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风雨交加的夜晚,苏云很想学几个魔法的,可是身体太过疲惫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五天过去了。或许恶魔珠的原因,身体感觉不到饿了。
难道说,这就是光合作用。身体可以免疫吃饭了,吸收天地能量化为自身力量。
想想曾经为一日三餐,要去废墟里找东西卖。想想都是泪啊!如今不用为吃饭而烦恼了。
一天节约30元,一生100年x365天x30元饭钱,就可以节约好多钱啊!
曾经不懂事,大手大脚。经历过流浪汉的日子。才知道节约是一美德。
来到博城小河,苏云想洗个澡了。从老家来到博城,已经十几天没有洗澡了。
翻过很多小山,摔过很多次泥潭。被初生的妖魔小狼追过,因此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
虽然有一套女装,但苏云打死都不会穿的。流浪汉也有流浪汉的尊严。
洗干净澡,就不会被认为是小乞丐了吧!流浪汉和乞丐还是有区别的。
区别就是流浪汉还有自己的尊严,不会去乞讨。会自己动手丰不了衣足不了食。
流浪汉和乞丐也有相同之处,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会受到同样鄙视的目光。
苏云看了看自己的包袱。
有103元,一个没电的烂手机,五十亩土地农村户口,一身份证。
连个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时妖魔入侵。逃命都来不及,还能带什么东西?
而苏云的家乡,属于三不管的地带。虽然属于博城市领土范围,但地方太偏僻了。
原著博城就是一个偏僻的地方,那还是一个城市。而苏云生活的地方,只是一个农村。
就几百人口,平时妖魔也很少来。几个初阶魔法师,就能守住哪里。
可是不知道妖魔抽了什么风,看上那的风水宝地了,成千上万的狼妖汇聚在了哪里。
苏云猜测,是不是黑教庭的原因。毕竟未来某个时间段,会有狼妖袭击博城。
之前政府也有通知,让父母转移城市区。可是父亲舍不得50亩土地。
哎,结局就那样了。
苏云成为了流浪汉。要不是信里说的,还以为父母就已经死亡了。
苏云的农村叫苏家村。
身份证是这样写的:某省,博城市,某县,某镇,某村,某村某组。
看身份证就知道苏云生活在一个多偏僻的地方了吧。初阶魔法师都很难看见。
博城,苏云还是来过的。不过次数不多,一年就一两次,还是为了见见世面。
听说这里初阶魔法师多如狗,中阶法师到处有。还有高阶魔法师镇守。
当然那是曾经的苏云想法。现在嘛,虽然不是魔法师,但还是看不起高阶,超阶勉强入眼。
洗了下澡,就是舒服。
衣服虽然四处漏风,但也没有多的衣服可以穿。
于是将就将就。
这时一条一米大的鱼迅速(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