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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喻臻第一次来B市,作为华国首都,B市比他的家乡H省繁华太多,但他心里却没什么乡下人进大城市的激动感,反而有些忧虑。
离了熟悉的环境,多了一个已婚的身份,手里还没什么钱,虽说殷炎有钱,看样子也不会饿着他,但他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人,总该想办法自己找个能赚钱的营生才是,不能全靠别人养着。
可要怎么赚呢,还是养花吗?
他望着窗外被雾霾污染的空气,想着B市寸土寸金的房价和高昂的物价,心里忍不住叹气。
就凭他手里那点钱,恐怕连B市最小最小的苗圃都租不下来一亩……或许可以学大学其他同学那样,考个公务员,或者找个地方上班。
但他实在不喜欢和人交际,只喜欢养点花,赚点辛苦钱。
该怎么办。
他眉头不自觉皱起,眼里有着迷茫。
殷炎透过车窗的反光看着他的侧脸,放在腹部的手指动了动,微微垂眼。
殷家在B市有名的中央商圈别墅区,小区周围有湖有公园,环境好,交通方便,进入小区后一眼望过去,满目绿色,一栋栋带着大院子的漂亮别墅点缀在绿色中间,画面好看得简直像是修过的别墅房样品图片。
汽车缓速前进,时不时有豪车与他们擦肩而过,喻臻飘走的思绪回笼了,土包子的本质发作了。
过去二十多年,他的生活圈子最大也只延伸到了H省隔壁的G省,见过的最有钱的人也不过是某家连锁花店的大老板,脑中对有钱人的认知实在有限。
但现在,眼前的一切都在告诉他一件事,殷家人绝不只是普通的有钱而已。
“你……”他侧头去看殷炎,言语不能。
所以他体内这抹残魂到底是占了一具怎样的身体。
“凡人的金钱对修士来说并无意义。”殷炎终于舍得开尊口,声音听起来十分正常,似乎不舒服的嗓子在他沉默的时候已经自动痊愈了,“切莫因为金钱迷失本心。”
“……”
喻臻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现在不是金钱会不会迷失本心的问题,而是殷炎这具身体很可能被附赠了很多他完全没法应付的附带责任的问题!
脑中闪过各种围绕豪门继承人这个身份而展开的狗血剧情,他很心虚,十分心虚,远比第一次见到殷家人时更心虚。
欠下的都是要还的,殷炎对殷家人的意义、这个身份所代表的价值,以他目前的能力,他完完全全还不了。
“不要多想。”
汽车停下,殷炎突然倾身,探手帮喻臻推开了车门,说道:“殷家的事都是我该考虑的,你专心修炼。”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耳边,喻臻反射性歪身躲开,殷炎后退起身,从另一侧下了车,同时驾驶座的司机下车,把喻臻这边半开的车门恭谨拉开了。
喻臻:“……”
所以殷炎刚刚何必多此一举。
“可算到家了!小臻来,妈妈带你进去。”
仇飞倩一下车就走到了喻臻这边,亲亲热热的拉着他往里走,指着别墅二楼左侧带飘窗的房间说道:“那间是小炎的房间,你一会去看看装修和家具喜不喜欢,不喜欢咱们就换!”
殷家的别墅从外面看面积中等,但院子很大,房子周围全是草坪植物,车是直接开进院子的,所以走两步就到了别墅门口。
此时别墅的门大开着,隐约可见玄关和客厅的部分景色。
一位年约五十的中年妇人正站在门口,见仇飞倩拉着喻臻进门,忙上前一步笑着招呼道:“夫人你可算回来了,再晚一点汤就要过火头了。”
“我每次回来你都是这句话。”
仇飞倩似乎和这个妇人很亲近,回了一句后才看向喻臻,介绍道:“这位是胡妈,家里的做饭阿姨。”
“胡妈好。”
喻臻礼貌招呼,笑容有些僵硬。
特意强调是做饭阿姨,那是不是还有打扫阿姨和其他阿姨,再加上刚刚帮忙开车的司机,还有自称是管家的翁西平……他早该想到的,普通的有钱人家哪会请什么管家!还称呼雇主家的孩子为“少爷”,现在又不是旧社会!
