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日小说 > 玄幻魔法 > 大秦:躺平的我,被祖龙偷听心声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招摇过市,骚包秦江!

第一百二十三章 招摇过市,骚包秦江!(1 / 1)

旁边的秦军精锐们,看到这些新鲜活的牲畜,各个眼神放光。

咕咚!

咕咚!

咕咚!

口水吞咽声,此起彼伏。

“卧槽,至于吗?”秦江看的目瞪口呆。

要不是他还在这里,他都怕这群人,把眼前这些牲畜活活吃了!

不过秦江骑在马上,看着这些犒赏三军的物品,也不禁十分欢喜。

“可算能改善伙食了!”他也悄悄咽了咽口水。

这些时日,他可是啃够那些干粮和肉干了。

这让秦江的胃,都有些受不住了。

现在这个时代,虽然有皇帝不差饿兵,军无粮则散,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等诸多关于军粮重要性的警句。

但那些花样繁多的吃的,基本都是将军们的专属品,普通士兵是享受不到的。

军营里的伙食真是让人不敢恭维。

如今的秦朝,五谷杂粮和一些品质不多的蔬菜成为老百姓,也是军队的主要饮食。

秦军饮食总体来说是简陋,粗糙,仅仅是果腹水平。

即便如今秦朝富有,积粟如丘山,富天下十倍倍。

秦律才敢于记载秦国境内到处都有万石一积的粮仓,甚至咸阳的粮仓储存有10万石粮食。

也正在是这样强大的后勤补给,秦军才能以数十万披甲南征北战,统一天下。

不然王翦那六十万大军,一路人吃马喂,粮食不够。非得饿死不可。

这个时代,秦军吃饭的军粮,一般就是锅盔。

锅盔,饼大直径二尺外,又圆又厚像锅盖。

锅盔源于外婆给外孙贺弥月赠送礼品,后发展成为风味方便食品。

一般的锅盔选取小麦粉料,压秆和面,浅锅慢火烘烤。

这玩意晒干之后,十分便于保存。

而且吧,还很硬。

本来这东西叫墩饼,秦军的墩饼每个重达五六斤,直径大约在50—60厘米左右,厚度也都在15厘米左右。

携带时,以两个墩饼为一组,在每个墩饼上钻两个眼,用绳子系好,像褡裢一样挂着前胸后背,在作战时,瓷实厚重的墩饼起到了盔甲的作用,敌军射过来的箭,扎在墩饼上,被秦军士兵拔出来后,又可用来射杀敌军,所以被称为锅盔,意为锅上烙出来的盔甲。

所以说的时候,真的能当盔甲盾牌。

闲下来的时候,就用刀砍下一块,就着水,一口一口咬下去。

这口感,可想而知!

而且先秦的人们食用小麦不是吃面粉,而是“粒食”,即连着麦壳煮食,这种麦饭的口感很差,一粒粒硬邦邦的进食很困难。

这口感就更难吃了。

所以秦江这还算好的了,起码还有肉干。

普通士兵,可就没有这待遇了。

至于菜,那就是酱,或者野菜汤。

连续吃半个多月,基本上是个人都扛不住了。

也难怪,秦江听说有人来劳军,立刻喜出望外。

不过他现在毕竟是朝廷将军,也不好表现得太过,依旧要完成手头任务再说其他。

当下立刻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官员立刻拱手行礼:“回禀将军,下官,宿县县令,喜!”

“喜?”秦江念叨一下。

他倒是不奇怪,毕竟现在很多人的姓名,就是一个字。

“喜县令,我这次,要征召民船千只,渡过涡河!”

秦江要征召船只,渡过涡河。

不然他这一万人马,非要绕行近千里,才可能到寿春。

喜立刻点头答应:“回禀将军,下官立刻去办!”

“只不过,千只民船,非一时可凑齐,还望将军宽恕几日!”喜答应下来,只是要求秦江宽恕几日。

秦江点了点头,欣然应允:“好,那就给喜县令,七天时间,七天之后,船只凑齐,我大军过河!”

“诺!”喜双手一拱。

……

“来人,将这些牲畜屠宰,本将犒赏三军!”秦江对着旁边的人发令。

旁边的军士,早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了。

他们立刻卸下盔甲,拎着兵器走了上来。

屠宰牲畜,埋锅烧水,一气呵成!

虽然是在野外,也没太多的饮食调料,做法也十分古朴无华。

但是胜在食材新鲜,依旧做的喷香扑鼻。

秦江和公子将闾,公子高于等人,大快朵颐,吃的汁水淋漓。

而下方,一众将士们,也吃的心满意足,喜笑颜开。

在长途跋涉之后,能够吃一口热乎的肉食,再好不过。

酒足饭饱之后。

秦江看向外面,遥遥看去,能够看到一座青砖古朴的城墙。

那是宿县所在的位置。

这是方圆百里,唯一的县城。

同时也是位于交通要道,横贯南北。

“莫不如,去县城里面看看?”秦江心中忽然一动。

这段时间,他都是穿梭在山间,山水风景,都看腻了。

人烟都没见到几处。

正好可以去宿县走走。

想到这里,秦江站立起身,换了一声便装。

直接出了营门。

他是主将,也没人敢阻拦他。

秦江大军营地,距离宿县,大概二十多里。

秦江单人骑马,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宿迁城内。

这处古城,之前是魏国境内的。

并且还是一处交通要道。

秦军当时为了拿下宿县,也是费劲了心思。

不过城墙保存还算完好。

依旧看不出半点大战过后的痕迹。

只不过仔细看某些角落,依旧可以看到,有刀剑划痕,还有干涸很久,已经变成黑色的血迹。

无言诉说着,这里曾经经历过大战。

此时城内街道,繁华热闹。

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虽然规模和繁华程度,跟咸阳肯定是没法比。

但也远超过之前秦江走过的那些荒郊野岭。

他一身黑色玄衣,玄衣之上,刺绣有金色玄鸟团,腰挂玄鸟玉佩,左手持剑,右手牵着马。

衣服是嬴政赏赐的,做工精美,用料讲究。

玄鸟玉佩,是嬴阴嫚赠给的皇室之宝。

剑,是青铜宝剑。

没一样,是凡品。

都是常人毕生,也未曾见过的东西。

走在大街之上,十分显眼。

毕竟这可是一个县城!

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秦江这种打扮。

这也太吸引人眼球了。

秦江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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