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枭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去了,临走时,顺手从盆里又捉了几根胡萝卜,现在,掌握了独家秘笈,三根胡萝卜已经难不住苏大厨了。林枭仿照着张大胖的样子,先死死的按住想要到处乱滚的胡萝卜,凶残的一刀切下,呼出一口气后,开始仔细的切片。
切菜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他一直知道,规模越大的酒店,里面的厨房分工越是明确,像是洗菜,切菜,都有专人来做,切菜的也有个专用称呼,叫做切墩师傅。
一个好的切墩师傅,工钱并不少于三厨,一根胡萝卜上来,切片切丝,片切多粗,丝切多细,都是随心所欲的。
所以林枭很慎重的对待自己的这一份工作,每次下刀前,都小心的看了又看,是否和刚才切下来的胡萝卜片厚薄均一?
从片到条,依然是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马虎。
如此一来,当他把一根胡萝卜都切成了方片,松口气的同时,顿觉脖子又酸又疼。林枭伸手揉了揉脖子,抬头看了眼时间,一下睁圆了眼睛,怎么又过去一刻钟了!
看着面前一堆胡萝卜条,再看看旁边一堆待切的胡萝卜,林枭登时泄了气,手里的菜刀一丢,难不成,自己是真的厨艺白痴?
林枭的眉尖一点点的皱了起来,差点成了他丈夫的那个男人曾经夸奖过,林枭身上有一种最为难能可贵的品质——百折不挠。这也是他当初能够从一穷二白奋斗到优秀的酒店经纪的原因。林枭放下了刀子,他隐隐觉得,自己的切菜方式,还是不对。不声不响的站到了张大胖旁边,张大胖仿佛明白林枭的心意,手一顿,手里竖起的胡萝卜倒了下来,手起刀落,胡萝卜一剖两半,接着切片,片切条,条切丁,整个过程本应该是繁琐的,但由张大胖做出来,却宛如行云流水,赏心悦目的让人看的目不转睛。林枭的眉尖依然紧蹙,他的切法没有问题,他下意识的抬起头,向着张大胖看去,张大胖也恰好偏头看来,那一双明亮而漆黑的眼,仿佛在问,明白了么?林枭一口气憋在了胸口,忿忿的转过头去,片刻后,擦擦的切菜声再次响了起来,林枭不由自主的转过头,微微一怔。
这一次,他没有先看张大胖手里的刀,而是看的张大胖的脸,如此近的距离,他可以清楚的看到张大胖眼皮垂落,一双漂亮的眼珠动也不动,看似盯着手里的胡萝卜,其实并没有焦点。
换句话说,他在切菜的时候,压根就没看着菜!
林枭恍惚明白了什么,他在切菜的时候,因为害怕切得薄厚不一,视线是始终追随着手里的刀刃的,不断的衡量又衡量,生怕一刀下去,就前功尽弃。
如此切法,速度自然慢了下来。林枭本就不是蠢人,不然也不会在失学多年后,自学成才,他明白了其中诀窍,瞬间的举一反三。
生活中,眼睛从来都不是测量距离的工具,盖房子用的是铅垂线,裁剪衣服用的是软尺,当用到目测两个字的时候,便意味着这是一个不精确的测量数据,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切菜的时候,一个新手厨师,往往容易被眼睛所迷惑,觉得想要切出大小厚薄均一的块丁,必须用眼睛努力的盯着才可以,事实上,这时候的眼睛已经欺骗了他,让他的速度慢了下来,切出来的东西,也未必那么均匀。林枭想通以后,视线挪到了张大胖的手上,这一次,他的观察更加仔细,看上去和他的手法一样,却又有着些微的不同。
林枭注意到,张大胖切菜的时候,手是在动的,每当他切完一刀,手掌往后一退,手下的胡萝卜就露出了一截,这样他扣在胡萝卜上的四指外缘,胡萝卜露出的部分,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大小,顺着指尖外缘一切,胡萝卜自然被切成了等厚的片。林枭松了一口长气,原来是这样啊。
