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颜色(1 / 1)

乔雅丹走后,莎莎面带揶揄的笑容,又来挑衅方晓。

“方晓,阿达说沈老板让你过几天再来上班,你今天来酒吧,没钱拿的,来做什么呢?哦!我知道了,你是想偷偷的来打探虚实,然后好给我们颜色看看的,对不对?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心思深沉,不仅不懂得尊重前辈,还时刻想着在背后下黑手。我听宝叔说你是乔雅丹的男朋友?哎呀,要我说,你们俩真是天生一对,一个不知廉耻,一个阴险狡猾……”

这女人真心是个脑残加泼妇的综合体,病得不轻,得治!

方晓抬头看了看舞台,又看了看酒吧,决定疯一把,好好玩玩,一来泄最近几天的情绪,二来试试自己有没有做大咖的斤两,顺便给莎莎姐上点颜色。

于是他理都不理莎莎姐的叽歪,回身对蓝小溪招了招手,示意跟上,然后绕过桌子,带着她去了吧台。

许可正在和调酒师阿达聊天,面前放着三杯无酒精的鸡尾酒,见他们过来,就说道:“我刚准备回去,你们怎么都过来了?位置会被人抢走的。”

女人就是爱八卦,特立独行如蓝小溪也不例外,她凑过去,低声和许可讲刚才的事。

“方晓,晚上好。”

“阿达哥。”方晓和他打声招呼,然后看着小舞台上表演纯音乐的几个老头,问道:“我想上去试试,怎么操作?”

“你手指这么快就好了?”

“差不多了。”方晓晃了晃双手的手指,说道:“以前练过,茧子长得很快。”

阿达点了点头,说道:“架子那有吉他,你自己拿,我让丹丹去通知一声,等他们结束,你就可以上了。”

“好。”

“雅丹这么忙,我去说吧,正好找宝叔有事。”许可对这里很熟的样子,她饶有兴趣的问道:“方晓,你准备唱什么歌?”

“不知道,我上去了再想。”

正在调酒的阿达惊讶抬头看他,许可则撇嘴,做了个“就知道你要这样”的表情。

在酒吧的门口两侧,各有一排乐器架子,左边比较杂,有古筝古琴这样的大块头弦乐,也有笛子小号这样的小型管乐,右侧则是一水的弦乐,有吉他和小提琴这样的西洋乐器,也有二胡和琵琶这样的民族乐器,有的暴露在空气中,有的收在盒子里,并不统一,摆列也很讲究,不是按门类分的,而是交错杂陈,参差有致,比整整齐齐摆列更有美感和艺术范儿。

这里的吉他没有差的,都是欧美几个著名大厂的标准产品,方晓很快就挑了一个martin的标准d型琴,martin是世界顶级吉他品牌之一,从十九世纪就开始做吉他,前世今生的产品虽然编号名称不同,但差别不大,他前世用的就是这个牌子,比较顺手。

选好吉他之后,他又去了左侧,拿了三个沙锤,等回到吧台的时候,许可已经从小舞台那边回来了,她端着酒杯,笑着问道:“有感而?”

“有感而。”方晓也笑,他把沙锤分了一个给蓝小溪,剩下的两个给许可,说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人打脸不如一群人打脸,我这次带你们一起有感而,轮番打脸,快感十足,不容错过。”

“那女的确实可恶,居然下黑脚。”许可放下酒杯,拿过沙锤,摇了两下,出沙沙的响声,跃跃欲动的问道:“怎么打?”

蓝小溪也难掩兴奋之色,目光灼灼。

“等会我叫你们上去,你们就上去,然后听我的就行了。”方晓听着旋律的走势,知道舞台上的表演快结束了,于是提起吉他,说道:“沙锤等会给乔雅丹一个,让她也来打打。”

他转身朝舞台走,听到背后阿达问许可:“小可,有感而是什么意思?”

“就是即兴,他要即兴编曲唱歌。”

“他行不行?”

“我也不知道……”

剩下的话,方晓就听不清了,他刚走到舞台,上面正好结束。

舞台上一共有四个人,方晓已经认识了其中三个,敲鼓的宝叔,弹吉他的昆哥,弹琴的李伯,还有一个是今天第一次见,但上次乔雅丹已经介绍过的人,也姓李,他是吹双簧管的,因为比较年轻,才刚过五十,所以被称为“李叔”,弹琴的被称为“李伯”,以示区分。

“小方,这么快就要给我们点颜色看看了?”

同样是给颜色看看,宝叔说和莎莎说,完全是两种语气,宝叔是友善的调侃,莎莎是恶意的挑衅。

“宝叔说哪里话,我是来班门弄斧求指点的。”方晓微笑着和几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头打招呼:“昆哥,李伯,李叔。”

这几个老头都是事业有成的人,气度比较沉稳,各自点头回应,但都没多说话,只有宝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几句鼓励的话。

方晓是老江湖了,知道两段表演之间,要留一点空档时间,这里毕竟是酒吧,不是演唱会,连轴转的不停表演,会影响酒水的销量,所以他上台后,没有急着说话或者开唱,而是坐在高脚凳上,慢悠悠的调整麦克风的位置,调整好之后,又去调吉他弦,其实只是做做样子,保养乐器也是乔雅丹的日常工作之一,这把吉他被她调的非常准。

正如许可说的那样,这是一家小众酒吧,越小众就越专业,来这里听几个老头子玩乐器的,都是音乐口味偏成熟的人,他们看到方晓一个瘦瘦弱弱的小年轻在台上捣鼓,立刻起了轻视之心,酒吧内交谈的声音,比之前大了很多,嗡嗡嗡的好像蜜蜂回巢。

“方晓这是在做什么?”许可疑惑,问宝叔道:“怎么还不开始?”

“他这是在清客人的耳朵。”宝叔乐呵呵的说道:“没看出来,他还是个懂行的人。”

“清耳朵?”

“我们刚才是四个人,玩的比较热闹,他现在一个人上去,曲风肯定偏清淡,所以要有个过渡,等客人们的耳朵休息好了之后再表演。”

方晓看去卫生间的人都回来了,点过酒的人也都拿到了,于是就开始说话了。

“大家晚上好,我叫方晓,方方正正的方,知晓事理的晓。”方晓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之后,说道:“我是酒吧新来的乐手,本来是下周才来上班的,今天过来,只是适应一下环境,没打算演出。”

这话平铺直叙,没什么特别,但语气非常自信,流露着一种“今晚你们赚到了”的意味,有些敏感的顾客停止了交谈,抬头看他。

“我刚才坐在那,就是莎莎姐后面,莎莎姐——老顾客应该都认识,就是那个在这里驻唱的莎莎姐——她刚才问了一个非常白痴的问题。”方晓看不清莎莎现在是什么表情,但那无关紧要,他等那些回头看方位的客人们重新关注舞台之后,才继续说道:“莎莎姐问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会写歌的人都死绝了吗?”

“我上来,是想告诉她,这世界上会写歌的人很多,只不过因为她人品不好,所以没有人愿意给她写而已。”

莎莎呼啦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嚷嚷道:“方晓,你在那胡说八道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不是让我给你点颜色看看么?那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我这个人,很喜欢帮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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