于是乎,关门,放王爷!

这么一个局面弄出来,哪里还用咱们亲自动手去战什么呢?有了咱们的粮草支持,沙恩自己自会把那些不停他话的人给收拾了,让他们自己人打自己人去吧,不听话的都杀了,剩下这一拨“听话”的,正好全部都聚在了一起了。而每次来一个“新人”,就会有一辆马车载着他的亲眷驶向雁翎城。而等沙恩将犬戎里里外外都收拾的差不多了,人大致聚拢起来了,咱就可以扔金钱炮弹了。

沙恩倒是想翻脸不认人,奈何七寸捏在别人手里,翻身也无力。况且他手底下那些大部族的族长,瞧着触手可及的衣香鬓影富贵荣华,着实是不愿意放手了。

这位年轻的可汗短短几个月间容颜像是苍老了十岁,帅气的脸庞变得沧桑起来,气质倒是沉稳了不少,他这才隐隐反应过来,心里有了隐约的惶恐,夏朝人,到底安了什么样的居心。

你以为别人会和你真刀真枪的硬干,实际上软刀子早就捅到了你背后去了。

于是夏朝人收拾收拾腾出了一个城镇,用于互市交易,消息一放出去,天南海北的商客全部都涌了过来,犬戎部族也不管是大部落小部落,也一窝蜂的带着自家的皮货牛羊都挤了过来。

另一边,战场上的事情告一段落,沙恩可汗也收拾收拾进京去了,商量长久议和二三事,说白了就是归降,咱依附与你,你打算给咱弄出个什么章程出来。

沙恩咬紧底线不放松,尽力为自己的部族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譬如说那个互市的城镇,月凉城,可以有汉人与犬戎人共同治理;犬戎几级几级以上的将领可以在月凉镇拥有多大的宅子;遇上气候不好草场贫乏的年份,夏朝还有义务向犬戎提供一定份额的粮食…………

他以为他为自己犬戎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实际上当他进京的时候,从一个犬戎可汗的身份来说,他就已经输的一败涂地了。很多年后当他年华老去,牵着樱宁的手走在月凉城的大街上,看着犬戎人和汉人汉语犬戎语两种话一起蹦跶,熟练的讨价还价;犬戎的贵族子弟走马穿巷,肆无忌惮大声讨论着某个汉人女子的容貌;汉人女子也向犬戎女子学来了她们的彪悍,插着腰一口一个老娘骂回去……他才知道,自己输在了哪里。

他输在了眼界上,亦输在了胸怀上。当年夏朝那位不动声色的皇帝和总是笑眯眯的王爷肯定知道,只要他答应了互市,就必然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出现——两个民族无法阻挡的磨合相融。

他不会知道,这种现象,有一个词,叫做文化渗透,还有一个词,叫做民族融合。

祈舜呻吟一声,把自己的**交给了玄澜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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