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连环的提示音响,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十分明显。
桌上摆满了啤酒瓶和零散的烟头,破旧的屋室积了一层厚厚的灰,沙发靠背上破了好几个破洞,墨绿色的沙发,上面躺着穿着黑外套的沈小春。
沙发前的茶几也旧,一厘米厚的灰尘,种种迹象显示这里已经长久没人住过,只有烟灰缸上摁灭的那几个烟头燃着烟火气。
他被窗户透进来的刺眼光线折腾醒,起来准备拉窗帘。
昨晚喝的太多,一起身,被茶几角绊了一跤,一个膝盖着地,磕的生疼。
这一跌,倒是把他跌醒了,费力坐起来,身子靠着椅背。
伸长手从桌上重新点了支烟,没有打火机,他从小卖部抽了盒五毛钱的火柴,一划拉,火星从火柴头燃起,点了烟后甩甩手,熄灭。
手机里不下五十条信息,他打开,都是姜茶发过来的。
一条条浏览下去,目光定格在最后一条:[沈小春,你在哪?我想见你。]
他久久失神。
手机屏幕光亮暗下去也无所察觉。
曾几何时,他一个人独居在偌大的宅院,母亲离去,父亲整日不着家,家里无人,就连雇的保姆都知道主人不会管这里,隔三差五溜出去,空荡荡的别墅就只剩下他一人。
门反锁,出不去,进不来。
与其说是别墅,不如说是华丽的牢房。
而他,就如同被遗忘在牢房的孤儿。
沈乾不曾短过他吃穿,没给他的只有关心和陪伴,还有孩子该有的自由。
五六岁的小孩上幼儿园需要家长接送,沈乾是大忙人,没时间接送他上下学,让别人来接,这小孩子又无比矫情,脾气上来,谁的话也不听。
最后干脆休了学,让他自己在家学习生活,最为省心。
这就导致他对现世生活没有一点概念,没有金钱观念,没有前途观念。
这种浑浑噩噩的状态持续到沈乾续弦进门,甚至当时没有一个人跟他提前打过招呼,那个雍容华贵,身家不凡的女人堂而皇之的住进来,连个眼神都不屑施舍。
当然,这种高傲只是表面高高在上的架子,沈乾的续弦安夫人是s市上流社会数一数二的千金小姐,进了沈家的门,就没表现出半点看得起沈小春的样子。
这样也好,桥归桥,路归路,她当她的名媛夫人,他做他的富贵少爷,互不干涉。
可平衡终究是用来打破的,安夫人再如何如何卓尔不凡,也不能例外的防备着丈夫前妻的儿子——一个七八岁的小孩。
她屈尊降贵,暗地里下了不少绊子,让一个年幼小孩处处吃亏。
十三四岁的少年,早已有自尊心,他敏感的察觉到安夫人背地里的较劲,想想还挺骄傲,他竟然有幸能当安夫人的对手,还是这样占据优势的对手——毕竟安夫人肚子没动静过,他在名义上依旧是沈乾的唯一嫡子。
可敌人的厉害之处在于有耐力持续这场拉锯战十几年,从七八岁到他十七八岁,安夫人的施压从未停止,沈小春想,沈乾未必不知道,但有什么办法呢?
他做生意需要安夫人娘家的携持,那点见不得人的事需要安夫人娘家的掩护,这样的情况下,他的身份就不占据优势了。
加上她夜夜给沈乾吹枕边风,这场十年的拉锯战以他宣告战败收场。
不,这还没结束。
关系彻底破裂那天,别墅爆发了史无前例的争吵。
场面之大,把客厅里的保姆都吓跑了,沈乾踹了他不知道多少脚,让他滚,说他太丢脸。
他真滚了,决绝的,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别墅。
也是那一刻,他才知道,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真正踏入过社会。
沈乾把他养得太好了。
以至于他连市面上的物价都不清楚,出门除了一身金贵的名牌,身无分文。
几百块钱找了家中等偏上环境的酒店,可那怎么行,不是五星级,他不住。
在不要脸和硬气面前,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者。
为了住代表尊严的五星级酒店,打电话给沈乾,找他要钱。
沈乾二话没说,立刻转了五万块钱,当时在电话里撂下一句话:
“没我,你以为你在外面活得下去?要不回来给你小妈道歉,要不就永远别回来。”
他权衡了一晚上,把这十八年的生活都想了一遍,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永远都不回沈家。
他没应沈乾的话,在外面活下去了。
靠着那身狠劲和不要脸,在那条街上还成了颇有名的街霸。
歪着头点烟的样子,又痞又坏,一身的流氓气。
他活下去了,沈乾差点被气的没捱过去。
办好手续,把他送到一个从未听过的中部城市,让他自生自灭。
除了每月账户上多出来的几万块钱,除此之外,他跟沈乾就没其他联系了。
在财经报纸和电视上见过他老爹的次数比现实多的多。
明明很容易想清楚的一个问题,他却非要切身体会十几年。
用肉·体和现世搏斗,最后玉石俱焚。
母亲离去很多年,他会经常想起她,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愈加成熟,知道把思念的人藏进心底角落,但因为很少挖掘,他已经记不清母亲具体是什么样了,唯独她的温柔他还记得一清二楚。
从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别墅那刻,他就很清楚,他是个没人要,没人找的小孩。
所以,在看到姜茶发来的那条信息后,鬼使神差的,回了句:[我很好,不用找来。]
