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妈妈,朱雨晨酝酿了很久,在终于叫出来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泪流满面。
沈夫人的手落在朱雨晨和沈归二人交叠的手上,流着泪说,“孩子,别怕,有爸爸妈妈在,什么都不用怕。”
“妈妈,谢……谢……您。”朱雨晨泣不成声镑。
“晨晨,以后再也不许说自己是一个人了。”沈归另一只手也覆上,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的手紧紧握住。
阮流筝他们看到这里便悄然离去,回头交代谭雅,注意朱雨晨的引流管等情况栩。
丁意媛和她一起回办公室的,一路也是眼眶绯红,还感慨,“阮流筝,你说,如果有一个人像沈归这样的男人爱你,是不是死也值得了?”
阮流筝想了想,“为什么要死呢?好好地活着相爱不好吗?”
丁意媛沉默,过了一会儿,冷笑,“可惜,沈归只有一个。”
阮流筝眼前浮现的是宁至谦的脸,青春的、淡漠的、温和的、苍凉的、还有……最近渐渐不正经的,交替,重合,“丁意媛,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沈归,而且,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小雨。你羡慕小雨有沈归,小雨却羡慕你可以健康地活着,活着等到你的沈归。”
丁意媛哼了一声,“谁说我羡慕小雨了?我只是觉得沈归这样的男人还不错,不像……”
说到这里,闭口不说了。
阮流筝忽然想到,丁意媛会不会是要说,不像程舟宇啊?
“对了。”阮流筝故意提一提这个名字,“你和程老师最近不怎么吵架了呀。”
“我跟他吵架?我至于吗?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他吵架了?真是!”说完怒气冲冲加快了脚步,只是,突然又走了回来,表情坚定而硬气,“你不要误会,我跟程舟宇什么关系都没有,我是一个认定了目标就不会更改的人,从来只走直线,不会因为枝枝节节的干扰而改变目标!否则,我不会比你年轻,却已经是博士了!”
对于丁意媛的性格,阮流筝早就熟悉了,也不跟她一般见识,反而拉了她的手,嘻嘻笑,“好好好,博士女士,你最能干,最优秀,什么都阻挡不了你成为以后的神外丁一刀!”
僵硬着脸的丁意媛被她弄得不好意思,抽了抽手又没抽出来,哼了一声,“死皮赖脸!我说你怎么不知臊啊!宁老师就是这么被你赖上的吧?果然,只要脸皮厚什么都能成!”
这是丁意媛式的玩笑和示好,谁当真了就会火药四起,也算阮流筝了解她,干脆更加死皮赖脸一点承认,“对呀!我就是这么赖的!”
反正丁意媛也认定她和宁至谦的事了,承不承认都一样。
丁意媛对她的无赖简直无语,“你一个女孩,真不知跟谁学的这么无赖!算了算了,跟个无赖计较我自己也变无赖了,看在你眼光不错的份上,我原谅你了,未来的丁一刀,必然是我!”
阮流筝一笑,“好嘛,说我不知臊,谁自己也不知臊啊?”
丁意媛终是一笑,“我说的是事实!丁一刀非我莫属!不过,你也不差,我从前倒是小看你了,一个硕士生,手术却做得不错!”
“过奖过奖。能得到丁一刀的赞许可真不容易!”阮流筝和她牵着手,一起往办公室走了。
“你啊!我觉得你应该不要急着谈恋爱,还是先把博士学位拿到吧!我说你当初念完研究生为什么不紧跟着继续念博士呢?”
丁意媛的教训模式开启,阮流筝只听着,笑笑而已,为什么?她是长女,急着工作啊。
下午,宁至谦课题组长开会,以往这种组长会也都是开到很晚的,所以,她估摸着今天不会来接她了,打算自己搭地铁回去。
谁知,她都进了地铁站了,他电话打来了,问她人在哪。
“我……我搭地铁啊。”她排在队伍里,车还没来,人挤人。
“出来,我马上到地铁那等你。”电话里的声音好像有一丝丝不悦。
她马上从队伍里出来,挤出人群,到地面后四处看,寻找他车的影子,可是看了一半天也没找到,她怀疑他是不是还没散会,故意涮她啊?
