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只是一个普通人。
一个平凡到极点的人,没有任何出色的能力,没有能让人刮目相看的才能。
就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路人而已。
曾经,我渴望求知,渴望爱情,我也曾拼命追求过,但这两样我都没能得到。
后来,我渴望工作,渴望出名,我投过无数的求职信,可他们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就是从电话那边传来一大堆客套话和听不懂的专业术语。
现在,我只希望能有人给我一丁点安慰。
维克多待在他那潮湿而又布满漏洞的屋子里,一边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一边默默地写着“日记”——如果这玩意可以被称之为日记的话。
他拿着手中发黄的纸张,显得很不满意,手上握着的笔无从下手。
最终,他躺在破旧的沙发上,放下写到一半的“日记”,拿起了一旁的遥控器,按下开关。
电视里传来纷杂的叫声,但他没有介意,相反,他现在正需要用其他的事情来缓冲一下心情。
双目无神地望着电视机中的影像——
托马斯·韦恩依旧站在他的专属高台上演讲,他的妻子站在身旁安静地等候着。
下面一位女记者提问道:
“韦恩先生,您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自然是为了帮助更多的穷人,”托马斯韦恩理所应当的说道,一脸正义凛然,“我在哥谭看见了太多的不平等,我也领悟到一个道理——”
“贫穷使人丑陋,让人们忘记道德与规矩。”
“因此,我才会选择将我的财富,捐赠给需要的穷人们。”
台下响起一阵掌声,托马斯韦恩的妻子——玛莎·韦恩也在微笑着鼓掌。
记者似乎也相信了台上那人的话,面带笑意接着问道:“那您觉得这种捐献会对您和您的公司产生什么影响吗?”
“这整件事和我的公司无关,单纯只是我个人的慈善而已,”托马斯做了一个标准的本国敬礼姿势,“我只是想为这个世界的穷人做点什么,也让我的妻子还有我的孩子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同情心与爱心,钱只是身外之物。”
“我的目标是:利用我所能用到的一切,为哥谭人民撑起一把名为‘平等’的大伞!”
“dad!”一道稚嫩的童音从身后传来,托马斯韦恩微微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转过身抱住飞跑过来的儿子——年仅七岁的小布鲁斯。
“我的孩子。”他轻轻抚摸着儿子的头顶,妻子也缓缓走过来,眼中带着些许泪花。
一家人和睦地抱在一起,接着便是众人的掌声......
维克多关了电视,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抓着手上的遥控器,沉默着......
帮助穷人?同情心?爱心?平等?
不存在的。
所谓的“慈善”不过是富人们的一种工具,用来拉拢民心,获得名誉,以及塞住新闻媒体的嘴。
托马斯韦恩确实捐赠了不少,但处于极度贫困的白丰却一分钱都收不到。
市场价格依旧是这么贵,走到小巷即使是流浪汉也有被打劫的资格。
而他的生活,也依然是这么浑浑噩噩。
像是在黑暗中前进,看不见脚底的是什么。
别人还能在虚假的幸福或者缥缈的希望中走向终末。
但他却没有这种虚伪的幸运。
在哥谭,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区别永远是这么大。
简直就像是两种不同的物种。
自从他唯一的好友被那些富豪的手下痛扁时,他便不可能再相信那些混蛋。
即使是生长在富有家庭,没被丑恶沾染的小女孩,终有一天她也会被那些罪恶玷污,或者说,活成富人应有的样子。
维克多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烟雾。
没有人比他更懂“阶级”这玩意儿。
他来自俄罗斯,在哥谭打拼了几十年,就没看见过哪个小巷没有强盗与垃圾。
也没见过哪个富豪会无缘无故施舍给那些乞讨者食物。
就是这样,哥谭,这个外表华丽的犯罪之都,无数人希望前往的打工圣地——
内部却是无比**与丑恶,他们甚至搞出了个所谓的“犯罪经济学”,建立了阿卡姆疯人院......但这些都只是表面而已,做这些并非是为了抑制罪犯......
只不过是为了上层人士的利益罢了。维克多瘫在沙发上,熄灭了烟头。
“本来是想换换心情的,结果切到这玩意儿......”他有些头疼地揉了揉脑袋,“真不该打开电视。”
等会出去走走吧,虽然外面只有灰尘垃圾与令人厌恶的冰冷机器。他这样想着。
反正我的寿命也不多了。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拿起放在桌上的伏特加,将里面最后一口灌入嘴中。
然后又拿回那张日记,开始在上面写着:
“能给我安慰的那些人已经离去,我在这世间没有依靠,只是盲目地前进,走着这条看不见任何希望的路......
可现在,我觉得这条路快走到头了。”
......
利库死了。
被他自己身上绑的炸药炸死的。
本来林宇如果更小心一点还是能发现的,他的失败就在于
——太过于相信身边的人,而对外人的意见却丝毫不接纳。
真理会现在的地位,可以说是青门岛武宗城,新生黑帮势力中最强大的一派了。
甚至其市场直逼那些老黑帮,还把另一个新生帮派收并了。
对于老人们,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敌人。
他们绝不会和任何帮派交结,从真理会成员的做事风格就能看出来了。
而此时与林宇结仇的很明显不只有那些黑帮。
共生会老大得知自己新收的埋伏在林宇身边的间谍被杀,并且用来寄重要情报和物件的货船被毁,自然是气愤无比,立即安排人手过去刺杀。
......
方铎来到了海边,和他的女友阳城爱子一起。
他来自然不是因为查案或是什么行动。
只是单纯的散散心而已,顺便陪陪女朋友。
这里他来过很多次了,以前也经常出国旅行,所以对这边很熟。
不过......那里之前不是有一家水果店吗?现在怎么没有了?
他没有想太多,只是看了一眼那布满蜘蛛网和灰尘的铺子,便朝海滩走去。
但女友似乎对珠宝更感兴趣,方铎也就没管,继续向前走着。
此时差不多已经是中午了,太阳光很强烈。
方铎走了一段距离便停了下来。
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个半埋在沙子里,在太阳光照射下散发出金色光芒的小玩意,方铎继续向前,伸手拿起了那东西。
一股怪异而又说不上来的感受涌上脊髓。
他定睛一看——
那是一块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