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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师体格真好,国师的肩背真结实。她靠在他肩头,心里觉得安定。

“你走了很远么?”她还带着委屈的声调,“我上岸后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你。”

他说不太远,“只在附近转了转。”

“可是我先前想打野味,找了半天一只都没找到。”

“那是因为你笨。”

莲灯信以为真,自己没有他能干也是不可否认的,这么一来无话可说了,只道:“你以后去哪里要先和我说一声,我寻不见你会很着急的。”

他的心里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紧紧手臂,嗯了一声。

她把两臂抻在他肩头,左手鸡右手鱼,他走一步,那些菜色就颠荡一下,两股不同的腥味钻进他鼻子里,他偏了偏头,没有发作,想起她刚才的样子,话里又有些酸溜溜的,“你那么怕我走失,是因为纯阳血吗?”

她连想都没有想,“只是其中一个原因罢了,最要紧的还是我不想和你分开,分开了不是得肠穿肚烂么。”

“那如果这药的功效没有我说的那么厉害,你可以离开,还会这么着急找我吗?”

她把尖尖的下巴抵在他的颈项上,颠沛了一个月,国师身上的熏香早已经散尽了,却隐隐带上了青草一样干净的气息。她闭上眼深深嗅了嗅,“还是会找你的。”

“为什么?”

“少了一个人我会觉得冷清。”她呓语似的,有点昏昏欲睡,“还有因为我喜欢你。”

他的心上像被扎了一下似的,她说出来似乎不带任何份量,但到他这里却成了负担。喜欢是什么东西?值几个钱?他嘲讽地笑了笑,“本座是国师,不能娶亲的,你应该知道。”

她不以为然,“喜欢和娶亲有什么关系?你只要在我身边,天天让我看见你就好了。”

国师发现不大对劲,似乎本末倒置了。明明他才是债主,为什么到最后有种血本无归还赔上自己的感觉?他不屈地申辩,“不是我和你在一起,是你必须和我在一起。”

她唔了一声,“有什么区别吗?”

国师张口结舌,想了想区别是不大,但是细究起来,又变成了原则性的大问题。于是告诉她,“应该是以本座为主,你为从。”

她点头称是,“我每天都以你为主,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她无赖地开解他,“要求不要太高,能过日子就行了。我会对你好的,也不会让你劳累,你就踏踏实实的跟着我吧,别想太多了。”

国师背着她,茫然走着,郁结不已。她趴在他的背上,还说着这么豪迈的话,也算无耻到一定境界了。她一定觉得他是被她抢来的,即便后半程是他自愿,事情的起因在那包蒙汉药上,主导权就在她那一方。果然是年轻孩子,简直幼稚得可笑!国师撇了撇唇,把她放了下来,“本座累了,换你背我。”

莲灯咽了口唾沫,看看他人高马大的样子,要背起来可能有点难度。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吧!她把东西交给他,转过身摆开架势,豪气干云地说了声,“来吧!”

国师垂眼审视,那么瘦弱的身板,脊背窄得像鲫鱼似的,勇气倒可嘉。应该让她知道厉害,看她还嘴硬!他果真伏了上去,结果她体力不支,一下被他压趴了。

两个人交叠着摔在草地里,狼狈不堪。莲灯艰难地从底下发出声音来,“救命……”

国师手里的鱼和鸡早扔了,从她身上爬起来,跪坐在一旁,气咻咻指责她是故意的。

莲灯灰头土脸,她一直认为自己力气很大,没想到居然背不起他。她觉得很没面子,信心也受挫,翻起身满腹怨言,“我怎么知道你这么沉,你压上来的时候应该慢一些,一点一点的来。我又不是马,你突然跳上来,我怎么受得住!”

国师听她埋怨,说得很委屈也很在理,于是开始反省自己的失误。渐渐注意力移到她的嘴唇上,看着那近在眼前的唇瓣开合,阳光下她的脸洁白无暇,像《洛神赋》里描写的那样,秾纤得中,芳泽无加。他的脑子里蹦出个奇怪的想法,抬手捏住了她的下巴,“我们乖乖一下吧!”

莲灯愣住了,刚才还在辩论,怎么突然想起要乖乖了?再说她依旧觉得这种事不能随便做,做的时候难为情还是其次,重要的是他不能和女人太亲密,破功之后变成老头子怎么办?