他自己知道,他在赌,赌姜茶到底会不会来找他。
概率还是很大的吧。
他想。
毕竟,他第一次出现在这里,与周边格格不入,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他们不喜欢他的身份,他的戾气,他的脾性,以及他的新名字。
无所谓,不用融入任何人。
他已经很习惯,单枪匹马,闯出来的生活。
但第一次见面,姜茶那个下意识维护的动作就让他有了一点点贪念。
我很强大,但还是期待,有一个人,可以与我互相守护,让我脱离孤单,从此,来日可期。
—
接到沈小春回复的下一秒,姜茶去找了付斯齐。
她觉得付斯齐应该是唯一可以提供帮助的人。
周三下午还有课,她临时请了假,到十班门口,没看到付斯齐,问了一圈,还是准备去他家里找。
她是彻底手忙脚乱,半点逻辑都没。
好在在校门口,她远远听到震耳的摩托声,是付斯齐,骑着黑色摩托车,停在她身边,说道:“上车,一起去找。”
姜茶片刻没多想,上了车,摩托车载着两人飞驰而去。
枫叶林那里没有,筒子楼那里也没有,几番寻找无果,付斯齐想到最后一个地方。
初秋,已经是明昼渐短,房子外的梧桐叶开始泛黄,地面上铺了一层落叶,踩上去噼啪作响。
这里是城北。
跟城南刚好是反方向,骑摩托车也行驶了两个小时。
气温有些低,姜茶坐在后车座,冻得手抖,下车时扶着车身,双手几乎没了知觉。
城北比城南更荒凉贫瘠,一排的低矮平房,门口摆着几张木质桌椅,街口一家小卖部,门面前的铁皮挂着长长的,五颜六色的彩虹糖。
付斯齐带她去的地方是个围着小矮墙的平房,只开了一扇窗,一扇木门。
推开矮墙的小铁门,院里全是落叶,短短一路,踩着落下的黄叶,脚底全是碎裂声。
屋门虚掩,隔着门缝,就飘来一股烟味,烟味与酒味混合夹杂,呛的人嗓子发疼。
“砰砰砰——”
付斯齐上前拍响门:
“还活着不?”
里面传来低沉的回应:
“操/你大爷——”
是沈小春不错。
姜茶推门进去,就看到屋里扔的乱七八糟的酒瓶和烟头。
少年躺在沙发上,半睁的眼布满红血丝。
“沈小春?”
她走到他身边,弯腰帮他清理了下衣服上洒落的烟灰。
“你怎么找来了?”
“是付斯齐带我来的。”
付斯齐已经不站在门外了,不知道他去了哪。
屋里都是未散去的烟味,姜茶没忍住,小小咳嗽了两声。
这两声咳嗽却让沈小春骤然清醒,眼底一片淤青,拧着眉坐直身体,凶得很:
“谁让你来的?”
他是这么问出口的。
但他自己知道,他心里汹涌澎湃的那句是“还好你来了。”
话出口,他僵直着身体,等姜茶愤然离开。
姜茶没动。
那双杏眼里什么情绪都没有,却也不空洞,而是盯着他,一眨不眨。
良久,解释道:
“我找了很多地方,后来付斯齐说你应该在这里,我就跟着他赶来了,这里比城南冷多了,什么东西都没,沈小春,你跟我回去吧。”
那天,打动他的一定是姜茶那句“你跟我回去。”
这样确切的告诉他,他从一个没人要的小孩到变成占据别人生活的一部分。
这种欢腾的喜悦,他也敢确定,一生只有一次。
他放松身体,把头靠在姜茶的肩颈处。
身上混合汗味,烟味,酒味,着实很狼狈,可姜茶没推开他,微微侧了侧身,脸颊挨着他薄短的寸头。
光线从窗户透进来,空气中浮起的尘埃颗粒清晰可见。
两个人,谁也没动,一阵风过,梧桐树哗啦啦响,黄叶哒哒落下,电线上的灰鸟被风吹的东倒西歪。
看向院子里被晒得金黄发脆的叶子,姜茶想,今天真是个好天气。
她跑了好多地方,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现在闲下来,后知后觉才感到口渴。
躺在她腿上的沈小春率先起身,声音有些沙哑:“我去买点东西,你等我。”
姜茶怕他又消失不见,跟着站起来,有些急:“我跟你一起。”
她追上去,不管不顾,抓住他的手,一起往外走。
手心突然塞进来的温度,还是让他略微僵硬,胸口的堵在慢慢的,随着血液流淌,慢慢的散去。
他没说话,只是反握住手心里的温热,出了门,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
从小卖部买了两瓶矿泉水,他们没回去,而是坐在后面一望无垠的农田边的栅栏上,栅栏旁有一条木质长凳,风徐徐吹过,掀动一片金黄麦浪。
这才是最原生态,最自然的美景。
姜茶看靠在栅栏上的沈小春,问他:“你在这里怎么会有住的地方?”
“刚来的时候是跟付斯齐一块混的,他妈跟我妈以前认识。”
提到他母亲,沈小春不愿意说太多,可能也觉得说多了没意思。
姜茶也没继续问,对面前的稻田感慨一句:“这里真好看。”
“姜茶——”沈小春没应景,偏头看她的侧脸,“人活着真没什么意思。”
他低头,听到小姑娘从凳子上起身的动静,走到他面前。
他个头高,姜茶仰头看他,手搭在他肩膀,踮起脚,费力移到他后颈,强迫他弓腰。
耳边风声不燥,像蒙上了一层与外隔绝的膜,只有面前的姜茶是越来越清晰的。
他在日光中,看到她越来越静,越来越静,最后鼻尖与鼻尖张贴,鼻息交缠。
那处温软,准确无误的映到他冰凉的唇上。
虽只呈于浅尝辄止,但还是让他脑子短暂轰鸣死机,什么反应都做不出。
最后,被拉回思绪时,已经分开,他甚至觉得是在做梦,最真实,又最不敢相信的梦。
姜茶走在前面,回头冲他笑:“从这里回家要好久呢,我们先去吃饭吧!走啊!愣着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