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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乌拉诺斯的麻烦(1 / 1)

整个伊庇鲁斯南海岸,从西向东,依次为阿克洛奥斯河口三角洲,埃维诺斯河口三角洲,以及山那边的莫尔诺斯河口三角洲。

就连面积也是从西向东依次递减。

最大的,有300平方公里,其次是80平方公里,最小的就是索菲控制的纳夫帕克索斯,一共才30平方公里不到。(面积类比依次为乡,镇,某街区镇,可见索菲仍然就是个乡长的命)

正是有了三条河流,在这起起伏伏的山丘外,才有了三个平坦的海岸。

但只有最小的平原,孕育出了贸易城纳夫帕克索斯,前两个大海岸边,仅剩荒草、野兔、冷风、海寇和盐碱地。这不禁让人费解。

卡托西城堡,一个仅剩三百多口人,用栅栏、杂草围出城镇的小村镇。

斯默发愁,却也只能呆坐在城堡里,望着东方,希望索菲能救他一命。

索菲还不晓得小舅子出了麻烦,他在练剑。

剑,不提阔剑、大剑、骑士剑这样功能性区分的话,长度基本上就能决定一把剑的用途。

50厘米以下,是很趁手的短剑,生活日用都是这个长度(青铜剑因为材质问题,就这长度);70厘米左右,单手剑;95厘米,就是手半剑,可双可单;再长都是双手剑。而长到焰形大剑那种,其作用主要是劈砍掉长矛,所以实际上,挥舞焰形大剑的人,大部分时间不是砍人,而是练习劈砍长矛(割木头狂人)。最长的剑,为16世纪出现过的奇葩兵器,突刺剑,长度超过两米,一半刃一半柄,主要功能,就是刺盔甲的缝隙(想想两三个人抱着杆,七手八脚挑地方刺就搞笑,所以这非主流玩意就没流行起来)。

一米一的双手大剑,以索菲的身高和力量,挥舞起来不成问题,但熟练使用却很难。尤其是剑的重心,很容易把人带偏。

正常人,不经过长期训练,使用一米长兵刃,都必须上双手保持平衡。索菲双手舞着大剑,觉得很耗费体力。

“塞古姆,来练练。”

索菲放下大剑,擦擦额头的汗。

现在已经接近夏至,气温越来越高,索菲只挂外袍,里面仅穿犊鼻裤,打得兴起,干脆把外袍挂在墙边,拿木剑和古拉姆们对练了起来。

“将军,请容我戴上头盔。”塞古姆看着高自己大半头的索菲,他才167高,索菲胳膊又比他长半肘,这完全就是欺负人啊。

塞古姆去取了个尖顶盔戴上,想了想,又觉得不安全,取了个木盾,搭配单手剑,和索菲面对面摆起了架势。

可单可双的骑士剑在这几十年里,仅仅是刚刚起源。在大多数的地区,单手剑配盾,才是武士生下来学到的根基武艺。双手斩剑的记录,更是晚在1280年。

所以如何对付索菲,塞古姆也没有把握。

身高臂长的优势,让索菲选择先(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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