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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五十二章(1 / 1)

原来,在我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吕强和吕辉仍然在院子的一隅兀自玩耍,徐东和杜子兴也仍不时去作弄他们,吕强忍无可忍,骤然爆发,抓住徐东就死命捶打,杜子兴因为闪得快才逃过一劫。吕强虽然身材瘦小,但行动迅捷而灵活,加上指甲尖锐,骨骼硬朗,徐东很快便被打趴在地,据说还压坏了一盆仙人掌,也是合该徐东倒霉,那仙人掌的刺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扎在了他的屁股上,痛得他嗷嗷直叫,连连求饶。

吕强取得了胜利,也没再得寸进尺,放了徐东,徐东被打怕了,不仅再也不敢欺辱吕强,连粗话都不敢再多说一句,我的其余几个小伙伴们当时都在场,震慑于吕强当时的凶悍和暴戾,尽皆舌挢不下,瞠目结舌,也不再有胆子开罪和洗涮他,相反,还尽量避而远之,不去招惹。

后来,因为我和善的性格,在随着陀螺风暴兴起的旋风之中我趁势顺水推舟,借着陀螺的比赛的当儿,与吕强成很要好的伙伴,童年生活也因之而更加丰富多彩了。

吕强因打败徐东“一战成名”,渐渐地把我们都看成了“纸老虎”,觉得我们都是外强中干、不堪一击的“脓包”,开始有意无意欺辱起我们来了。仿佛当初加诸在他身上的魔咒正逐渐反噬在我们的身上,我们饱尝着这种报应的滋味,怨愤之情溢于言表。

可是谁都不敢吱声,徐东更是变成了闷葫芦,只要有吕强在场,他硬是显得温顺老实,中规中矩,言语甚少;于俊申变得友善了许多;杜子兴将矛头尽数转移到刘春晓的身上,以取笑他为乐;王启祥与杜兴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我感到格外怪异而突兀,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宁愿大家自然一点,像真正的小伙伴一样玩着应有的游戏,享受着应有的和谐快乐,而不是谁怕谁,谁欺辱着谁,谁躲着谁,谁整蛊着谁。如此,那便可怕之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吕强早已在私下里与各位小伙伴们单独较量过了,结果就是我的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输在了吕强的手中,即使没有如徐东那样狼狈,但最后还是输了。既然输了,作为胜利者的吕强自然而然就踩在了他们的头上,不说飞扬跋扈,至少也有些目中无人了。

我当时性格再好,心胸再宽阔也只是一个小孩子,与伙伴们一样有气就撒,有泪就流,有火就放,对欺辱我们的东西和事物那是恨得咬牙切齿,所以对于吕强的一切过分的言行举止使我终于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忍无可忍的爆发了。

我和吕强打了一架。

我终于明白小伙伴们为什么败给他了。

原因就在于他的双手,充满胼胝并那鲜少修剪过的尖锐的指甲。它会毫不留情的深深的陷入肉中,如吸血鬼的尖牙,割破肌肤,然后看鲜血狂涌,他却在邪恶的讪笑。

我一上来就紧紧抓住他的五指,然后依靠腕力向后压去,企图让他投降。左手却没有多大力气,压不过去,只能尽力支撑,所幸他的右手力气也不大,加以左腕受到剧烈的创痛,顾此失彼之下倒也斗了个旗鼓相当。

吕强使劲挣扎,想要抽出左腕,可是我也在使劲向后压,阻断他的进一步动作,就这样互相僵持着,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已占了上风,而且还在步步紧逼。从他紧皱的眉眼和不断眦裂的嘴唇我知晓他此刻的痛苦,我想如果他就此认输我立马就放手,毕竟我是一个尚善而非善武的人,武力只是一种暂时性的自卫和反抗,但却绝不是最终目的和结果。

忽然,我右手手背一痛,吕强的拇指和中指的指甲已经陷入了我的肉里,并且还在深陷,大有逼迫我放手之意。

我立刻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和愤怒。在男孩当中使用指甲抓人这种阴损的招数是特别令人不齿的一种行径和作风,此等做法,与禽兽何异?如果再加上牙齿,那就是禽兽无疑。

愤怒之火腾腾燃烧,很快燃遍全身,我在这股火焰的支持下骤然发难,顾不得疼痛,右手手腕猛然加劲,左腿趁势飞起一脚踹向吕强的小腿胫骨,吕强左脚一崴,站立不稳,摔倒在地。我跟着一伸左手,卡住了他的脖子。

“投不投降?”我双眼圆睁,大声喝问道。

吕强微微一笑,还没有等他回答,我已感到手背上的疼痛再度席卷而来。这时才注意到他的指甲扔不离不弃的蜗居在我的手背中不肯搬迁,血液虽还未流出,但脓水却在指甲的凹陷处蓄势待发,跃跃欲试。