看了下时间,已经过去十分钟了!
皱着眉,踮着脚,再次伸长了脖子在一辆辆车里找,忽然响起一声,“在看什么?”
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他什么时候走到她身边来了啊?
“我……我找你的车啊!神出鬼没的,吓死了!”她不由嗔道。
“走吧。”他牵住了她的手。
“你车呢?”不知不觉中,被他牵着走了。
“停医院没开。”他往超市走去。
“我们要去超市?买什么?”
“买菜做饭。”
“……”她转到他面前打量一下他的神色,“不回家啊?”
“今天是什么日子你知道吗?”他反问她。
她想了想,不是他们俩生日,也不是结婚纪念日,更不是离婚纪念日,毕业纪念日?都不是啊!
“想不起来。”她老老实实说,“到底什么日子?”
“等会再跟你说。”他牵着她继续走向超市。
她继续冥思苦想,是他们第一天相遇的日子吗?不对啊,那是在下半年,而且他根本不记得!那是他在湖边吻她的日子?也不是,那是快毕业的时候!宁想生日?他收养宁想的日子?那应该把宁想带来啊!前公公婆婆生日?更不对了!
她一路苦苦思索,已经被他拉进超市了,她抬头问一句,“到底什么日子?”
他扬扬眉,“今晚吃什么?”
“哎呀,你先告诉我是什么日子!”不自觉的,双手攀上他的胳膊,语气娇媚,俨然撒娇的样子。
他唇角微展,“等下告诉你,别闹。先想想吃什么,鱼?行吗?”
“嗯,随便吧。”她对吃什么不怎么感兴趣,嘀咕,“我不知道什么日子,我只知道今天是沈归向小雨求婚的日子。”
“哦?怎么求的?”他下午开会,没见到这一幕。
看起来他好像对这个话题挺感兴趣……
“你想借鉴啊?”阮流筝笑问。
“听听也好啊。”
阮流筝却叹了口气,其实,经过了朱晨雨和沈归这场求婚,她倒是觉得求婚的形式,婚礼的盛大真的都没那么重要了,两个人能一起好好活着,活到地久天长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人拥有的东西永远都不会懂得去珍视,有时候自己不珍爱的,恰恰是别人所奢望的。朱晨雨和沈归两人如今最大的愿望应该是朱晨雨能好好活下去,而很多好好活着的人却还在相互折腾。
“叹什么气?”他问。
阮流筝摇摇头,没把心里的想法说出去,只是道,“幸福的指数跟求婚和婚礼的形式没有太大关系,我们当年的婚礼还不盛大吗?结果又怎样?”
他听了,胳膊放下来,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她忽然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过往的那些不开心不应该再提才是,总是提会有祥林嫂之感,虽然她提的次数并不多。
想着把局面扳回来,嘀咕,“还是有结果的,至少我占了便宜,收获了一个万人迷老公。”
至少,在她当年嫁人的时候,学校的贴吧快爆了,全民校草就被她这朵小雏菊给摘了,虽然雏菊也是小花一朵,但不服气的玫瑰牡丹大有人在啊!
他笑了,“傻,是我占了便宜,我配不上你。”
说完摸摸她头发,顺手搂住了她的肩膀。
迎面走来一个推着购物车的大妈,笑成了一朵花,“哎哟,这不是宁医生吗?”
“您好,大妈。”他谦和地叫着,搂着她肩膀的手并没有放开。
大妈的眼神落在阮流筝身上,“这是……”
“这是我太太。”他说。
“大妈您好。”阮流筝也笑着打招呼。
“姑娘可真俊啊!”大妈笑着走过,“我去那边买点儿面粉!回见啊!宁大夫。”
“回见。”他道。
“谁啊?”阮流筝拽着他问。
“我们楼下的。”
“……邻居你全混熟了?”
“没……买家俬的时候电梯里遇到过几次,就认识了。”
这时,听到已经走过的大妈跟另一位大妈说,“哎,可惜了啊,上次我跟你说的我们小区新住进来的宁大夫,有太太了啊!我还说介绍给我侄孙女……”
阮流筝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