她是打算推辞的,可是他态度很坚决,这个想法其实一直盘踞在他心里,他每每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住。一定是越得不到越渴望,只要尝试过,自然就没什么稀罕了。所以他决定来一次,不管她答不答应,说到做到。

“闭嘴!”他紧张地喝了声,“连亲都不能亲,怎么一辈子在一起?”

她当真不再说话了,他把她拉得近一些,发现那双大眼睛直勾勾看着他,让他无所适从。他皱了皱眉,探手把她的眼睛蒙上,这下子好了,什么都不见,只有她的唇,在阳光下绽放出迷人的光彩。

国师心头雀跃,慢慢靠上去,这是他第一次吻女孩子,这种感觉应该会长久停留在记忆里吧!第一次总是美好的,他全心全意地投入,不喜欢这个时候被人打扰。手腕翻转,指尖石子劲射向林间,匆促的脚步声退散了,这下子可以安安静静受用了。他捧住她的脸,把嘴唇贴了上去。

所以就这样被乖乖了,莲灯心慌意乱,又觉得不无遗憾。她知道书上写的这种情况应该在洞房里发生,她却是在荒郊野外。还好这人是她喜欢的,谈不上排斥,定下心来感受,国师的嘴唇果真如设想的那样美味,很柔软,很细腻,天生适合亲吻。

意乱情迷是不至于的,不过晕头转向罢了,莲灯是这样,国师亦然。反正是一种很难描述的感觉,唇与唇相接,彼此的气息那么近,莲灯是温暖的,国师冰凉。

她忽然想起初到神宫那晚,放舟悬空在她上方同她对峙,明明也是毫无温度的。难道易容之余,有什么办法连体温也一并改变么?她脑子里胡思乱想,然后他同她分开了,坐在那里回不过神来。

两个人对看一眼,有点尴尬。国师表明了他的看法,“很有意思。”

莲灯除了心惊肉跳,没有特别的感悟。她还担心他会不会慢慢苍老,愣着两眼看了他半天,还好一切如常。

当然国师并没有告诉她有意思在哪里,四片嘴唇贴一贴,如此而已。但是看得出国师很高兴,再也没有难为她,依旧任劳任怨地背着她,走了近三里地。

在平凉休整了两天,继续沿着既定的路线向河西走廊进发。离扁都口越近,路上来往的胡人商队越稠密。渐渐可以看到熟悉的景象了,远眺有祁连山,近处有当当的驼铃。莲灯和昙奴再也不会觉得四面不着边了,她们同西域人相处,比和中原人相处更得法。

至于国师,把他的矫情发挥到了极致。

他们这一路走得很慢,芒种才到武威郡。六月的气温已经相当高了,沙漠上的风吹过来,白天更是热得焦心。国师不能忍受骄阳晒伤他的皮肤,必须一天五六次停下喝水洗脸。市面上的油纸伞最大的只有三尺来宽,国师嫌遮不住腿,为此大发了一通脾气,要求莲灯兑现承诺,因为当初她答应给他做大伞的。莲灯没办法,找到鸠摩罗什寺旁的一家伞匠铺,请匠人专门制作,伞柄一头要能固定在马鞍上,免得他又抱怨撑伞撑得手疼。

等待的过程比较漫长,伞匠要从伞骨开始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现做,起码得花上三天。国师有耐心,在石羊河边上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了,卧房要自己挑选,包下了莲花池旁的一间,闲来无事,悠哉悠哉坐在宽深的台阶上,临水赏花喝茶。

昙奴和莲灯远远站着,对他这种生活态度表示服气,“其实我们也应该像他一样,要懂得享受,将来老了死了,才没有遗憾。”

莲灯点点头,“我也想这样,可惜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可以指派我,谁来供我差遣啊!”

长吁短叹一番,昙奴说:“如果就此平平静静地生活,国师带来的那袋子嫁妆也够度过余生的了。”

莲灯耸了耸肩,“那些钱,他一个人花还不够呢!”

国师是个花钱的行家,要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好的,只可惜没有黄金做的马,否则连马都要拿金子凿成。两个人对视一眼,晃了晃脑袋。

正在惆怅,国师又有差遣了,让昙奴去买笔墨,招莲灯来,玉手一指,“给本座摘两朵荷花来。”

