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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 捉走(1 / 1)

这分明是一个妖娆的女子,只是稍作打扮,便觉美艳异常,甚至连他脚下的雪,都美的冒热气。他们与二在酒楼里共同做活这么久,竟然没有发觉,他还能美成这样。

二人擦擦哈喇子。

难怪卖首饰的掌柜以为二号是女人,他果然阴柔。

二号很快取下簪子来放入盒中:“我活这么大,做梦都想有一支簪子,今日梦想都实现了,死而无憾。”他笑起来,震的树上雪都落下来。

“二号,不可说这不吉利的话。”芙蓉笑笑:“以后的好日子还长着呢,什么死而无憾。”

几个人走了一程,买了些水果和一些吃的,坐在一处避风的破屋面前歇着。

出门的时候觉得寒风刺骨,走走停停的,身上倒冒了汗。

“大姐,看你的出手,不像是小气人,而且,人又极能干,聪明,胆子也不小,瞧着,定然不是一般家庭的女儿,你在丰城没有亲人,那你定然是外乡人,你来丰城做什么?”这是一号二号三号共同的问题。他们琢磨来琢磨去的,总也琢磨不透。

“我?”芙蓉笑笑,当初来丰城时,她是奔着苏畅而来,她想看看苏畅是不是变了节,顺便帮皇上看看,这军营是不是真的缺吃少穿,可如今,她连军营也没敢进。她对自己有些失望,看着一号二号三号脸上那期待的眼神,她只是轻描淡写的道:“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来丰城做什么。”

看来芙蓉是不想说了,一号二号三号并不细问这事,只是仰脸好奇的道:“大姐以前在哪里过活,家里有什么人?可还都活着?不会像二号一样,孤苦伶仃的吧?”

这个问题倒不用避讳。来丰城这些天,担惊受怕,吃苦受罪倒没有什么,关键是苏畅的行为,让她心里难受。人在难受的时候想到家人,会更难受,想想春娘疼爱她的模样,想想茶茶,再想想葫芦,她心里更酸了:“我不是孤苦伶仃,我有娘,有爹,还有弟妹,他们都好。我来自京城。一个叫小车胡同的地方。”

“来自京城啊。”一号二号三号羡慕之色溢于言表:“京城一定是个好地方吧。至少皇上住在那里。可惜的是,我们长这么大,一次也没有去过京城。”

“京城是个好地方。”芙蓉笑笑,以手托塞。又捡了根小棍在雪地里划着:“这是京城的丁字路口,跟丰城一样,有卖首饰的,有卖小吃的,有卖布匹的。只是比丰城丰饶,从南走到北,光是吃小吃,都要吃上好几个时辰呢,偶尔还有杂耍艺人。举着红缨枪跟大刀给大家献艺,京城的人多,人山人海的…….对,是人山人海的,有时候连马车也过不去。”

芙蓉陷入了沉思。离开京城不到一个月,可说起京城的事,却像说起几万年前的事一样,有些生涩,有些心酸。

跟丰城的动乱比起来,京城当然是好的。好的像个温柔乡,只是身在京城的时候,芙蓉并没有觉察。

二号笑眯眯的问:“那,京城的皇上,官位自然比大元帅大了?”

一号三号笑着道:“大元帅的官职,都是皇上封的,你说,皇上是不是比大元帅的官儿大。”

二号摸摸后脑勺:“说的也是哦,天下的官都是皇上封的,皇上是管官的,可皇上怎么让大元帅这样的人当官呢,他不是好人,害的丰城人人恨他,可又没有办法,皇上他就不知道吗?还是,皇上也是一个坏人,坏的跟大元帅似的?”

“皇上也是人。他没有三头六臂,也没有火眼金睛,地方大,官员多,难免有疏漏,皇上已经在努力弥补了。”芙蓉叹了口气:“希望皇上能弥补的过来。”

“照大姐这样说,皇上不像大元帅那么坏,那皇上在外头吃饭,一定给钱吧?”二号凝望着芙蓉。

“皇上在外头吃饭,也是给钱的,皇上不白拿老百姓的东西。”芙蓉想到那次在京城,皇上与七公公在街头吃饭却没带银子,两个人蹲那等了好久,等到芙蓉她经过,皇上如饿狼扑虎一样借她银子的模样,她就觉得好笑。大元帅吃喝,一向不给银子,皇上跟他比起来,可真是太体恤百姓了。

