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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第九十一章(捉虫)(1 / 1)

季维“嗯”了一声,没再多劝。

陆慎行放开他后,他就坐到了桌前,开始吃蔓越莓沙拉。

沙拉酱不是常见的凯撒或者千岛,像是奶油般细腻的口感,混合着浆果酸酸甜甜的味道一点也不腻,反而层次丰富。

他用勺子舀着吃的时候,略微一转头,发现陆慎行一只手撑着头,正眯着眼睛在看他。

——极其认真的注视。

他转回头,咽了咽喉咙,吃沙拉的动作不知不觉慢了几分,咀嚼的速度也放缓了,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第二天,季维和陆慎行起得很早,阿历克塞已经等在酒店外面了。

他们进了车。

阿历克塞坐在副驾驶上,黄伯坐在前排,他的目光落在空出来的座椅上。

陆慎行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替他理了理衬衫领之后说:“他不去。”

季维默然点头。

应该是他爱豆没有告诉应关霄吧,即使他们关系那样好,应关霄也对自己的事知之甚少,让他能够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世界不被打扰。

阿历克塞给司机指路。

山路陡峭。

幸好开的是辆改装越野车,在山间行驶没什么压力,一直开了一个小时才到达盘山公路的尽头。

路没了。

“得走上去。”阿历克塞指了指山巅,“差不多要走半小时。”

季维抬头看向离得极为遥远的山巅,被郁郁苍苍的针叶林覆盖着。

他们走到山顶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

山顶是一片平坦开阔的土地,除了边缘陡峭的山壁,只有一间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木屋,屋身斑驳,角落长着绿色的青苔。

“他生前就住在这个木屋。”阿历克塞不敢靠木屋太近,离了有数米的距离,“他看见小孩儿就要给糖,可他给的糖已经过期很久了,皱皱巴巴的。”

季维突然没有勇气踏进屋。

上午的山风带着一丝寒意,吹在他脸上,像钝乏的小刀割一般,他却并不觉得难受,反而让他无比的清醒。

越清醒,越不敢踏出这一步。

陆慎行静静地向他伸出手。

仿佛光明骤然划破漆黑的长夜,极具蛊惑力地吸引着季维,将他所有的恐惧都压在心底,循着光亮而去。

他和陆慎行走进了木屋。

一股陈旧的味道扑鼻而来,蛛网肆意地从墙角一直织到天花板,悬空垂下。

木屋应该是守林人废弃的屋子,还安着电话,只不过电线被扯断了。

木屋一共有两间屋,最外面的这间屋子面积狭窄,四处散乱着拆封的食品盒,食物早已腐烂化成水,现在已经成了虫窝。

可以想象居住人的生活状态。

肮脏的、凌乱的。

除了柜子上的一罐糖,什么也没有。

糖是很普通的牛奶糖,罐子上的标签已经辨认不清了,应该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

而放在柜子上的油罐、盐罐等全都空了,阿历克塞说他是饿死的,想必死前饿得什么都往嘴里塞,直到什么也没有了。

可他却没有碰那罐糖。

季维抿了抿唇。

他走向另一间屋子。

木门掩盖着,却掩盖不住浓烈刺鼻的味道,像是尸臭味,他推门的手停了停,闭了闭眼推开了门。

他猛地睁大眼。

想象中的画面没有出现,只不过因为曾经尸体停留的时间太久,地上勾勒出了一个人的身形,气味也是从此处而来。

不过令他震惊的不是木板上的痕迹,而是墙壁上挂满了画卷,收放自如的笔触,色彩冲击性极强,像是突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或许是,叶朗的世界。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一定会为这些叹为观止的作品而激动,因为当世再找不出这样的艺术风格,足以在天才辈出的绘画史上留下一个名字。