这一次,他沉稳的回到了自己的菜板前,没有马上拿起刀子,而是小心翼翼的抓起了半根胡萝卜,仿照着张大胖的样子,扣在了掌心里。这个动作颇为陌生,握在掌心的胡萝卜,似乎成了一个有生命的物体,让他感觉十分新奇。他仿照着张大胖的样子,把手一点点的往后退去,胡萝卜从他的掌心探出头来,像是一只乖巧的小猫,被他随意的逗弄着。
就这样单调的游戏,他足足的玩了半个小时,不知道何时,张大胖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双手环肩,站到了他身后,一双眼眯起,微微出神。
看着林枭玩的不亦乐乎,似是永不厌倦的样子,张大胖终于投了降,他大手伸出,按住了林枭手里的胡萝卜,从旁边捡起菜刀,不由分说的塞入了林枭手中。
林枭吃惊的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心中也有些忐忑不安,检验练习成果的时刻到了。
他深呼吸一口气,默默的感受着手里的胡萝卜的形状,右手的菜刀抬了起来,一下,两下,他很快发现,理论和实践之间总是有着差距的,他的眼睛控制不住的向着手下的刀锋看去。
林枭强制挪开视线,再次切了起来,他察觉到,完全不看刀刃很难,而每次自我告诫,千万千万不要看刀锋后,就是一阵手忙脚乱。被不受控制的视线和追求自由的思维之间的左右互搏搞得筋疲力尽的林枭终于切好了一排胡萝卜。
他咬着下唇,小心的拎起两片胡萝卜片观察着,厚薄看上去差不多,他呼出一口长气,总算差强人意。想到昨天和今天早上的打击,林枭简直要喜极而泣,那一种苦尽甘来的味道实在美妙,让他忍不住久久回味。
现在,他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自己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厨艺白痴进化到了新手学徒。张大胖的大手习惯性的落在了林枭的头上,轻轻的揉了两下,分享着他的喜悦,他的唇角勾起,阳刚的脸上瞬间温柔遍布。林枭嘿嘿一乐,快手快脚的把面前的胡萝卜片垒到了一起,切起了条,随着不断的下刀,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进步,这种进步让人喜悦。很快,他把面前的七八个胡萝卜都切完,菜板上只剩下了一堆胡萝卜丁,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他献宝一样的看着张大胖,他的头微微歪着,细长的眉眼间满是狡黠。张大胖一怔,透过林枭看到了另外一个女人,心情莫名的低落下去,他无言的拍了拍林枭的肩膀,收拾起了一堆胡萝卜丁。林枭愣了下,想到今天还有事情要办,很快转移了注意力,他洗了手,打算回房间里换身衣服,总不能周末还穿着校服出去。
在衣柜里翻找半天,林枭拎着一件肥肥大大的外套直皱眉头,怪不得别人给他起外号叫苏套子,他这些衣服,足可以套进两个他了。勉强找了身穿上,林枭把袖子挽了又挽,背起一个斜跨休闲包,大步的走了出来。
到了张大胖面前,林枭犹豫着道:“我,我要出去一趟。”张大胖看着他扭捏的样子,突然就明白过来了,心情瞬间好转,他扬起唇角,从身后掏出钱包,随手抽了几张票子塞给了林枭。林枭仿佛做贼一样,把钱往兜里一塞,飞快的向外跑去。他先到了街上,在步行街的小店里掏了半天衣服,最后挑出了一条牛仔铅笔裤,裤腿挽起一道,露出细致的脚踝,上身搭配了一件仿裙的浅棕色T恤,中间装饰的乳白色腰带松松的扎起,他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很满意。这一次出来,他要去找陶女士和陶先生,许是儿时亲眼看到母亲被轰赶出来的缘故,林枭心中十分忐忑。他买了一兜水果,到了上次那个小区,给自己打了半天气,大着胆子走了进去。往里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对着守在门口的保安绽放了一个甜甜的笑容,问道:“大哥,我是来看姑姑的,可是忘了门牌号码,您看,能不能帮我查一下?”