如此说了会儿话,竟惹的一号二号三号连连叹气,只说自己生错了地方,为什么生在这鸟不拉屎的丰城,若是生在京城天子脚下,他们的命运或许没有这般坎坷。

“若是没有这些驻军,说不准,丰城也很热闹,也是个好地方,丰城产梨子,每到梨子成熟的季节,大老远就能闻到梨香味,咬一口,甜丝丝的。”二号舔着嘴唇。

“如今已驻了军,大元帅的兵就像这里的主子,那些丰城知州知县,看到大元帅,就像耗子见了猫,听说,隔山差五的,大元帅就把他们召到军营里去问话,若是没回答上来,还得挨打呢。唉。”三号叹气道:“再这样下去,丰城的梨子都要变成苦的了,因为丰城的百姓流了太多眼泪,这梨怎么还可以是甜的呢。咱们如今地位低,在酒楼里做小二,可只要不惹事,不出风头,倒比那些知州知县还安逸些,昨儿被大元帅盯上,说让我去军营喂马,只那一次,吓的我差一点尿了裤子。”

众人笑起来。

芙蓉也红了脸,低头咯咯的笑。

“看不到那些兵,在街上走走,心里也是松快的。”一号道。

雪路深深。

几个人有说有笑,坐着吃了些水果。

远处一阵雪雾,白白的一团,向着芙蓉他们移动过来。

一号二号三号皆睁大了眼睛。

直到那雪团移动到他们面前,他们才看清了,原来是一匹马经过,马上坐了一个身穿黑色盔甲的男子,男子头上的帽子高耸着,最顶端有一簇红缨。

马蹄飞扬,那一簇红缨也飘飞起来。

一号二号三号顿时屏声静气,待那人那马离去了,他们才抚着胸口小声道:“大姐,真是白天莫说人,晚上莫说鬼,呐,刚才骑马经过的人,可不就是大元帅身边的么?瞧瞧带起的这一阵雪。”

那马带起的雪落下来,一号二号三号头上全白了,二号由于瘦小,那雪把他脸都盖住了,他伸手抹把脸,对坐在他身后的芙蓉道:“大姐,你看到了吧,大元帅的人张狂着呢,有一年,有个官兵骑马经过,那马受了惊,踩死了一个卖菜的老妇人,那官兵大摇大摆的走了,连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所以看到骑马的官兵,大伙都只有逃命的份儿。”

“别说了,别说了。”三号捅捅二号,可已经晚了,那骑马的人又折回来了,又一次带起地上的雪,雪扬起来,落了芙蓉一脖子。

真凉。

一号二号三号都吓呆了。

那马停也没停,那骑马的人戴的帽子,连着面罩,倒瞧不出长相,可看穿戴,至少是大元帅手底下的大将,光是看他骑的枣红大马,便是千金难买。

一号二号三号的心跳极快,骑马的人揪起芙蓉,像揪一只小鸡子一样,把芙蓉拎到了马背上。

芙蓉哪里经的住这些,脖子一紧,猛烈的咳嗽起来。

那人往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马受了痛,长叫一声,奔的远远的。

一会儿功夫,刚才还谈笑风声的芙蓉,这会儿不见了踪影,扬起的雪又落了下来。一切恢复平静,唯有地上的马蹄印,向大伙昭示着,这里曾经有人来过。

二号吓的嘴唇青紫,搂着芙蓉买给他的簪子哭起来:“哎呀呀,完蛋了,这回完蛋了,他们把大姐捉去了,肯定会糟蹋大姐。怎么办哪,你们快想个主意。”

一号闷声道:“都是你,二号,为什么要议论人家,说什么不应该说的,被那马上的人听到了,人家回来报仇的。”

三号凝望着芙蓉消失的方向想了一会儿,又遥遥头:“那人不是来报仇的,咱们不过是小声说了几句话,他跟咱们有什么仇?也不是要糟蹋大姐,你们想想,大姐她穿着男人的衣裳,我说句不应该说的,如今都穿着男人的衣裳,二号瞧起来,可是比大姐妩媚多了,若是捉女人去享用,也应该把二号捉去。”

“那三号你说说,他把大姐捉去哪了?他捉大姐,是为了什么?”

三号摇摇头,他哪里知道。

出来的时候四个人,如今只剩下三个人了。芙蓉不见了。

二号搂着首饰盒子哭的伤心:“怎么办哪,我们把大姐弄丢了,大姐的命真苦,我们怎么才能救大姐哪…….”

三号想了想道:“我们没有法子救大姐,咱们又没有马,自然是追不上的,如今唯有顺着那马的方向寻过去,能找到大姐也说不定,只有这一个法子。”

二号哭的梨花带雨:“若是找不到大姐呢,那我也活不下去了,大姐对我这么好,刚才那人拉她上马,我应该拦在前头的,我竟然没有拦住,我真是太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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