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上沙丘,高登取出单筒炼金瞭望镜,举到右眼前,缓缓旋转镜筒,调整焦距。
视野由朦胧渐转清晰:河水潺潺,波光粼粼,如一轮湛蓝色的月牙环绕前方三公里外的绿洲。
河畔长满沙冬青、沙葱、肉苁蓉、油蒿、芦荟、甘草、胡枝子、海星花、沙菊花、沙拐枣、无花果……像色彩缤纷的地毯,在无垠的星空下熠熠生辉。
高登不断移动单筒炼金瞭望镜:一顶顶羊毛帐篷星罗棋布,沿着植被四散铺开,一直延伸向绿洲中心的月牙城。帐篷前,骆驼栖息,牧羊犬放哨。旁边围起茅草盖顶的木栅栏,里面牛羊成群,还能望见头短颈长的当地骏马。
镜头最终停在一根高高矗立的旗杆上,绿色的旗幡飘扬夜空,上面绣着一只展翅飞翔的黑鹰。这是沙之国的黑鹰部落,至今保持着祖先古老的游牧传统,不愿定居城市。
相比之下,统治月牙城的沙狐部落则是现代派,全力展农耕、商业、娱乐等行业。
“没人跟在我们后面。”雀斑从后方接近,趴到高登身边,同样拿出一管单筒炼金瞭望镜,举放眼前,观察绿洲动向。这管瞭望镜可以收缩,镜片并非玻璃所制,而是用水晶兽的瞳孔打磨成薄片,望远距离达到五公里,足足价值十个血腥点。
没过多久,翠茜、阿泰也从另外两个方向爬上沙丘。“\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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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没看到花豹他们。”“我这里也没有,他们会不会回基地了?”
雀斑摇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讥诮:“花豹不可能放过我。”
银狐也不可能放我走。翠茜在心里说,她不晓得雀斑和花豹到底有何恩怨,但小雀雀多半和自己相似,都有不想说的秘密。
高登兴许同样如此,不然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逃呢?
“飞艇在途中故意绕圈子,把几个降落地点的顺序打乱了。”高登收起了单筒炼金瞭望镜。
阿泰愣愣地看着高登,不明白他话外之意。
雀斑解释道:“还记得地图吗?按照最短路线,飞艇从山羊部落启航后,应该先来月牙绿洲,再飞黑油城。可现在,我们反倒成了最后一批。”
翠茜恍然:“这是为了让我们时时处于花豹的眼皮底下,所以他肯定盯上我们了。”
高登说:“他要么抄近路,提前进月牙城等我们。要么还待在降落点附近,和我们拉开距离。血狱会留下了我们以前的旧衣服,如果弄几条猎犬,追踪我们的气味很容易。”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会一直被血狱会监视。除了花豹他们,相信月牙城里一样会有血狱会的暗桩。”雀斑接道。
“暂时不用管他们,我们按照预订的计划做。”高登捏住下唇,出“桀桀”的乌鸦叫声。
远处十米高的沙枣树顶,番红花敏捷一跃,凌空翻身,连续七八个筋斗化解冲势,轻巧落地。“动作太帅了!”他喜滋滋地对自己说,向沙丘跑过来。
“红毛,有什么现?”阿泰声音哑,还是有点紧张。
“月牙河好漂亮!”