国师是个有情调的男人,墨宝不爱写在纸上,有时题在墙头,有时题在井圈。这次忽然来了新灵感,要写在莲花的花瓣上。

昙奴得了命令撒腿去办了,莲灯登船撑篙,照着他的意思,摘了最大最淡雅的两朵回来。

国师递给她一把剪子,教她怎么把花瓣卸下来,自己一手支着身子,一手潇洒地执壶往盏里斟茶汤,“练字不能拘泥于约定俗成的东西,比方有人把字写在枫叶上,写在手绢上,兴之所至,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功底。你看这花瓣莹洁可爱,在上面题字是不是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见莲灯一脸茫然,他无趣地别过了头,“这么高雅的东西你肯定不懂,王朗相人的眼力还是这么差,白白浪费了好名字。”

莲灯怨怼地看他一眼,把莲瓣一片一片放在他面前,低声道:“这里是通往河西走廊的咽喉,我想带昙奴去看看胡医,说不定能打听到毒的出处。”

他手上顿了顿,曼声说好,仰头看天色,“不过待会儿有一场雨,可小心别淋着了。”

莲灯应了声,回头看昙奴端着笔墨过来,忙摆放好了量水磨墨。他意态慵懒地饱蘸了狼毫,举着花瓣写起来,什么“梦回不见万琼妃”,什么“两段颜色一般香”,一连写了十几瓣。写完放进水里,花瓣本身是有弧度的,像个小船一样,摇摇晃晃随风飘远了。

等他诗情发散完了,莲灯和昙奴把东西收拾起来送回屋里,莲灯不太放心他一个人,问他独自留下可行?他阖上眼睛点点头,又摆了一下手,示意她们忙去吧。

两个人换了衣裳出门,刚到台阶下,昙奴就把她拉到了一旁。莲灯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纳罕地看她。她压声道:“我刚才出去买笔墨,见这客栈四周围有些奇怪的人。你没有发现我们一路没遇见什么波折么?这是逃难,能够这样不慌不忙,不可疑么?我问你,国师的功力恢复没有?”

莲灯道:“他整天懒洋洋的,能骑马绝不走路,看不出他恢复没有。”

昙奴拍着大腿嘀咕,“国师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不要因为自己喜欢他,就当真把他当成九色那样的了。”

莲灯还是大度地微笑,“我从来没有低估他的能力,我是想,只要他不害我们,他想怎么样就随他的便吧!”

这话也有道理,她都打算帮他谋朝篡位了,还有什么事能大得过这个?昙奴无法反驳,任她拉着往街市上去了。

汉人大夫看了千千万,连宫中致仕的御医也瞧过了,都对昙奴的病束手无策。这里西域文化昌盛,莲灯多方打听,终于寻见了一位口碑颇佳的胡医,抱着一线希望,从客栈摸到了驿站。

大历的驿站一直承担着多种功能,接待信差、来往客商以及朝廷官员,也为流放的罪犯和官奴婢提供吃住。自从河西走廊被打通,大历对胡人采取的一直是友善谦和的态度,所以像这类游医虽然卑微,却可以长期滞留在驿站里。

莲灯带了钱帛登门拜访,胡医相当热情,也像中原大夫一样讲究望闻问切,只是略有不同,他看到最后,还加上了尝。把昙奴的血滴进水杯里稀释,观其色,辩其味,然后捻着唇髭的翘尖叹息,“能活到今天,不容易。”

莲灯心头一喜,“能解吗?”

胡医摇了摇头,“这种毒和牵机药有些相似,中毒之后全身麻痹,得不到及时救治就活不成了。我在西域诸国行走时曾经有过耳闻,古回回国称这种药为‘押不芦’,照中原的话说,应该叫尸参。”

莲灯和昙奴面面相觑,“这是个什么参,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胡医看出她们惶恐,愁眉苦脸道:“这种毒刁钻难解,我也没有真正见识过。据说是长在墓里,形同人参,需用恶狗刨挖,出土后恶狗即死,再连同犬尸一起埋回坑里。一年后挖出来,押不芦根须渗透进了犬尸,尸骸虽腐烂枯臭,在背阴的地方却能蠕动如生……”

昙奴毛骨悚然,颤声问:“这么说来是没救了?”

胡医沉吟了下道:“也不能肯定没救,不过要解,需找到熟悉这种药的人。回回国两百多年前就灭亡了,原址在如今的疏勒国和碎叶城一带,若是运气好,也许能有破解的方法也不一定。”

这是个好消息,至少知道了这种毒的来历,不再无头苍蝇一样了。莲灯把钱送到他手上,千恩万谢后辞出来,抓着昙奴的手说:“既然毒是地下长出来的,就一定有人能解。我们不在酒泉停留了,直接去碎叶城,一则替你找解药,二则我和定王的账正好顺道算一算。”

作者有话要说:尸参资料来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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