“喻少爷好。”
胡妈应了他的招呼,然后十分自然的、仿佛早已认识了他一般,亲切回应了一声。
“不不不,不用叫少爷,太客气了。”喻臻连忙摆手,觉得心脏有些受不了。
“这孩子脸皮薄。”
仇飞倩笑着说了一句,没让胡妈接话,拉着喻臻进了屋,兴致勃勃地带着他在家里转了起来,连鞋都忘了换。
殷家别墅有三层,每层四到六个房间,一层不住人,殷炎和殷乐住二层,仇飞倩和殷禾祥住三层,三层之上还有个露台。
和喻臻猜想的一样,殷家确实还有其他阿姨,只不过这些阿姨都被翁西平管理得很好,除了做事的时候,平时都不怎么在别墅里晃悠,更不会随便上二楼和三楼。
简单在别墅里走了一圈,认了认环境,仇飞倩这才拉着喻臻去一楼餐厅吃午饭。
午餐很丰盛,还十分照顾喻臻口味的做了许多H省的菜式。喻臻又感动又觉得受之有愧,时不时去看身边的殷炎,纠结几乎写在了脸上。
“爸,我想进总公司。”
殷炎突然开口,话题起得十分突兀。
殷禾祥闻言一愣,然后立刻点了头,说道:“你现在成了家,又去基层和H省的分公司历练了几年,也是时候过来帮我了。可以,等年后吧,你再养养身体,好好琢磨一下你和小臻的婚礼该怎么办,年后再随我一起去公司。”
“婚礼不办。”殷炎语不惊人死不休。
啪嗒,殷乐筷子上的红烧肉掉到了桌上。
来了,继拆人门板、逼人领证、强迫人买戒指、抠门办财产公证之后,大哥终于又露出了他渣男的一面——他居然连婚礼都不愿意和喻哥办一下!
人渣!
殷乐气得肉都不想吃了。
“你又说什么胡话呢!”
仇飞倩把筷子一放,伸手就拉住了喻臻的手,对着殷炎生气说道:“殷炎我告诉你,别以为证领了,你就可以随便糟践小臻了,这家里还是我说了算,婚礼必须办!大办!小臻你别听他胡说,妈不会委屈你的,啊。”
喻臻无措又为难,以他对殷炎的了解,对方这么说肯定是有理由的,而且他私心里其实也不太想办婚礼。
以殷家的条件,办婚礼肯定会花很多钱,他不愿意殷家破费,这是其一;其二,他和殷炎结婚完全是命运所迫,等以后他们不再需要靠婚姻保命了,这婚肯定还会离的,婚礼办了完全就是浪费;最后,万一殷炎以后碰到喜欢的人了,自己占了殷炎第一本结婚证就够让人心塞的了,再占了殷炎的第一次婚礼,那人家估计要伤心死。
所以这婚礼还是不办的好。
在他想来,他和殷炎最好的结局就是两人为了保命静悄悄的领了证,然后默默修炼养魂,养好再静悄悄的离婚,最后各自过各自的新生活,就当结婚这事没有发生过。
“我也觉得不办婚礼比较好。”他开口,笨拙圆场,“两个人在一起,最、最重要的是一起好好过日子,婚礼只是个形势,不用太在意。”
卧槽……
殷乐目瞪口呆脸,天呐,他家大哥走的是什么狗屎运,居然找了喻哥这么个体贴脾气好的媳妇回来,老天瞎了眼啊。
仇飞倩听得简直要心疼死了,只觉得喻臻脸上的极力安抚是强颜欢笑,说得磕磕巴巴的借口是太难过所以声音颤抖,忍不住狠狠瞪了殷炎一眼,拉着喻臻的手揉了揉,说道:“过日子是过日子,婚礼是婚礼,结婚一辈子就一次,可不能太随便,听妈的,这婚礼咱们必须得办。”
“可是……”喻臻迟疑,递眼神给殷炎求救。
“别看他。”仇飞倩把他拽回来,明显在压着脾气:“他这些年是越来越不像话了,都是他爸给惯的!这事我做主,他说了不算!”
殷禾祥十分莫名:“怎么就是我惯的,明明是你……”
“吃你的饭!”仇飞倩扭头瞪他一眼,简直要被这父子俩给气死。
这一个一个的,全是些没眼色不省心的!
殷禾祥闭嘴,默默拿筷子,并递给殷炎一个“你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好事”的谴责眼刀。
殷乐也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飞了殷炎一个白眼,愤恨起身把殷炎面前的肉给挪到了喻臻面前,换了盘白菜过去!