“好,你赢了,不过你先放手。”吕强不紧不慢的说道。

我依言放开了他,发现整个左手手背已经由痛变麻。虽然不能解释其中的原理,但料想此情况定然是不断恶化的表现而绝非好事。

还好,还好,没有抓破血管,仅仅是一点皮外伤,一个星期后就痊愈了。而吕强的左手腕骨伤得也不是很重,没多久也恢复如初了。

我在这一役中打败了吕强,他的“霸权主义”也土崩瓦解,不屑和飞扬跋扈的兆头也消失不见,变成了“正常人”,我们所有的小伙伴也恢复了平等相处、互惠互利、欢乐无垠的状态。包括刘春晓,在那一段时期,也没再受到什么打击和嘲讽。这样的日子是有的,那是美好的不携带任何世俗气息的幸福的旆旗在微风飗飗的灿烂的阳光里轻轻的招展,很容易让人怀念和珍惜,而它却稍纵即逝,我们抓不住,于是才有了更多的时间去细细回味与咀嚼。

那段时间我们迷上了篮球,几乎天天都要去单位院校的操场上打球,庭院属于家属住宅区,自是没有篮球场,却有一个供退休干部娱乐消遣的门球场。

我妈对这个门球场特别反感,原因是那些老家伙的太过霸道,蛮不讲理,占据了儿童们活动的空间不说,平时即使不用,还不允许任何儿童进入其间玩耍,否则会受到严厉训斥。我们曾偷偷翻墙进去过很多回,被发现后那些家伙的又想出阴毒的招式在围墙的外沿加高并插上锋锐的玻璃,像防贼一样的防着我们。我们是再也翻不起进去了。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生事物发展的规律,这个陈旧的门球场终于在时代的洪流中被无情的淘汰,几年以后就被拆卸得干干净净,连踪影都不留,也不知那些老家伙的作何感想。总之,一切都已经成了历史。

单位学院的篮球场很大,视野开阔,给人一种想要奋力奔跑的激情和灼热。左边是一个陈旧的礼堂,右边是一排幢幢林立的教学楼,而篮球场就横亘在其间,显得恰到好处而毫无违和感。篮球架共有八个,篮网早已糜烂,不成形状。放假的时候这里的每个篮球架下都会挤满三教九流的人,因为管得不严,街头的混混时常能够混进来,且来去自如,没有约束。他们不会在这里逗留太长时间,也对篮球提不起兴趣,最多只逗留几圈或找几个相熟的少年说几句话,抽上几支烟就离开了。因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倒也无可多虑。

我们初次接触篮球的时候,跟盲人摸象没啥区别,都是乱打,乱投,乱运,毫无规章,常常弄得兴味索然,乐趣全无。不过因为我们有球在手,且占着一个绝佳的位置,可以乘凉,便常有一些外员加入进来参战。

我们起先是拒绝的,因为我们本就不会打,还要参战,那还不如让我们找个地缝钻进去。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便拒绝了很多人。直到有一天,忽然来了一个面容憨厚的叔叔,他愿意教我们打球,我才毫不犹豫的率先同意。我一同意,我的小伙伴们也都含糊其辞的答应了。

篮球并不难学,主要是勤加练习。我们在学得基本的运球投篮之后,便开始日复一日的练习。很快便掌握了其中的门道,越运越熟练,一个月以后,差不多可以打比赛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针对我而言,也是由于我兴致的高涨才让我的篮球技术突飞猛进,如日中天。我的小伙伴们还是和最初的情况一样,没什么改变,不过篮球规则倒是掌握清楚了,也不至于在比赛的时候一无是处或闹出什么笑话,传传球,防防人,也倒做得有模有样,中规中矩,鲜少出什么岔子。用句专业术语来说,就相当于“坐板凳”,场上悠闲度过,乐得轻松自在,毫不费力,可对于进攻队员来说就有些苦不堪言了。如果运气好,球进了,当然没得说,可是运气不好,球没进,就需要抢篮板,篮板上肯定得有人防守,如果都去“坐板凳”,还不把进攻队员给累得死去活来、叫苦不迭吗?所以我摒弃这样的队员,哪怕他是我的小伙伴也不会迁就。

谭睿,一个在庭院中深入简出的小伙伴,甚少抛头露面,简直犹如藏在闺阃中的小姐,在小伙伴们形成核心的圈子的最初几年里很少见到他,只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那时也不熟,相互碰面也只是擦肩而过,连招呼都不打,话也不说,有如乍然而起的疾风,偶尔刮过,熟悉得让人咋舌,陌生得让人摇头,过后又全然不记得不在意有无这个人的存在。不过那几年是一个空白,与我们的小伙伴的生涯没有交集,不用撰述,直接跳过,从他加入我们小伙伴的圈子中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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