可季维和陆慎行的注意力却落在了房间里狭小的书桌上,上面有个陈旧的牛皮本子。

季维走出去,翻开。

——是一个日记本。

他的手指颤了颤,可还是翻开了。

日记本的主人显然不是一个有耐心每天写日记的人,时不时记上两笔,有时候隔上一年才会写。

——家里的钱终于还完了,赶在今年回到学校,花了半年时间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卖了一头牛当学费

——带了一牛皮口袋橘子来学校,室友们说我傻,但还是接过去了,晚上去食堂打饭的时候,给我夹了好多肉,第一次吃到这么多肉

……

季维看着日记,一个热情开朗的瘦削青年浮现在他眼前,青年的人缘很好,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他,明里暗里照顾他。

渐渐地,日记本里多出一个人,代称为“老师”的人。

——今天把油画课作业交上去,还是只有六十分,其他人都不能理解我的画,只有老师欣赏我,告诉我要相信自己,晚上还请我去他家看画,我很感激他

——我发现自己不是不能画好画,在老师家里临摹了齐白石那张《墨虾》,他欣赏这幅画,我送给了他,但我还是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

——唉,期末考得普普通通

……

季维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画作,风格的确太超前了,在那个年代注定不会得到太多欣赏,他那幅《墨虾》能以假乱真,却没有走上卖假画的歧路。

一个念头也没有,只是感慨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哪怕是大师,何其骄傲的一个人。

他继续看下去。

——毕业了,老师说可以帮我留校,可我的成绩实在普通,不能老麻烦老师,委婉地拒绝了,但画卖不出去,愁啊

——不眠不休地画了两天画

——老师要给我介绍他侄女,我吓了一跳,不会还是未成年吧,可幸好只比我小三岁,安安静静地不爱说话,但没关系,我喜欢说话

青年结婚以后,季维从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他油然而生的喜悦,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卖出一幅画,他们还是过得很开心。

季维翻到下一页的时候,顿住了。

——今天女儿出生了,我给她取名叫叶知

林逸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最近他总会想起叶朗,

——他第一个学生。

他忽然想喝酒了。

他慢慢走到酒窖,打开酒窖的门,没有任何光,黑沉沉的地下室,以前是有灯的。

后来怎么没了呢?

他记起来了。

那个有着一双淡色瞳孔的青年说他要赚钱养家,去画那些令人厌恶的商业画作,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叶朗了。

怪他。

温室里养不出动人心魄的兰花。

就是在这个阴暗的地下室,他囚禁了叶朗,并且冰冷地占有了他,灯也是那个时候打碎的。

不是出于情|欲,只是对他精神上的征|服,他想要青年的臣服,但无可否认地,那是他一生最具快感的时候。

哪怕之后自己的手被他划伤,也不后悔。

叶朗就是自己一生最好的作品。

看到叶知女士名字的那一刻,季维终于确认,屋子的主人就是他的外公。

——叶朗。

一辈子默默无闻,被人记住只因为划伤恩师右手的叶朗,疯疯癫癫直到最终饿死在异国他乡的叶朗。

他怔了很长一会儿,才有勇气翻开下一页,上面只写着一句话。

——他是疯子,我们得逃开

这一页纸上写的字大得触目惊心,可笔锋尽力保持冷静,叶朗这个时候的精神状态应该还是正常的。

紧接着下一页也只有一句话。

——阿静也死了

字体已经扭曲了,他都能感受到字里透出的绝望,那应该是他未曾谋面的外婆吧,这个“也”字让季维莫名感觉恐惧。

叶朗不是自己疯的。

是被逼疯的。

他甚至逃到了遥远的西津,在那里日复一日地画画,身边站着一个喜欢发呆的小女孩,默默地在父亲身边背圆周率。

——在路边带着小叶子画画的时候,有个弹古琴的手艺人总往我这边看,除了小叶子,我不想和人说话,那人送了她一个糖罐,她很喜欢

翻到最后,只剩下四页。

——我感觉自己的状态越来越不好了,每天只有上午是清醒的,可弹琴的那个人却说我的画却越来越好

——我决定送走小叶子,她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不哭也不闹,没有带上她最喜欢的糖罐,也没有回头看我