听到番红花的回答,小伙伴们齐齐翻起白眼。
高登从斗篷里摸出一块造型典雅的古董珐琅怀表,打开表盖:“距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们开始换装。”
他们脱掉斗篷,梳妆打扮,打开行囊,更换早已准备好的服饰。
高登拿出匕,飞快削掉乱蓬蓬的长,刮去唇上、下巴的茸毛。他整整三年没理过,头像一团纠结的稻草窠,一直垂到后腰。
清理完毕,他把掉落的碎埋进沙子,再打开皮箱,取出一罐青金橄榄油、一块龙涎熏香料、一枚冰纹蓝钻戒指、一副单边夹鼻金丝眼镜、一双皮鞋以及一套内、外衣。
高登脱光衣服,倒出青金橄榄油,涂抹肌肤和头。青金橄榄油色泽金黄,清亮滑润,可以滋润皮肤,促进血液循环,一点点提升肌肉强度。高登的风眼早已全部转化风孔,为防肌腱受伤,他通常只用七、八成左右的度。有鉴于此,他前后耗费五万血腥点,分别从十多家兑换铺购买了总量一公升,只有王室才会日常使用的青金橄榄油。
接着,他戴上冰纹蓝钻戒指。镶嵌的冰纹蓝钻呈三角形,转动其中一角,就会弹出毒针,见血封喉。
随后高登换上衣服,穿好皮鞋。内衣由沙穴族的秘银丝织外套改装,能有效抵御尖锐物的戳伤。外套是价值三千血腥点的暗灰色蛇皮风衣和紧身皮裤,做工考究、剪裁精细,只取金冠蛇头部最精华的一块蛇皮编织,灰尘不沾,雨水不湿,冬暖夏凉,又轻又薄。风衣里子附有四只明袋和四只暗袋,分别放置钱袋、各种暗器和炼金药剂。皮鞋则是暗灰色的犀牛皮,异常牢固耐磨,微翘的鞋尖坚硬如铁,鞋底暗藏夹层,另有机关。
最后,高登戴上单边夹鼻金丝眼镜,挂好古董珐琅怀表,将龙涎熏香料捏碎成粉,洒遍全身。
“啊……”翠茜刚换好衣服,瞧见高登的模样,不由捂住嘴巴,美目闪亮。眼前的高登丰神俊秀,弘丽温雅,俨然是个绝顶的美少年。
可我还是觉得阿泰最好看。她偷偷瞄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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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人少年,阿泰换上了一套朴实的麻布衣裤,显得干净整洁。而她自己身着彩裙,装饰华丽,他们将扮演一对私奔的少年。
“狗屎的,你应该改行去做男妓,保证赚翻!”雀斑悻悻地瞪了高登一眼。他上身赤膊,套着磨破的皮革背心、破烂的大裤衩,光着两只脚丫,嘴里斜斜叼了一根杂草。
高登看了看珐琅怀表:“距离天明还有一个半小时。大家最后一次核对计划,检查装备。”
翠茜率先道:“我来自星之国的商人家庭,和护卫阿泰偷偷相爱,私奔来此。我携带了大量金币财宝,以此为饵,引出暴风马贼团。”
雀斑无聊地嚼着草根:“老子就是个到处流浪的小混混。我的任务是打入月牙城的底层,和当地的地痞无赖混熟,借此打探暴风马贼团的消息。”
“我是游吟诗人番红花,将在月牙城的各家酒吧、餐馆和妓院演出,任务同样是打听消息。”番红花抖了抖洁白如雪的斗篷,五指轻拨,怀中的金色竖琴出婉转清鸣。“当然,还有弘扬美妙的诗歌,让艺术之花在每一颗贫瘠的心灵中盛开。”想了想,他最后补充了一句,但众人对他的补充自动过滤。
“记住,第一个月里,你们只负责搜集暴风马贼团的情报,按照计划接头。城里肯定有马贼团的同党,你们不要做不相干的事,也不要动用源力,显露武技。”高登环顾四人,“以我们的力量,不可能和一百多个马贼硬拼,只能慢慢来。”
“万一不得不动武呢?”阿泰问。
“那就灭口毁尸。”高登淡然道。
没过多久,天际开始透出一抹淡青色。尽管只是凌晨三点,但沙漠的天亮得很早。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先走一步。”翠茜和阿泰向众人告别。阿泰背起所有的行囊,肩头扛着粗壮的狼牙棒,另一只手搀扶翠茜,走下沙坡。
高登举起瞭望镜,望着他俩进入绿洲,走到一张帐篷跟前轻呼。牧羊犬开始吠叫跑动,不一会儿,帐篷掀开一角,牧民揉着惺忪的眼睛钻出来……
“他俩怎么样?”番红花关切地问道。
“没问题,保持游牧习俗的传统派还是很好客的。”高登从镜头里望去,牧民询问了几句,便热情地把阿泰二人迎进帐篷。
一个小时以后,雀斑直奔月牙城。彼时城门未开,他用钩索攀爬,绕开呼呼大睡的守卫,悄悄潜入城内。
等到六点城门开启,番红花哼着歌出了。
烈日高照之际,高登已清除完众人一路留下的痕迹。提着皮箱,他不紧不慢地走向月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