“喻臻的爷爷刚过世一个多月,现在办婚礼不合适,起码得一年以后。”
被全家嫌弃了一遍的殷炎终于大喘气把要说的话说完,然后拿起筷子,夹白菜,一脸平静。
喻臻愣住,然后扭头震惊问道:“你要和我办婚礼?”不是不办吗?默契呢?
“当然。”殷炎点头,又伸筷子去夹他面前那盘肉,语气突然霸气,还隐含控诉:“而且要大办,毕竟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在“一次”这两个字上咬字格外重,说完还重重戳了下喻臻面前那盘肉,十分用力,仿佛泄愤。
喻臻:“……”
觉得自己被耍了的殷家人:“……”
菜香弥漫,桌上只有殷炎还在淡定吃饭。
仇飞倩忍了忍,没忍住,起身端走他夹的那盘肉,竖着眉说道:“吃吃吃!就知道吃!小臻的生活用品和换洗衣物你都买了吗?怎么做人丈夫的,一点都不懂事!”
殷炎抬眼看仇飞倩,然后低头,慢慢放下筷子,起身,牵起喻臻就朝外走,头也不回地说道:“我带喻臻去外面转转。”
“……”
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好生气!当初就不该把这讨债鬼给生下来!
那是他第一次在爷爷脸上看到那样凝重的表情,也是第一次看到爷爷不敢相信自己算出的结果,一次又一次重复抛洒铜钱的模样。
那一天喻爷爷的脸色很苍白,喻臻没能吃到想吃的鸡蛋饼。
也是从那天开始,喻爷爷讲起了“大能残魂”的故事,还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本破破烂烂画着奇怪图案的书,叮嘱他要好好修炼。
可那样一本看都看不懂的书,当时连字都不会认的喻臻,又该怎么修炼。
大概喻爷爷也看出了这件事的不可为,虽然仍爱念叨着“大能”“修炼”这些词句,但行动上却从没逼迫过喻臻,只越发爱逗他了。
后来喻臻慢慢长大,学了知识,懂了道理,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就真的成了故事,再也没当过真。
喻爷爷大概也发现了他的这个想法,各种神神怪怪的故事渐渐讲得少了,虽然偶尔还会念叨一下“大能残魂”这个陈年老梗,但因为两人的聚少离多,这个梗也已经很久没被提起了。
老木箱打开时扬起一阵浮灰,箱内摆着喻臻小时候的宝贝,有木头小马,有曾经看过的故事书,还有一堆从喻爷爷那要来的不知年代的铜钱。
喻臻从箱子最下面找出一本泛黄残破的书,略显急切地翻开,却只看到了一片霉渍。
书籍本就是脆弱的东西,这么多年的不管不问,当年就已经很破的书,在被时光腐朽了十几年之后,更是破得几乎一碰就要碎。
快速跳动的心脏沉沉慢下来,喻臻闻着书籍散发出的陈朽味道,想起喻爷爷算命那晚苍白委顿的模样,眼泪突然毫无征兆地冒出,滴落在书籍上,晕出两个湿润的圆点。
是真的,爷爷说的是真的。
他体内居然真的有一抹残魂,现在那抹残魂还找上了门。
但爷爷怎么没告诉他,其实他的魂魄也是残缺的。
“逆天而生,亲缘尽断……”
亲缘尽断,果然是亲缘尽断。
他抬手去抹眼泪,却发现越抹越多,难过痛苦的情绪后知后觉升起,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葬礼那晚他还能哭出声音,但在残酷命运的推动下,终于真切意识到唯一的亲人已经彻底离他而去,余生也可能注定孤苦毫无希望的今天,他却只能狼狈的蹲在地上,对着一箱子旧物无声抽噎。
“有些比较笨的人,对痛苦的感应会比常人慢很多。”
前屋,殷炎转着手里的旧瓷茶杯,突然开口:“他以为自己已经熬过去了,但其实还没有,任何一件和过去有关的小事,都有可能让他……”
“哥?”
殷乐担忧又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起了奇怪的话,心里还有些担心独自跑去后院呆着的喻臻。
嗒。
殷炎停下突然而起的感叹,把旧瓷茶杯放到桌上,扫一眼殷乐和翁西平,突然站起身说道:“我们去道观后山。”
殷乐完全跟不上他的思路,懵逼问道:“去后山干什么?”他们难道不是来道谢加追人的吗?
殷炎再次解起了衣扣,淡定回答:“抓野鸡。”
“……啊?”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就在喻臻觉得自己的眼睛快要被眼泪泡瞎了的时候,一道诱人的肉香突然从厨房的方向传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思绪终于从难过中抽离,想起前屋还坐着的麻烦和客人,忙擦了擦眼睛和脸,把已经旧得看不清文字和图案的书放回箱子里,转身循着味道朝着厨房的方向跑去。
“咳咳咳!”