——我想小叶子了

——很想很想

季维大概知道那个弹琴的手艺人是谁了,叶知女士是他爷爷带回边城的,因为不满足收养条件,只得送去福利院。

不过十天有七天总会把叶知女士接过来,疼叶知女士要比疼他爸爸多,他爷爷患骨癌死的时候,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叶知女士落泪。

季维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画面。

遥远的边塞,一个青年沉默地画画,另一个人谈着古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可却能把至亲相托付。

于是,在大雪纷飞的一天,他爷爷把叶知抱回了边城。

而叶朗只身到了俄罗斯,在山巅的木屋里画下了惊世之作,不知道他死前的最后一刻是否清醒。

应该是清醒的吧。

桌上摆着日记本。

或许叶朗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

季维合上日记本,心里沉甸甸的,他抬头看着墙壁上的油画,没有任何人触碰的痕迹。

阿历克塞的父亲也许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可他是一个好人,彻头彻尾的好人,屋里的画随便哪一张都能为他带来巨额利润。

可他只带走了叶朗的遗体。

没有带走任何画。

他默默地说了句“谢谢”。

当季维和陆慎行走出房间,经过最外面的柜子时,他看到柜子上的糖罐,说不上为什么眼眶一热,低下头说了句:“我外公不是天生的疯子。”

他连最饿的时候都舍不得吃那罐牛奶糖。

“他不是。”

男人握紧了季维的手。

语气笃定。

听到陆慎行的话,一直横亘在季维心头上,那片会发疯的阴影似乎也随之消失不见,像是慢慢融化的牛奶糖,他知道是温暖的。

叶朗的血脉也是温暖的。

不再恐惧。

他带走了那罐陈旧的牛奶糖。

回到酒店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季维忽然也想写日记了。

他从行李箱里拿出日记本,翻开新的一页,在上面写字。

——今天和陆慎行去了叶朗生前的居所,会把画作运回国落叶归根,我不再怕他了,也不再怕自己了,甚至以他为骄傲,也会把糖罐带给叶知女士

陆慎行走过来,略微低头,看到他日记上的内容,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敛了敛眸。

当季维写完后合上日记本,发现陆慎行也拉开了椅子坐下,像他一样写日记,只写了一句,转头时不可避免地看见了。

——有时候我会想,和我的季维相遇是一件多么庆幸的事

我的季维……

他看得脸上陡然一热,想要问陆慎行在写什么的话吞吞吐吐哽在了喉咙里,最终咽回了肚子里,转身收了本子上床。

过了一阵,陆慎行也上床了。

并没有再谈日记的话题,他紧闭着的眼才渐渐放松,呼吸平稳而又悠长。

关了灯,房间陷入一片黑暗。

季维想到叶朗,有点失眠了,他翻了好几次身,似乎打扰到陆慎行了,听到身旁的男人嗓音带着困意地问:“睡不着?”

怕他爱豆在说梦话。

他很小声地“嗯”了一声。

男人侧着揽住他的腰,低低地说:“给你讲个睡前故事吧。”

季维没想到他爱豆还会讲睡前故事,愣了片刻才说了一个“好”。

“从前有个很可爱的小朋友叫维维,有一天他睡不着,走去河边,担忧地问河神怎么才能睡着。”男人平淡地说道,“于是河神从水里钻出来了。”

“然后呢?”

虽然不觉得会是个有趣的故事,倒像是随口编的,但季维还是很捧场,免得他爱豆没面子不开心。

“河神说——”男人顿了顿,才慢条斯理地开口,“维维念一百遍喜欢哥哥就会睡着了。”

“你念,我听。”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应该算睡前……恐怖故事(小声逼逼)】

叶朗和维维爷爷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一个画画,一个弹琴

维维的书法和古琴都是传自他爷爷

上一辈的故事这章就收回来了

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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