他顿了下,补充道:“我姑姑姓陶,住在十号楼。”
许是他张口说了姓名和楼号,保安看了他一眼,痛快的查了门牌号,四单元301室,林枭默默的念了几遍,直到铭记于心。
从口袋里掏出了两个苹果放到桌上,林枭乐呵呵的道:“这次麻烦大哥了,吃个苹果解解渴。”以后怕是要经常和保安打交道,还是提前打预防针的好。话罢,林枭大步的走入了小区,到了十号楼的四单元前,仰头看了眼3楼,深呼吸一口气,迈着脚步,一步步的爬了上去。看着面前的深红色合金大门,仿佛看到了陶女士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他几乎落荒而逃,再三鼓起勇气后颤抖着指尖按下了门铃。一声,两声,许久都没人应门,林枭莫名的松了一口气,想了想,把手里提着的水果挂在了门的把手上,仿佛完成了一件神圣的仪式,他一身轻松的下了楼。
林枭又闲逛了会,给张大胖买了件薄外套,这才往家赶,到了家门口,一双眼睛却蓦然睁大,指着里面忙碌的身影,几乎吐出一口血,恶声恶气的质问道:“他在这里做什么?!”
张大胖抬起眼,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应道:“勤工俭学。”
林枭咬牙切齿的看着挂着围裙依然整洁干净的少年,白色衬衣的袖口挽到了小臂处,哪怕在拥挤的店里,依然宛如青松,俊朗挺拔的让人过目难忘。
少年刚好回头,看到林枭眼睛一亮,随后却克制的压抑住了自己的喜悦,对着他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林枭深吸一口气,东方战歌这副样子让他好过一些了,他调转头继续炮轰张大胖:“家里的店子才这么点大,以前你一个人就忙的过来,何况现在我也在帮你,有必要请一个帮工吗?!”
张大胖认真的点了点头:“有必要。”林枭一噎,脱口问出:“为什么?!”张大胖浓眉扬起,斩钉截铁的道:“便宜。”
林枭一窒,不满的问道:“多便宜?!”张大胖一本正经的应道:“包两顿饭,一天十块钱,中午和晚上都要帮忙。”
呃,是挺便宜的,别看苏记的店子小,生意可不差,活也不少,饭口的时候,能把人忙的脚不沾地,光是收拾桌子就能把人累的死去活来,现在最便宜的帮工一个月也要一千大洋,还要包吃住。东方战歌虽然只在饭口帮忙,一个月三百块也是非常便宜的了。林枭不再反驳,一双细长的眼睛却眯了起来,眼珠乱转,这么便宜的劳工一定要充分利用了。张大胖看看林枭,又看看里面的东方战歌,再次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把未知的危险置于眼皮子底下,是最安全的做法。——任何想要娶走别人家如花似玉的女儿的男人面前,都有一座叫做岳父的大山,山高千仞,通天彻地,唯有大毅力者才能攀爬之。林枭换了身衣服,也开始帮忙,三人脚不沾地的忙过了饭口,到了下午两点的时候,总算清闲下来,林枭和东方战歌都饿得饥肠辘辘。张大胖干脆的把锅架了起来,烧火放油,葱花炝锅,直接拿着配菜弄了盘宫保虾丁出来。满满一大盘子,配料下去半盆,林枭埋怨道:“炒这么多,怎么吃的完!”一旁的东方战歌早就饿的两眼冒了绿光,抢着端起了盘子,连声道:“吃的完,吃的完!”林枭一想,也是,半大小子吃穷爹娘,东方战歌这个岁数,正是能吃的时候。两个人把碗筷摆放好,林枭一巴掌拍掉了东方战歌的狼爪,朝着厨房喊道:“喂,开饭了!”张大胖慢悠悠的晃了进来,手里拎了两瓶啤酒,往桌子上一放,看着东方战歌:“喝两杯?”