厨房里,殷乐头沾着鸡毛,手拿着一根干柴坐在灶后,边笨拙地往灶内塞柴火,边捂着鼻子狼狈咳呛,脸上还沾着黑灰。
灶台旁的桌案前,翁西平正在一脸严肃地切着姜片,手边还摆着一份洗好的青菜。
灶前,再次脱下外套的殷炎背对着厨房门口,毛衣和衬衣袖子挽起,站在锅前一手盘子一手锅铲,正在往外盛菜。
喻臻觉得眼前的画面十分滑稽和不真实,愣愣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大……呃,喻哥你来啦,低血糖好点了吗?”
殷乐听到声音后立刻侧头看过来,先兴高采烈地打了个招呼,然后眉飞色舞地解释道:“喻哥,我们在做饭!刚刚大哥带我和翁叔去山里抓野鸡了!这里真有意思,野鸡都好蠢,居然傻乎乎往我们脚边扑,赶着来给我们加菜哈哈哈!”
“……”
喻臻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殷炎把最后一勺鸡肉盛到盘子里,放下锅铲转身走到喻臻面前,弯腰抓住他一只手,把盘子挨到了上面,说道:“端到前屋去,把碗筷摆上。”
盘子很大,里面的土豆烧鸡堆得冒了尖,很有些重量。
喻臻在殷炎松手时反射性伸出另一只手把盘子捧住,闻着鸡肉的香味,隔着鸡肉散发出的热气与殷炎对视,脑中仿佛有一万只野鸡在尖叫飞过,恍惚问道:“你……会做饭?”还会用农村的土灶?
殷炎没有回答,只嘴角隐约往上翘了一点。
“我哥当然会做饭,他当年出国留学时自己在外面生活了好几年,练了一手超级棒的厨艺!”殷乐见缝插针,夸张地给自家大哥说着好话,并机智隐下了大哥当年是为了讨韩雅欢心才学厨艺的这件事。
不过想到这他又有些疑惑,韩雅是一个追求“格调”的女人,热爱西餐,所以大哥主要学的也是西餐,平时基本没碰到中餐,倒没想到今天一出手,做的中餐居然比西餐还棒!
喻臻觉得这个“死者”的弟弟对自己好像热情得有些过分了,心里再次自作主张地代替“殷炎”冒出了一些心虚感,干巴巴笑了两声算是附和,连忙端着菜朝前屋去了。
厨房里能用的菜完全没有,好在后院外有个小菜园,里面长着一些冬季蔬菜,再加上送上门的野鸡,一顿荤素搭配的简单午餐就备好了。
香喷喷的土豆烧鸡,爽口喜人的清炒白菜,开胃适口的酸辣卷心菜,颜色好看的番茄鸡蛋汤,再加一碟农家自制的酱菜,菜色虽少,但分量十足,还十分下饭。
殷乐吃的满嘴油光,完全没了少爷形象,吃完还不忘夸夸自家辛苦做饭的大哥,说道:“哥,你这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我还想吃兔子肉,咱们下午再去山上抓只野兔吧。”
“去擦擦脸。”
殷炎没有应他的要求,而是侧头看向身侧始终沉默的喻臻,问道:“吃饱了吗?”
已经好久没这么热闹吃过一顿饭的喻臻被问得一愣,点点头,又摇摇头,突然伸手拽住了他的胳膊,拉着他快步朝着后院走去。
“嗯???”
殷乐眼里闪起了八卦的光。
翁西平自觉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把房门关上落锁,喻臻转身正对着殷炎,垂在身侧的手指紧了紧,深吸口气不死心问道:“你说你是我体内的残魂,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
殷炎动了动刚刚被他拽过的胳膊,回道:“在你体内时我的意识并不清晰,时有时无,所以能记住的东西不多。”
“你三岁时曾从床上跌下来过,六岁时在后山迷过路,八岁时最后一次尿床,十六岁时第一次梦——”
“停停停!我信你了,别说了,别把那个词说出来!”
喻臻伪装出的严肃镇定破功,耳朵因为窘迫而微微发红,心里最后一丝不死心的侥幸彻底散去,继续问道:“那你又为什么会在我的体内?我的魂魄为什么会不全?”
殷炎静静看着他,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