东方战歌他爹就是个酒坛子,他自幼也没少喝,虽然没酒瘾,酒量却不小,正要开口应了,瞥到林枭一脸的不以为然,赶紧坐直身体,正气凛然的道:“哥,我不喝酒!”张大胖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东方战歌心虚的低下头,专心的扒着饭,林枭则是小口小口的吃着,看着文静,速度却一点也不慢。
林枭和东方战歌都饿坏了,闷头苦吃,张大胖习惯了这样的作息,慢悠悠的喝酒吃菜,一脸悠闲。三人正吃着,门口传来了一声大笑:“苏哥,吃饭呢?”
几人同时抬头往外看去,进来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生的眉目俊朗,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搭配简单的t血衫,看着就像是个朴素的大学生,只是一道刀疤从额头斜切而下,飞入眉梢,平白增加了一股煞气。
张大胖招呼了一声:“阿南。”林枭久远的记忆瞬间复苏,张浩南,这一片的混混头子,几年后,更是扩张地盘,一跃成为了柳城中数得着的几股地下势力之一。
因了张大胖的关系,对林枭也有些许的香火之情,若非他暗里打过招呼,林枭在酒吧醉生梦死的那几年,早不知道被人拉进黑巷子多少次了。林枭立刻站起身,客气的唤了句:“南哥。”张浩南颇为意外的看了林枭一眼,张大胖的这个女儿他晓得,一向是头不抬眼不睁,看到人视而不见,匆匆走过,从来都不打招呼的主。
一看之下,张浩南倒是愣了愣,记忆里这女孩子一向低着头,厚重的刘海又挡住了大半的脸,没想到却是生的这般好颜色,眉眼清丽,最难得的还是皮肤细嫩白皙,宛如最上等的细瓷,让人有股伸手摸上一摸的冲动。
女孩已经有些发育,单薄的t恤被胸前的两个小鼓包撑了起来,身体却还是细细长长的,看着仿佛风中细柳,似乎随时都会弯下腰去。
张大胖咳了两声,张浩南回过神来,笑道:“小曼出落的这么漂亮了。”他自来熟的坐下了,对着东方战歌吩咐道:“去给哥拿双筷子,我和苏哥喝两杯。”
东方战歌愣了下,看到张大胖点了点头,心不甘情不愿的去取了碗筷,方大少早已经有了领地观念,他和他媳妇,舅哥一起吃饭,掺和个外人算什么!拿了碗筷酒杯出来,东方战歌一门心思全进了菜盘里,打定主意把菜都扫光,不给对面的不速之客留上半点。张浩南给自己倒了杯啤酒,一干而净,又夹了两筷子菜,舒服的出了口长气,笑道:“咱们这个街区,也就苏哥这里最舒服了,这菜怎么吃都够味。”张大胖随口应了声,从腰间掏出钱夹,数了七八张票子,抽了出来,张浩南却推了回去:“苏哥,我最近看了两家场子,街坊们的这点血汗钱,就不要了。”
林枭闻言,忍不住多看了张浩南两眼,张浩南小混混起家,最开始,就是从收取保护费开始。
但是他做人一向知道进退,从来不把人往死路上逼。苏家的店子生意好,张大胖给的多些,每个月有七八百,有的店子生意差些,只拿一两百的也有,但是这一片足足上百个铺子,林林总总的加起来,钱也不少。张浩南也是个怪胎,本人并没有沾染上吃喝嫖赌的陋习,收的钱养活手下一票小弟,同时积攒本钱,有了钱以后,先是开了一家酒吧,随后摊子越铺越大,什么买卖都要插上一脚,势力很快膨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